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集体林权流转前期的监管措施与重点分析

集体林权流转前期的监管措施与重点分析

时间:2023-07-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集体林权流转前期,林权转让人必须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转让集体林权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拟转让林权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同意集体林权转让的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因此,对于集体林权的流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认真把好审核关,判断其是否符合流转的资格和范围。随着集体林权流转实践的发展,各地陆续出台有关集体林权流转程序的规定。

集体林权流转前期的监管措施与重点分析

在集体林权流转前期,林权转让人必须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林权共有、合资或合作经营的情况,还应当同时提交共有人、合资或合作各方同意转让的书面意见。转让集体林权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拟转让林权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同意集体林权转让的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批准,只有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进行林权流转。

1.市场准入资格的审核。林权权属明晰是集体林权流转的前提条件。权属不清或者存在争议的林权不得流转。林权的清晰界定能够减少交易人对他人权利的侵害,明确权利人潜在的收益预期,减少由于林权的不确定性带来的交易成本。反之,如果林业产权主体归属不明、权责不清或者主体缺位,在交易过程中发生摩擦的机会大大提高,交易成本加大,最终扰乱林权流转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对于集体林权的流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认真把好审核关,判断其是否符合流转的资格和范围。

2.民主程序的落实。随着集体林权流转实践的发展,各地陆续出台有关集体林权流转程序的规定。例如,《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规定:集体森林资源流转应当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会议成员或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之后才能流转。但是,在集体森林资源流转时没有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是村民代表会议的并不少见,甚至有些地方存在村干部对流转的受让方、流转价格的标准和资金交付方式、流转的期限等个人说了算的情况。村民发现原来属于集体的林地林木已经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村干部流转出去,被剥夺感油然而生,心中很不满,很多地方爆发的大规模的林地纠纷就由此产生。因此,林业主管部门必须落实集体森林资源流转的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保障集体成员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决策权。(www.daowen.com)

3.资产评估的监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林权流转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对资产评估的监管包括对林地、林木资产评估方法、实用技术的行业管理和对专业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资格审查的监督管理,确保资产评估的真实性和公正性。首先应当设立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在严格考试的基础上核发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从业人员上岗证。其次要制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细则,规定评估程序、明确立项、审核、确认等环节的操作规范和具体要求。很多地方集体林权流转价格严重低于实际价值就是由于没有经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造成了林农权益的损害。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监管,确保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结果的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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