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长赤县朱家沟织布厂遗址的历史优化

长赤县朱家沟织布厂遗址的历史优化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长赤县苏维埃朱家沟织布厂遗址延伸阅读川陕苏区时期,根据地的工业,主要以手工业为主,“遍地开花”,比较繁荣,有“国营”、集体、私营三种性质,以集体性质和私人经营为主。

长赤县朱家沟织布厂遗址的历史优化

该遗址位于南江县长赤镇莲花村2社朱家沟。

1933年5月,长赤县苏维埃政府在长赤场莲花石附近的朱家沟,今长赤镇莲花村2社朱家沟一朱姓院落内,成立军工性质的长赤县苏维埃朱家沟织布厂,实行长赤县苏维埃政府和军队双重领导体制,有工人500余名,分散纺纱,集中织布,至1934年3月撤销时共生产军用布料20000余匹,为保障红四方面军的给养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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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川陕苏区时期,根据地的工业,主要以手工业为主,“遍地开花”,比较繁荣,有“国营”、集体、私营三种性质,以集体性质和私人经营为主。工业生产,一般由政府财经委员会和军队的经理处实行双重领导,具体负责开办各种军事工业和民用厂、场、作坊。在军工邻域,建有铁工厂、硝厂、脚码子厂、斗笠厂、兵器厂、缝纫厂等,制造大刀、长矛、脚码子、斗篷、木刀、木枪、枪托、修理枪管和配制土炸药、土火药等,保证红军的枪支弹药和军需品的供应。在民品方面,“为夺取战争的胜利”“群众需要什么,就办什么厂、场、作坊”,就生产什么产品。1933年5月,在反“三路围攻”胜利后,南江、长赤两县在境内开办的有硝盐厂、煤厂、铁厂、铧厂、杠炭厂、纸厂、窑罐厂、织布厂、纺线厂、墨厂、木工厂、草鞋厂、缝纫厂、篾工厂、斗笠厂、碗厂、铁工厂、米面加工坊、酒厂等,在这些厂(坊)里做工的工人(含季节性工人)有10000多名,大部分是手工操作,其产品除政府派购外,还可以直接出售给群众,只交少量的统一累进税。根据地工业及手工业的发展,兴旺了百业,繁荣了市场,改善了人民生活,为根据地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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