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的巴黎群星闪耀,75位诺贝尔奖获得者齐聚一堂,席间,有人问其中一位:
“您在哪所大学、哪个实验室里学到了您认为最重要的东西?”
“是在幼儿园。”这位白发苍苍的学者回答。
“在幼儿园里学到了什么呢?”
“把自己的东西分一半给小伙伴们;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东西要放整齐;饭前要洗手;午饭后要休息;做了错事要表示歉意;学习要多思考;要仔细观察大自然。从根本上说,我学到的全部东西就是这些。”(www.daowen.com)
他认为终生所学到的最主要东西,是在幼儿园老师给他培养的良好习惯。有人说培养了习惯,就培养了性格,而培养了性格,最终也就影响了命运。培根在《论人生》中明确指出“习惯真是一种顽强而巨大的力量,它可以主宰人生。因此,人自幼年就应该通过教育者建立一种良好的习惯”。可以说,人在幼年时代养成的习惯与小学教育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这也赋予了小学教师独特的责任。
基于这样的认识和思考,我们在拟定学校育人目标时就将“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作为培育“四有生活少年”育人目标的重要一项。
关于习惯的培养,早在我国春秋时期就有所研究,如大教育家孔子曾提出:“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这里所说的“行”就是指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后期,宋代大教育家朱熹也提出了从衣服冠履、读书写文、杂细事宜等方面进行启蒙教育和习惯培养;近现代的学校教育也无不把习惯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一环。在众多的研究和实践中,我们能够看到,教育者更多的是提出应该培养学生怎样的习惯,对于习惯养成的过程与方法提及的却并不多,抑或是实效性不强。
为此,我对习惯养成的规律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思考,认为无论是哪种习惯的形成,都经历了三个过程,那就是从“自觉”到“自理”,再从“自理”走向“自立”。因此,我们从“认知”“导行”“明理”三个方面入手,开展了大量的教育工作,将“21天”的烦恼变成“21天”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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