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红31军医院遗址正殿后侧照红31军医院遗址全景1933年2月1日中午,红73师217团、219团、73师留守大河口阵地的小分队及红11师31团一部,解放了南江县城,红73师医院入住文庙。1933年6月木门军事会议后,红四方面军以73师为基础,配属南江、红江、广元等县独立团,扩编组建31军,由红73师医院升格为军医院的31军医院也设文庙。1995年,红31军医院遗址被县人民政府确认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红31军医院旧址保护标志碑
该遗址位于南江县南江镇米仓山大道今南江县委党校内。
红31军医院遗址正殿后侧照
红31军医院遗址全景
1933年2月1日(正月初七)中午,红73师217团、219团、73师留守大河口阵地的小分队及红11师31团一部,解放了南江县城,红73师医院入住文庙。1933年6月木门军事会议后,红四方面军以73师为基础,配属南江、红江、广元等县独立团,扩编组建31军,由红73师医院升格为军医院的31军医院也设文庙。当时医院有医护人员、洗衣队、缝纫班、理发员等200余人,除治疗红军伤病员外,还为广大工农群众服务。医院利用本地资源,大量采用中草药治病,同时还制造“戒烟丸”,帮助群众戒鸦片,效果很好,人称“神丸子”。红31军医院不仅为救治军队的伤病员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在卫生知识的普及、防疫防病及为群众提供医疗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红31军医院遗址一角(www.daowen.com)
该遗址原系文庙,建于清道光七年(公元1827年)。座向130度,占地宽30米、纵51米,面积1530平方米。由门厅、正殿、左右厢房组成四合院,除正殿为砖木结构、抬梁式梁架、单檐歇山筒瓦屋面外,其余均为穿斗式梁架结构、单檐悬山青瓦屋面。门厅面阔7间30米,进深1间6.4米,通高7米。左右厢房各7开间,面阔26.5米,进深6.2米,通高7米。正殿面阔5间21米,进深11.8米,通高11米。青石基座,墙体火砖有“文庙”二字。院内为长9米,宽6米的石板天井。
该建筑具有重要的革命历史纪念价值。1995年,红31军医院遗址被县人民政府确认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被巴中市人民政府确认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红31军医院旧址保护标志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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