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数罪并罚制度概念

数罪并罚制度概念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数罪并罚,是指法院对犯罪人在法定期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之后,依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和并罚规定决定其应予执行的刑罚的制度。对于数罪并罚概念的界定,我国刑法学界历来公认的通说认为,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依照法定的原则或并罚方法决定应执行的刑罚。再如,有学者认为,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犯有数罪另判处几个刑罚。

数罪并罚制度概念

所谓数罪并罚,是指法院对犯罪人在法定期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之后,依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和并罚规定决定其应予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对于数罪并罚概念的界定,我国刑法学界历来公认的通说认为,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依照法定的原则或并罚方法决定应执行的刑罚。这一传统的定义,我们认为至少存在三方面的不确切或疏漏之处:1.未对应予并罚的数罪范围作出界定,而是笼统地提出对数罪均应予以并罚,这实际与各国刑法的规定不符;2.仅指明应依照法定原则或法定方法对数刑予以合并处罚,并未提及在合并处罚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并罚规则,或虽提及属于并罚规则内容之一的并罚方法,却遗漏了属于并罚规则的其他内容;3.未能显示数罪并罚作为刑罚裁量制度之一的特点。一言以蔽之,传统定义的缺陷在于未能客观、全面、准确、概括地反映数罪并罚的固有特征。例如,有学者认为,数罪并罚,是指一个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数罪的;或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应将数罪合并处理。此定义与上述通说相比,虽然注意到应予并罚的数罪犯罪问题,却对其欠缺必要的概括,并且在某些方面扩大了传统通说的缺陷(如未提及并罚原则等)。再如,有学者认为,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犯有数罪另判处几个刑罚。显而易见,这一定义虽然简练,却难以反映数罪并罚的重要基本特征(如将数个宣告刑合并为执行刑等)。(www.daowen.com)

总之,能否准确地表达数罪并罚的概念,是与对数罪并罚基本特征的理解程度紧密相关的,因为科学的数罪并罚概念源于对数罪并罚固有属性的准确反映,而数罪并罚的基本特征则是数罪并罚概念的进一步展开或自然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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