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我国终身监禁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我国终身监禁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此,终身监禁首次正式以条文的方式载入我国的刑法中,成为第九次刑法修改的一大亮点。在刑罚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对贪污受贿犯罪适用终身监禁,不仅符合我国刑罚惩罚和教育犯罪分子的需求,也顺应了国际形势的大趋势。本文研究的目的是,终身监禁自首次出现在《刑(九)》以来,作为一个舶来品,在我国还处于幼童时期,在我国适用仍存在较大的争议。结合到我国,终身监禁作为一个舶来品,在我国还处于幼童阶段,不够成熟。

我国终身监禁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九)》明确规定,犯贪污罪的,对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自此,终身监禁首次正式以条文的方式载入我国的刑法中,成为第九次刑法修改的一大亮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一直是民众的热点话题,终身监禁的出现,引起了我国各界人士的激烈讨论,有人说终身监禁是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一大利器;也有人说在当代文明社会,废止死刑是国际形势大趋势,终身监禁也是顺应了国际刑罚的潮流。在刑罚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对贪污受贿犯罪适用终身监禁,不仅符合我国刑罚惩罚和教育犯罪分子的需求,也顺应了国际形势的大趋势。

刑罚是衡量一个国家的刑罚体系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而死刑正是对于国家刑罚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尺,刑罚根据一国社会的发展程度在不断地改进,最为显著的特征是越来越趋于缓和。在世界刑罚体系中,对死刑一直持着限制适用的态度,并且它也一直是国际争议的焦点。本文研究的目的是,终身监禁自首次出现在《刑(九)》以来,作为一个舶来品,在我国还处于幼童时期,在我国适用仍存在较大的争议。针对终身监禁在我国当前的状态,是否能长期在我国存续下去,学界有较大的争议;如何认定终身监禁在我国刑法上的性质,如何解决终身监禁在适用过程中所存在的诸多不匹配、国情上不相适的问题,这是值得我们研究的。(www.daowen.com)

随着犯罪的不断增多,为了有一个较为稳定的社会秩序,就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惩治犯罪的刑罚,控制犯罪的发生。废止死刑的思潮和刑罚改革的不断推进,需要找到一种行之有效的刑罚,去维持和控制当前的局面,终身监禁在多数国家中一直扮演着最严厉的刑罚措施的角色。结合到我国,终身监禁作为一个舶来品,在我国还处于幼童阶段,不够成熟。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对于制度的建设要走社会主义的道路,那么,终身监禁的设立,也需要在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不断修正,不断进步,使之成为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必然值得我们对其进行大胆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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