【摘要】:即行为人利用职权牟取不法经济利益的犯罪,如贪污罪、受贿罪等。即行为人滥用权力,侵犯国家和人民利益,危害高校正常管理职能的犯罪,具体罪名可按刑法分则相关罪名而定。三是失职性职务犯罪。
周宋祁 厉蒨雯[1]
目 次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的犯罪问题实证研究
二、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环节涉及职务犯罪的前瞻性思考
三、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以及成果转化的建议和对策(www.daowen.com)
摘 要:随着国家科创建设力度的加大,科研经费投入不断增加,但由于规则缺陷、监管缺位等原因,高校科研经费分配、使用与监管中存在诸多薄弱环节,成为滋生科研人员职务犯罪的土壤,造成科研经费流失,危害高校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有必要采取科学预算、全程监管、信息公开等方式规制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同时提升科研人员认识水平、完善薪酬制度、建立成果转化工作机制,预防高校科研人员廉政风险,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开展。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 职务犯罪 实证研究 对策思考
高校是我国知识创新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加强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监管,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对保障高校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加强科创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高校科研人员职务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形式多样,但有一个共性,即行为都违背了一定的职责要求,利用职务或是亵渎职务的行为是职务犯罪的必要条件。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贪利性职务犯罪。即行为人利用职权牟取不法经济利益的犯罪,如贪污罪、受贿罪等。二是擅权性职务犯罪。即行为人滥用权力,侵犯国家和人民利益,危害高校正常管理职能的犯罪,具体罪名可按刑法分则相关罪名而定。三是失职性职务犯罪。即行为人在职务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给高等教育事业和高校改革与发展带来严重危害的行为,可按玩忽职守及刑法分则相关罪名加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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