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占有的转移与占有的松动

占有的转移与占有的松动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关财物处分的第二个难题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意思表示转移了财物而非仅仅放松了对财物的占有。[14]比如在上例中,如果店员可以通过监视行为人的动向而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手段恢复占有,那么仅能认定占有的松弛,如果行为人擅自取得该物的占有,那么对此并不存在处分行为而只能是盗窃罪。

占有的转移与占有的松动

有关财物处分的第二个难题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意思表示转移了财物而非仅仅放松了对财物的占有。比如,行为人在西装店试穿衣服而穿着夹克,趁店员不注意而偷偷逃走的,不构成诈骗罪而只构成盗窃罪,因为店员虽然同意行为人穿夹克,但这只是放松了对夹克的占有,并没有完全地将对夹克的占有转移给行为人。与此相反,如果店员同意行为人穿着夹克去离西服店一定距离的地方上厕所,而行为人穿着夹克逃走的,那么由于店员处分了对夹克的占有因而可以构成诈骗罪。[13]对于两者的区分,日本学者认为,“应当考虑被欺骗者容忍到何种情况,在这种被欺骗者容忍的情况下是否能够认定财物的占有转移”。[14]比如在上例中,如果店员可以通过监视行为人的动向而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手段恢复占有,那么仅能认定占有的松弛,如果行为人擅自取得该物的占有,那么对此并不存在处分行为而只能是盗窃罪。[15]对于被害者的处分意思,并不要求其内容是转移所有权,比如行为人只提出借用被害人自行车而被害人答应并交付的,也可以构成诈骗罪。[16]

在日本判例中,行为人为了违法获得试乘车,对汽车贩卖店的店员提出试乘申请,获得了试乘该车的许可而后驾驶该车辆逃走。对此,法院认定:“在没有配备同乘人让试乘申请人单独试乘的情况下,即使剩下的汽油不多……但如果补给汽油则可以长距离地驾驶,而且虽然车已上了牌号,但汽车的移动性很高……并不容易发现其行踪。由此看来,应当认为(店员)已经对汽车贩卖店的试乘车失去了事实上的支配”,因此,“在被害人让被告人单独驾车的时点,对该车的占有就已经因被害人的意思转移给了被告人”[17]。与此相反,对于被告人在穿上店里的衣服后提出要上厕所,其后逃走的,法院认定:“店主将衣服交付给被害人只是让被害人试穿,此时并没有失去对衣服的事实上的支配,因此被告人穿上衣服后逃走的行为就是对该物占有的侵害”,因而成立盗窃罪。[18]在第一个案件中,被害人做出的让行为人试乘的行为实质上是将财物的占有转移给行为人;而在第二个案件中,虽然行为人也取得了某种程度上的占有,但考虑到被害人与财物的近接性,只能肯定占有的松弛而非移转。这一区别则是判断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关键。除此之外,对于被害者受到被告人欺骗后从里屋拿出装有钱的袋子并将其放到门口,打算自己拿着出去而暂时去上厕所时,被告人偷偷拿走该袋子的案件,最高裁判所认定了诈骗罪。[19]但学说大多持反对态度,因为此时的被害人并没有将该金钱交给被告人的意思,故而只能认定盗窃罪。[20]此外,在东京高等裁判所的判例中,行为人事先向店主的妻子(被害人)预定了电话卡80张,在付款时谎称要先将电话卡交给外面的人而后付款,而得到被害人同意后偷走的,法院认定“被害人认识到行为人拿走电话卡并离开店……相信了被告人的话并且了解、容认了被告人的行为”,进而肯定了诈骗罪。[21]对此,一方面可以认为由于电话卡体积小而且携带方便,所以被害人出店追回电话卡是极其困难的,因而,可以肯定诈骗罪;但另一方面,如果考虑到虽然被告人走出了店,但仍处于被害人的监视之下,被告人直到逃走的阶段才取得了对电话卡的占有,那么也存在肯定盗窃罪的余地。[22](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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