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网络信息生态链非经济价值的共享程度,可以将其分为独占型非经济价值和共享型非经济价值两种类型。独占型非经济价值只能由某个节点获取,而无法共享或者转移。网络信息生态链共享型非经济价值可以通过共享获取。
1.独占型非经济价值分配方法
在研究独占型非经济价值分配之前,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独占型非经济价值分配不是直接对该价值进行分配,而是对获取该价值的机会进行分配,也就是说这种分配是确定由谁来获得相应的非经济价值。例如某项培训的机会、在媒体上进行宣传的机会等等。而经济价值分配以及共享型非经济价值的分配,都是在价值获得之后再来按照不同的分配条件进行分配。这种获取机会的分配需要建立在以下两方面的基础之上:
第一,预期的最大价值量。预期的最大价值量是指节点得到了该独占型非经济价值的获取机会后,可能为整个网络信息生态链产生的最大价值量。预期的最大价值量与节点的获取能力有关,同时也与网络信息生态链的内外环境条件紧密相关。节点的获取能力是进行分配的首要前提,节点只有具备相应的能力才有可能获得相应的价值。例如,节点希望通过某类专业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首先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如果节点没有专业基础,那么即使得到了价值获取的机会,也无法真正获得价值。此外,还要分析节点获取能力的大小。例如,有的节点运行状况良好,所生产出的各类信息产品质量高。如果给予这样的节点宣传推广的机会,就能在较短时间内提高其知名度且影响范围广泛。而有的节点自身条件状况不佳,虽然进行宣传推广之后也能提升其知名度,但是持续时间较短,效果也较差。网络信息生态链的内外环境会对节点的获取能力的发挥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最终所能获取的价值量。在分析预期的最大价值量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环境对节点的影响方式和影响程度,预期的最大价值量与实际获得的价值量之间才能相接近。
第二,获取的机会成本。机会成本是指在面临多方案择一决策时,被舍弃的选项中的最高价值者是本次决策的机会成本。独占型非经济价值获取的机会成本是指节点选择获取某类独占型非经济价值时,被舍弃的选项中最大的价值量。独占型非经济价值获取的机会成本,既可能是其他类型的非经济价值,也可能是经济价值。例如,网络教育信息生态链上的某一节点,既可以从事教育资源开发工作,从而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也可以从事市场推广工作,创造一定的经济价值。如果节点选择从事教育资源开发工作,其机会成本就是从事市场推广工作可能获得的经济价值。
独占型非经济价值分配方法的核心在于比较不同节点预期最大价值量与获取的机会成本。网络信息生态链中,参与分配的节点数量记为m,这m个节点对独占型经济价值获取机会的分配进行竞争;同时,我们设定在网络信息生态链中有n个独占型非经济价值进行分配。其中,Cij表示第i个节点获得第j个独占型非经济价值的机会成本,Vij表示第i个节点获得第j个机会后预期可获得的最大价值量。Pij表示两者之间的差值,计算公式如下:
Pij=Vij-Cij
在具体的分配过程中,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一个节点可以同时获得多种独占型非经济价值,并且不影响其获取效果。例如,网络信息生态链上节点既可以获得培训和学习的机会,同时还可以获得对外宣传的机会,而且两者之间互不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每个独占型非经济价值的分配,首先评估各个节点的获得该非经济价值后的预期最大价值量以及机会成本,并选择其中值最大的节点进行分配。第二种情况,一个节点只能获得一种独占型非经济价值。那么此时,就要以整体效果最优为分配原则,使整链的价值最大化。
在对独占型非经济价值分配方法应用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www.daowen.com)
第一,确定各个节点的预期可获得的最大价值以及机会成本。这项工作是应用方法的基础和关键,同时也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可以参考前面网络信息生态链价值评估中的相关评价指标和方法,以便对节点的预期可获得的最大价值以及机会成本有一个较为准确的评估。
第二,如果实际分配过程中,涉及多个独占型非经济价值,那么首先应当对这些独占型非经济价值进行分析,看这些独占型非经济价值是否可以同时由一个节点获得。对于可以由同一个节点获得的独占型非经济价值,按照上述第一种情况进行分配。对于不能由同一个节点获得的独占型非经济价值,则按照上述第二种情况进行分配,实现整体分配结果的最优化。
2.共享型非经济价值分配方法
共享型非经济价值分配的过程中,有的节点是提供非经济价值的主体,我们称之为提供者;还有的节点是接受非经济价值的主体,我们称之为接受者。共享型非经济价值分配的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共享型非经济价值分配的成本。共享型非经济价值在分配的过程中,也涉及分配成本的问题。例如,节点之间为了共享信息而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就会带来系统建设成本和设备成本等;为了共享知识必须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从而带来了培训成本等。对共享型非经济价值分配的过程中,要考虑不同节点的情况,争取将分配的成本降到最小。例如,优化共享型非经济价值在各个节点之间分配的路径,依托节点之间已有的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各类信息与知识的共享,利用网络视频进行培训等,从而降低共享型非经济价值分配过程中所带来的成本。
第二,共享型非经济价值分配对提供者的影响。共享型非经济价值分配会给提供者带来多方面的影响。素质价值分配时,提供者将自身的一些知识传递给接受者,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涉及提供者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供者要注意不能将一些机密信息泄露出去,否则会对自身造成一定的损失。形象价值分配时,提供者借助自身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帮助接受者或其产品提升知名度。在这一过程中,如果接受者自身的实力太差,那么有可能会影响到提供者的形象。例如,一些知名度比较高的综合性网站和广告服务商合作,广告服务商利用网站的影响力进行各类产品宣传。如果这些广告服务商实力差,而且还经常发布一些虚假广告信息,那么这些网站的形象将会受到影响,甚至降低其美誉度。这种负面影响不仅会对提供者带来损失,同时也达不到提高接受者或其产品知名度的目的。因此,提供者在进行非经济价值分配的过程中,要对接受者进行甄别和分析,确保接受者具备相应的实力。这样双方在对共享型非经济价值分配的过程中才能获得较好的效果。
第三,共享型非经济价值分配对整链的影响。共享型非经济价值分配会给整链带来一定的影响。从整链素质价值来看,将某节点的知识在整链中进行共享,可以提高整体的素质价值;从整链形象价值来看,依托链中节点的知名度进行各类产品的推广,可以有效地提升产品或相应节点的知名度,从而为整链创造形象价值和经济价值。
共享型非经济价值分配的过程中,要综合考虑上述三个方面的因素,保证分配成本在可接受范围以内,并且不会给提供者带来知识产权或机密信息泄露等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分配共享型非经济信息使整链获得相应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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