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助力美丽乡村建设,财政发挥重要作用

助力美丽乡村建设,财政发挥重要作用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财政预算困难的情况下,政府可专门切出一部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各地应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有选择地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美丽乡村”建设。同时,国家可通过制定相应的财税政策,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美丽乡村”建设。面对中央财政的“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地方财政必须转变

助力美丽乡村建设,财政发挥重要作用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从国家层面首次提出了“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中国不仅包括城市,更应该包括农村,不能因为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而忽略了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否则,工业化和城市化是不可持续的。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的不同,“美丽乡村”建设在全国没有统一规定和固定模式,也难以按统一的标准要求,但无论如何,“美丽乡村”建设是新时期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继续和深化。从国家支农发展上看,“美丽乡村”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深化,是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具体化。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对“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要求。经过新农村建设的实践,农村的面貌有了明显的改变,但离“美丽乡村”的要求还有不少的距离。国家通过“美丽乡村”建设,把新农村建设目标具体化,体现了国家在新农村建设上的与时俱进。从城乡关系上看,“美丽乡村”建设体现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城乡是一个整体,没有农村小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同样,没有乡村的美丽,就没有国家的美丽。按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建设“美丽乡村”,是新时期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具体体现,反映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理念和发展的要求。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看,“美丽乡村” 建设是生态文明在农村的实践。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体的高度,而“美丽乡村”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农村实践的具体要求。

由此可见,“美丽乡村”建设包括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农村环境的治理、农村文化的传承和保护等方方面面,具体要求体现在农村要实现道路硬化、环境绿化、河道洁化、饮用水净化、路灯亮化等方面的内容,这涉及农村的道路交通建设、村容村貌治理、饮用水治理、文化设施改善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而这些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本上没有经济效益或效益不好,因此市场主体不愿意投资或无能力投资,这是市场配置资源失灵的领域;社会效益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是不可或缺的,这关系农村发展的长治久安,是国家长期以来对农村公共服务投资的欠账,因而需要政府的介入,这离不开公共财政的支持。建设“美丽乡村”,为农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满足农村改革需要,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是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具体体现。

建设“美丽乡村”,必须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从解决当前农民最突出、最迫切的民生问题入手,让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覆盖农村,使农民能够享受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但是,“美丽乡村”建设涉及面广,投入大,投资多,财政必须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积极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第一,“美丽乡村”建设要和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相结合。“三农”问题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稳定,我国政府历来重视“三农”问题,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公共财政加大了对农村的投入,加快了向农村覆盖的步伐,把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逐步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不少地方农村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所改善,但由于受政府财力的限制,我国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投入水平和保障水平仍是低的,离农业的发展、农村的需要、农民的需求还有很大的距离。“美丽乡村”建设体现了政府要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决心和作为,体现了公共财政加快向农村覆盖的广度和力度。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公共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各级财政都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政府的职责,作为财政民生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在财政增量资金上做文章,也要在财政的存量资金上想办法。在每年的财政预算安排中,“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必须要保障,要千方百计挤出资金,增加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在财政预算困难的情况下,政府可专门切出一部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美丽乡村”建设。与此同时,公共财政要加大对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集中财力,重点支持与农村面貌、农民生活改善关系密切的农村环境治理、农村道路整理、农村饮用水净化等方面,以加快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www.daowen.com)

第二,“美丽乡村”建设要和市场主体的参与相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大量资金,而这些资金完全依靠政府财政,在目前财政职能不断扩大,财政支出压力日益扩大的前提下,不少地方财政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已经具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社会条件,一些民间资本、民间人士有能力也愿意支持新农村建设。地方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把更多的民间资本引入“美丽乡村”建设。同时,“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民的关系密切,基层政府要广泛发动、广泛宣传,组织和带动当地农民通过投工投劳等方式,主动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和政府协调各方的优势,形成一个由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和以农民为主体的推进机制,把财政的投入和民间投入结合起来,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而乡村各种丰富的旅游资源、人文资源、生态资源等是吸引民间资本、民间投资的重要因素。各地应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有选择地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美丽乡村”建设。对投资“美丽乡村”建设的民间投资,针对贷款银行,可给以一定的财政资金贴息;针对投资收入,国家给予一定期限的税收优惠。同时,国家可通过制定相应的财税政策,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美丽乡村”建设。

第三,“美丽乡村”建设要和中央财政的支持相结合。财政支农是财政的重要职能,“美丽乡村”建设是财政支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美丽乡村”建设既有中央的职能,又有地方的职能,在政府职能没有完全鉴定清楚的前提下,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了“美丽乡村”建设的职责。中央财政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有不少财政专项,但地方要争取到中央财政的专项,一般要求地方财政给予一倍甚至更多的资金配套,这对地方财政来说是不小的压力,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面对中央财政的“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地方财政必须转变观念,化压力为动力,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可以说,一旦争取到中央财政专项,“美丽乡村”建设的步伐就能够加快,对“美丽乡村”建设是很大的促进,一些想做又没有能力做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就可以提前实现。

第四,“美丽乡村”建设要和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包括农村环境的治理、饮用水的净化、农村大礼堂等公共设施的建设等,这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有些投入是一次性的,有些投入是长期的,而有些既是一次性的投入维护又是长期的。如果这些投入都靠地方财政来支持,财政是难以为继的,因此必须依靠农村集体经济来保障,集体经济是“美丽乡村”建设推进的重要因素。而通过“美丽乡村”建设,改善了农村的发展条件,有利于相关的物业、休闲旅游、农家乐等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和竞争力,增强农村的经济实力。财政支农要把乡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支持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要把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鼓励乡村发展有发展前景、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物业经济、旅游经济等,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确保“美丽乡村”建设有稳固的收入来源,从而不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这样,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了,不仅能够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深化,而且能够保持“美丽乡村”建设的可持续,夯实了“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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