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生态链整链价值创造的形式主要包括协同工作、资源互补、交易共生以及资源共享四种类型。
1.协同工作
网络信息生态链节点协同工作的形式可以根据是否有主导分为主导型协同工作和无主导型协同工作。
(1)主导型协同工作
主导型协同工作的过程中,会有一个节点作为整个网络信息生态链的核心节点。其他节点会根据核心节点的需求来安排各项工作。根据节点的类型,可以分为网络信息生产者主导的协同工作、网络信息传递者主导的协同工作以及网络信息消费者主导的协同工作。
网络信息生产者主导的协同工作。在网络信息生态链中,当网络信息生产者对互补性资源与能力的影响力较强,而网络信息传递者和网络信息生产者的影响力较弱时,在自组织过程中,节点之间就会形成网络信息生产者主导的协同工作关系。其原因可能在于网络信息生产者所掌握的专有资源相对稀少,且具有不可替代性,也可能是由于网络信息生产者在网络信息生态链中占据着价值链中的高增值点,从而获得了地位优势等。如一些大型数据库提供商与一些综合服务网站之间,就是这种网络信息生产者主导的供需关系。大量的综合服务网站因其所掌握资源的通用性太强而面对激烈的竞争,获利能力很低。而掌握了独特信息资源的数据库提供商因其所生产数据库资源的最终顾客需求方规模非常大,所以会占据主导地位。
网络信息传递者主导的协同工作。在网络信息生态链中,当网络信息传递者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作用,网络信息生产者与网络信息用户必须依靠网络信息传递者所独有的某项资源时,节点之间就会形成网络信息传递者主导的协同工作关系。网络信息传递者是网络信息生产者与网络信息用户之间的纽带,当其成为主导节点,其原因可能是网络信息传递者所特有的信息传递技术,只有通过这一技术才能实现信息的有效传递;或者网络信息传递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或影响力,网络信息生产者和网络信息用户通过该网络信息传递者可以快速、高效地实现自己的目标。例如淘宝网成了电子商务信息生态链中十分重要的网络信息传递者,大量的企业、个人卖家以及买家都要通过淘宝网进行交易。
网络信息用户主导的协同工作。在网络信息生态链中,网络信息用户可以对网络信息生产者以及网络信息传递者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使其在运行方式等方面发生显著变化,节点之间就形成了网络信息用户主导的协同工作关系。形成这种协同工作关系,其原因可能是网络信息用户具有较强的购买能力,是网络信息生产者和网络信息传递者重要的客户;或者网络信息生产者和网络信息传递者所生产和传递的信息和用户的需求特点之间存在紧密联系,如果不能满足用户的需求特点,信息就没有价值。例如网络教育信息生态链中,网络信息生产者和网络信息传递者所生产和传递的信息,一定要满足网络信息用户对教育信息的要求,如果超出了网络信息用户可以接受的范围或达不到网络信息用户的要求,那么这些信息就没有任何价值。
(2)无主导型协同工作(www.daowen.com)
在进行无主导型协同工作的过程中,节点之间的地位或影响力相差不大,就会形成一种联盟式的无主导协同工作关系。产生这种关系的原因可能是节点在网络信息生态链中所处的位置都比较关键;也可能是节点之间的资源是互补型的,彼此之间互相牵制和依靠。无主导型协同工作并不是无组织、无规则的工作方式,与主导型协同工作一样,无主导型协同工作也具有其自身的运行方式和运行规则,网络信息生态链上的每个节点都必须遵守这一运行规则。例如一些网络游戏信息生态链,游戏生产开发者和游戏推广者之间要互相合作与配合。
2.资源互补
通过资源互补,网络信息生态链能够确定与竞争优势更加一致的各种资源,各个节点通过资源的重新调整,并把资源配置到价值活动中,从而使得原有价值活动的资源获得重新配置。在网络信息生态链中,不同节点的资源可能从外部获得,也可能从网络信息生态链的其他价值活动中获得,从而获得重新配置,一个节点价值活动的资源可能通过交换产生比原来价值活动更大的价值。此时,在新的价值活动中得到重新配置的外部机会成本是在原先价值活动中所创造的价值。
3.交易共生
自从有了商品经济,就有了交易的行为。交易共生不同于一般商品交易行为,它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具有稳定性的特征。当网络信息生态链上的节点组成共生体以后,便意味着交易行为内化为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体内部的物质、价值和信息的流通,以达到降低信息产品成本的目的,提高该共生体的整体竞争力。以交易共生行为为主要特征的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体主要是为了实现信息共享,保证其内部的网络信息生产者、网络信息传递者与网络信息消费者三方以最小费用获取最大效益,实现整体生存成本的最小化。
4.资源共享
作为生存资源的直接竞争者,网络信息生态链节点之间表现出明显的竞争关系。然而,网络信息生态链节点之间必须遵循求同存异的原则,寻求合作的机会以组成共生体,并在合作过程中通过资源共享增强各自的核心竞争力,共同培育和拓展新市场。由于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信息新陈代谢的速度不断加快。同时,产品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单个网络信息生态链节点开发新产品和开拓市场的风险加大,网络信息生态链节点间形成共生体不仅能通过将市场份额做大,为各个网络信息生态链创造共生经济效益,而且可以降低进入新市场和开发新产品的风险,从而实现共生体整体的成长[5]。只有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组成共生体,才能提高在变幻莫测的网络信息生态环境里存活的概率。当然,资源共享形成的共生体是一种松散型的联盟,该类型共生体存在的动力是通过资源共享来降低开发新产品和新服务的风险。因此,当新的产品或服务开发成功或新市场启动后,资源共享的共生体经常发生自然解体现象。如共生体内的某一节点主营业务发生了改变或志趣发生了转移或需求得到了满足,各网络信息生态链节点则会因为追求自身的利益而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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