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网络信息生态链中价值分配的类型及其优化

网络信息生态链中价值分配的类型及其优化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网络信息生态链价值分配的主要类型包括自然式分配、调节式分配以及共享式分配。在网络信息生态链价值分配的实际应用中,可把自然分配、调节分配以及共享分配结合起来使用。

网络信息生态链中价值分配的类型及其优化

网络信息生态链价值分配的主要类型包括自然式分配、调节式分配以及共享式分配。

1.自然式分配

自然式分配是指网络信息生态链上的节点在网络信息生态链运行的过程中自动获得各类价值,而没有其他调节手段。这种分配方式适用于一些不可调节或不需要调节的价值类型。在网络信息生态链上,一些不可调节或不需要调节的价值类型很多情况下可能会是某些素质价值、形象价值或文化价值,这些价值往往是节点在进行信息的生产、加工、传递以及利用的过程中自动就能获得的。例如,在电子政府信息生态链中,政府通过电子政务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类信息和服务,在这样一个资源流转的过程中,政府的服务民众和管理民众的能力不断加强、声望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好评度不断提高,自动地就获得了文化价值和形象价值。

2.调节式分配

调节式分配是指网络信息生态链上的节点通过人为干预和调节的方式获得价值。调节式分配方式所使用的价值类型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价值是可以通过调节进行再次分配的,不能通过调节分配的价值不适用于这类分配方式。例如节点的形象价值是在网络信息生态链运行的过程中自行决定的,无法进行调节,因此就不能使用调节式分配的手段。第二,如果某类价值通过调节,可以提高价值分配的合理性,促进网络信息生态链自身和节点的持续发展和优化,那么这类价值就可以采用调节式分配;如果对某类价值人为的干预和调节会对网络信息生态链自身和节点的持续发展和优化产生不利影响,那么这类价值就不应该采用调节式分配。调节式分配可以弥补自然式分配中的不足,确保价值更好地在节点和链上进行分配。例如,经济价值在初次分配的时候,主要是市场调节的结果,是按效益实现经济价值的分配形式。但这种分配形式缺乏对公平的考虑,容易忽略掉一些不直接产生经济价值的辅助型节点,这些节点分配不到经济价值,长此以往,这些对网络信息生态链发展也起到很重要作用的节点将无法生存发展,从而影响到网络信息生态链的持续发展。而通过人为干预和调节,可以确保所有节点都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价值,既能够保障各节点自身的发展又不会挫伤节点发展的积极性,从而也确保了网络信息生态链的持续发展。(www.daowen.com)

3.共享式分配

共享式分配是指网络信息生态链上的节点通过共享,均获得一定的价值。并不是所有类型的价值都可以通过共享的方式进行分配,共享式分配的实现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第一,这类价值可以进行共享。例如,文化价值,节点可以通过信息资源的共享共同获得文化价值。而某些价值是无法进行共享的,例如经济价值,经济价值具有独占性,分配给某一节点的经济价值就无法再分配给其他节点。第二,节点之间具有共享价值的手段和方法。节点之间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共享机制和手段。例如在文化价值共享例子中,网络信息生态链上各节点间信息资源的共享就需要建立一套机制和手段,具体包括信息资源共享的管理体制(如管理的思想、管理的人才、管理的方法、管理的手段等)、信息资源共享的政策法规以及信息资源共享的实现手段等等。共享式分配可以提高网络信息生态链所产生价值发挥的效用。

在网络信息生态链价值分配的实际应用中,可把自然分配、调节分配以及共享分配结合起来使用。文化价值、素质价值以及形象价值以自然式分配和共享式分配为主,经济价值以调节式分配为主,也可以采用自然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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