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财政资金竞争分配:寻求公平与效率的综合

财政资金竞争分配:寻求公平与效率的综合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8年7月,广东省财政拿出15亿元的资金,引入竞争机制,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由6个欠发达地级市展开竞争,实行“能者多得”,按绩效分配该资金。广东省竞争性分配财政专项资金的做法,产生了积极的效应,受到不少地方的重视,一些地方也开始了这方面的尝试。

财政资金竞争分配:寻求公平与效率的综合

公平分配资金是财政分配的本质,是财政分配的主旋律,但公平分配也要讲效率。为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可以引入竞争机制,改变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少花钱,多办事”,广东省率先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2008年7月,广东省财政拿出15亿元的资金,引入竞争机制,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由6个欠发达地级市展开竞争,实行“能者多得”,按绩效分配该资金。通过竞争,其中的3个市各获得5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当地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建设与发展。经过几年渐进式改革实践,广东省竞争性分配项目范围已从省产业转移扶持资金,拓展至科技教育水利农业、社保、医疗卫生、旅游、交通运输等各领域,并从省级向市县扩展。

“一石激起千层浪。”广东省竞争性分配财政专项资金的做法,产生了积极的效应,受到不少地方的重视,一些地方也开始了这方面的尝试。山东省财政部门从2012年起到2015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重点扶持300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项目。湖北省决定从2013年起,试行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政策。

从各地的实践看,竞争性分配财政资金的效果是明显的,对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使用单位的责任意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的作用是有目共睹、无可厚非的。

一是竞争性分配财政资金有利于改变单位和部门对财政资金的认识。财政资金不同于银行信贷资金,无偿性是财政资金的特点,这就容易使单位和部门产生依赖思想,总是想方设法向财政要资金,“不要白不要”“不用白不用”的观念根深蒂固,多头申报项目、多头向财政争取资金时有发生。而竞争性分配财政资金在财政资金使用上引入竞争机制,要争取到资金必须要有项目,项目必须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且针对资金使用要有考核机制,使用不当还要有处罚机制,这有利于单位和部门改变观念、转变思路,正确使用财政资金,科学合理安排财政资金。

二是竞争性分配财政资金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竞争分配的财政资金与工程项目、工作业绩挂钩。争取到资金是有条件的,要有好的项目,要有相应的配套资金,要有可行的实施条件,资金争取的难度大、竞争激烈。这迫使单位和部门高度重视这些条件,否则,难以在竞争中取胜。同时,财政资金的使用有一套严格的考核机制,对资金的使用有规范和严格的要求,这有利于单位和部门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竞争性分配财政资金有利于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长期以来,财政资金的使用一直比较重视过程,至于财政资金使用的效果如何,一直缺乏考核机制,这是财政工作的薄弱环节。近年来,财政部门开始推行对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的改革,以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有好的效果,而竞争性分配财政资金对资金的使用前后都有严格的管理要求,事前要有绩效预算,事中要有绩效评估,事后要有绩效考核,把绩效管理贯穿于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这有利于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www.daowen.com)

财政资金竞争分配作为一项改革创新,从各地的实践看,在财政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减少的同时,资金使用方案更加完整,资金绩效目标更加明确,资金分配上的公信力大大提高,这体现了公共财政公开透明、公平有效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必须提高认识、积极创造条件,推进财政资金竞争分配改革,把财政资金真正用好、用到实处、用出成效。

一是财政资金竞争分配是财政资金分配的一种形式。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是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共需要。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均衡地区财力,满足城乡居民基本的公共服务需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资金的使用以社会效益为主,要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重点用于民生领域、经济欠发达地区、弱势群体。竞争性分配财政资金作为财政资金分配的一种新形式,可以不断实践、不断推广,但财政资金的性质决定了竞争使用财政资金只能是财政资金分配的尝试和补充,或者说是必要补充,以改变社会甚至部门、单位对财政资金的认识,打破财政资金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但竞争分配的财政资金只占一定量的份额,不能作为财政资金分配的主要形式。给财政资金竞争分配合理的定位,这是开展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时必须把握的。

二是财政资金竞争分配主要适用于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财政预算包括公共预算和专项预算,公共预算资金主要用于满足公共需要、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属于“人吃马喂”性质,支出的刚性强,资金分配要体现财政资金分配公平原则,一般不适应竞争分配。而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及政策补贴等具有指定用途的方面,包括教科文、农林水、经济建设、支持企业发展、社会保障、行政政法等方面在内的专项资金,资金类型繁多,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对这些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可以采取竞争分配,把资金的使用和资金的绩效结合起来,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最需要的地方、用在最有效的方面,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是财政资金竞争分配的实现要把效率和公平结合起来。公平和效率是经济学永恒的主题、永恒的矛盾,既对立又统一。从对立的方面看,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这有利于效率的提高,但不利于公平的实现;从统一的方面看,效率的提高也有利于公平的实现,市场效率提高的同时,创造更多的国民收入,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使政府有能力推进公平的实现。当然,过度追求公平,容易产生平均主义,导致效率的降低,不利于财富的创造。财政政策是政府调节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实现宏观调控的主要政策手段。财政通过资金分配和再分配,推动着公平和正义的实现,但是,财政资金分配本身也面临公平和效率的问题。由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区域发展优势、市场竞争能力是不一样的,经济发达地区相对有比较优势。在财政资金的争取过程中,各地区竞争的条件是不一样的,竞争分配财政资金的使用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考虑到地区不平衡性,在竞争评价的指标设计上要有所体现,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有所倾斜,使经济欠发达地区也有机会争取到竞争性财政专项资金。

四是财政资金竞争分配管理要规范。既然是竞争分配财政资金,就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以体现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否则,财政资金竞争分配就会陷入“暗箱操作”,违背财政资金竞争分配改革的初衷。要做好财政资金的竞争分配,事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广泛的宣传,把竞争分配资金的类型、性质、要求告知社会,让竞争者事前有知情权;事中,竞争分配的游戏规则要公平,过程要保密,参与评审的专家要有代表性和权威性,以确保竞争分配的公正;事后,对竞争分配财政资金的使用结果要进行验收和评估,这种验收和评估一方面要体现项目本身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项目的实施真正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体现项目本身的价值;另一方面要体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检验财政资金是否真正用在“刀刃”上,资金有没有流失或被截留、挪用。至少在这两方面验收和评估合格后,竞争分配财政资金的使用才是科学合理的,才是符合财政资金使用方向和要求的,竞争分配财政资金的效益才真正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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