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农村文化焕发活力:文化礼堂工程的优化

农村文化焕发活力:文化礼堂工程的优化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正是在这种发展背景和要求下,浙江省从2012年开始启动农村文化礼堂工程,从文化礼堂入手,为农民打造精神家园,让其在“身有所栖”后“心有所寄”。据了解,自2012年启动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以来,浙江省各地陆续建成了农村文化礼堂,为广大农民开展节庆礼仪、乡风传承、教育培训和文体娱乐等活动提供了良好条件,成为浙江乡村新的文化地标。

农村文化焕发活力:文化礼堂工程的优化

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尤其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实施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公共财政加快向农村覆盖,公共服务加快向农村延伸,公共财政资金加大向农村投入,先后推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改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先后实施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新农村建设,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等等。农村的路通了,环境改善了,新房子多了,但农村依然留不住人,尤其是年轻人,村里留下的主要是妇女、老人和小孩,其中很重要因素是农村缺少文化生活,因为人不仅仅有物质需求,还有精神追求。我国在推动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中,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能不能放弃农村,任其发展?显然不能!发展中国家有过这方面的教训,“拉美陷阱”就是这样产生的,因为盲目城巿化、过度城市化,由于城市容纳不了大量农民而产生的就业问题、住房问题、交通问题、环境问题,导致犯罪上升、失业增加、环境污染等,更何况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使得我国在推进新型城市化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使农民进得了城,又回得了村,农村留得住人,城乡互动、城乡互补,共同促进、共同发展。

正是在这种发展背景和要求下,浙江省从2012年开始启动农村文化礼堂工程,从文化礼堂入手,为农民打造精神家园,让其在“身有所栖”后“心有所寄”。政府财政专门安排财政专项资金,除部分新建外,主要把已有的旧祠堂、古书院、闲置校舍、大会堂和文化活动中心改建为文化礼堂。据了解,自2012年启动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以来,浙江省各地陆续建成了农村文化礼堂,为广大农民开展节庆礼仪、乡风传承、教育培训和文体娱乐等活动提供了良好条件,成为浙江乡村新的文化地标。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改革开放使农民的经济条件改善了,农民的口袋鼓起来了,但在某种程度上农民的文化生活却被忽略了、精神追求被忽视了,除了看电视外,农民空闲的时间大量花在打扑克、打麻将上,几乎少有称得上高雅的文化生活,精神生活单调,甚至可以说是空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如果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只抓一头,光有物质,没有精神,社会主义农村就会失去方向,党在农村的领导力、影响力、号召力、凝聚力就会受到影响。乡村文化礼堂的建设,以及以文化礼堂建设为切入点推进农村文化生活建设,改变了农村的精神面貌,改变了农民的生活状况,使农民的精神生活得到改善,生活日益多姿多彩。农村不仅办起了腰鼓队、秧歌队、锣鼓队、健身队等,还享受了文化的洗礼,沐浴了文化的春光,而且在一些重要的节假日,如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乡镇基层组织和农村集体组织也可以组织大型的乡村文化活动。同时,基层政府主要是县乡政府“送戏下乡”“送文化下乡”也有实施的场所。公共财政在这方面的投入是值得的,是有效果的,是受农村和农民欢迎的。

百闻不如一见。文化礼堂工程的成功,农村文化建设的兴起和繁荣,农村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的得当和有效,使得政府对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有了更高的要求。因为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财政支农政策的出台、财政支农资金的安排也曾出现过使用不当或使用效果不好的情况,如对“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就因为政策难操作,标准难统一,出现难以实施和实施效果不好的问题。因此,各级政府必须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地安排和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和使用效果。(www.daowen.com)

第一,选好财政支农项目,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由于城乡差距的客观存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个长期的过程和任务。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再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财政支农需要投入、支持的项目多,而公共财政的资金是有限的,政府财政支农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这样选择好财政支农项目就显得尤为重要。县乡政府作为农村支农建设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必须从各地农村的实际出发,按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轻重缓急,对财政支农项目进行分类;根据财政支农资金的多少,分步实施,把财政支农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急需支持、急需发展的项目上,以加快推动农村的发展。

第二,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农村建设。支持农村建设是政府的职能,而农村建设包括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农村环境保护、农村义务教育、农村社会保障、农村道路建设等,其中有些属于农村纯公共产品,需要政府财政提供,也有农村准公共产品,可以由政府财政和市场共同提供。在财政支农建设中,财政不能全部承担,也无力全部承担,财政要发挥好“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更多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建设。财政要积极主导、参与制订一些吸引社会投资的办法、程序、规定,引导社会投资,尤其对那些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农村投资,要鼓励社会投资,这既为农村建设开辟了资金来源,也为社会资本提供了投资渠道,实现互利互惠的“双赢”目标。同时,对于财政支农项目建设要推广“一事一议”制度,鼓励农民通过投工投劳的形式参与财政支农建设,发挥农民在财政支农建设中的作用,以节约财政支农资金,使有限的财政支农资金发挥更大、更多的效果。

第三,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大量的财政支农资金投向农村,如何管好用好,不仅关乎农村建设,而且影响政府在农村的形象、政府在农民心中的信誉。政府在财政支农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的每个环节都要精打细算,把钱用在“刀刃”上,该花的钱必须用好,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这就必须要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方面要推进农村财务公开,让广大农民参与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管理。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农民的监督管理有利于发挥农民在财政支农建设中的“主人翁”作用,以避免财政支农资金的截留、挪用,甚至是贪污行为的发生,以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安全使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果的绩效评价,以利于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督促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部门和单位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同时,要发挥好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评价的作用,把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的好坏,作为是否保留或取消财政支农专项的依据。对于资金使用绩效不高、使用效果不好,或者根本不需要的财政支农专项,必须给予取消或核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