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国关于非法行医罪的规定
德国从行为的主观故意方面加以限制,将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故意限定为故意冒用医师资格。《德国刑法典》第132条规定:行为人无权行使医生、牙医、兽医、药剂师、律师、专利律师、经济检查人、宣誓的书籍检查人、税务建议人或者税务全权代理人的职业标志的,处一年以下的自由刑或者金钱刑。
2.韩国关于非法行医罪的规定
韩国从犯罪目的方面加以限制,将非法行医犯罪行为限定为以营利为目的。韩国《关于团束(调查)保健犯罪的特别处置法》第五条规定:违反医疗法第25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无医师资格者从事医疗行为的;无牙医资格者从事牙科医疗行为的;无中医资格者从事中医医疗行为的,处无期或者两年以上劳役,并处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金。
3.俄罗斯关于非法行医罪的规定(www.daowen.com)
俄罗斯从犯罪结果方面予以限制,从行为的结果方面加以限制,即只有存在导致过失损害他人健康的结果时,才将非法行医行政违法行为纳入犯罪予以刑罚追究。《俄罗斯刑法典》在第235条规定:未经许可而从事私人医疗业务或私人制药活动的人,如果过失损害他人健康的,处数额为最低劳动报酬三百倍以下或被判刑人三个月以下的工资或其他收入的罚金,或处三年以下的限制自由,或处三年以下的剥夺自由。实施上述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五年以下的限制自由或五年以下的剥夺自由。
4.法国关于非法行医罪的规定
法国从行为的经常性方面加以限制,将非法行医犯罪行为限制为经常性的行医行为。法国《公共卫生法典》第372条规定:任何人,无医学毕业证书,经常性参与确定对疾病的诊疗,或者经常性参与对实际或猜想的疾病或外科病、先天性疾病或后天所得疾病的治疗,构成非法行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