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指数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按反映现象的范围不同,可分为个体指数、类指数和总指数
个体指数是反映个别现象数量变动的相对数。如一种商品价格或销售量的相对变动水平。类指数是综合反映某一类现象变动的相对数。如粮食类价格指数、油料类价格指数。总指数是综合反映复杂现象总体数量变动的相对数。如多种商品价格或销售量的综合变动水平的相对数。
(二)按反映的内容不同,可分为数量指标指数和质量指标指数
数量指标指数是反映物量变动水平的相对数。如商品销售量指数、产品产量指数。质量指标指数是反映事物内涵数量变动水平的相对数。如劳动生产率指数、价格指数、产品成本指数。
(三)按计算形式不同,可分为简单指数和加权指数
简单指数就是对个体指数进行简单平均所得到的总指数,亦称不加权指数。加权指数就是对各个项目依据重要程度赋予不同的权数所得到的总指数。它又根据权数的性质不同分为综合指数、加权平均指数和可变构成指数等。(www.daowen.com)
(四)按对比场合不同,可分为时间性指数和区域性指数
时间性指数是反映现象在时间上动态变化的相对数,其对比的基准是现象在基期的水平。它有定基指数和环比指数之分:定基指数是指在指数数列中所有各期指数均使用同一时期为基期计算而得到的指数,环比指数是指在指数数列中所有各期指数均以上一时期为基期计算而得的指数。区域性指数是反映现象在地区之间比例变化的指数。其对比的基准是同一时期的现象在某地区的水平。
(五)按在指数体系中的位置与作用不同,可分为总变动指数和影响因素指数
例如,在“销售额指数=价格指数×销售量指数”体系中,销售额指数为总变动指数,而价格指数和销售量指数则为影响因素指数。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类型只是从不同的角度对统计指数所进行的各种归类,因而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互有交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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