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集体林权流转立法的实证分析方法研究

集体林权流转立法的实证分析方法研究

时间:2023-07-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关于集体林权流转立法的研究争论者多,深入进行理论研究者少,这就使得集体林权流转立法缺乏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论基础。本研究属于应用型研究,实证分析方法是本研究的主要研究方法。本研究无论是整体还是部分都遵循了实证分析的方法论要求。

集体林权流转立法的实证分析方法研究

本研究综合运用价值分析、规范分析、比较分析、历史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对集体林权流转立法进行了较全面、深入和系统的研究。

1.价值分析方法。价值分析方法包括价值认知与价值评价两方面。价值认知即分析既存的法律制度体现了何种价值观念;价值评价即基于某种价值目标,对既存法律制度的成效与不足进行评价,并以价值目标作为完善法律制度的标准。目前,关于集体林权流转立法的研究争论者多,深入进行理论研究者少,这就使得集体林权流转立法缺乏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论基础。本研究通过法的价值认知,构建了中国集体林权流转立法的价值体系;通过价值评价,检视了中国现行集体林权流转制度的缺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立法的具体建议。

2.规范分析方法。法的规范分析方法是对法的概念、要素、结构、体系、逻辑等形式特征进行分析,以求对法的现状做客观、中立、科学的描述。其优点是能避开道德政治社会等因素的影响,对法本身进行剖析,揭示法自身的逻辑。本研究基于此种方法对集体林权流转的概念、内涵和属性等进行了理论分析,并广泛收集各地区有关集体林权流转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结合国内近几年来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研究成果,力求清晰地把握集体林权流转立法的问题与出路。

3.比较分析方法。尽管各国林业法制所依托的政治体制各有差别,但森林资源各国都有,在资源利用和生态保护方面,国外林业法制经验仍可以为中国集体林权流转立法提供有益借鉴。该方法主要体现在对国外林权流转制度的考察与借鉴上。通过对国外有关林权流转制度的比较分析,发现林权流转制度在价值追求、立法模式、利益分配等方面所体现的普遍规律,为解决中国集体林权流转所面临的问题提供思路。另外,在研究集体林地使用权流转时,还注意到对林地与耕地的比较研究。

4.历史分析方法。任何事物都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之中,对法律的认识和评价离不开对其历史的考察。历史分析方法主要是通过历史演变的线性分析,说明结果的必然性,并尽可能地梳理产生问题的原因,为制度完善提供思路。历史分析方法主要体现在建国后集体林权流转制度的历史回顾上,总结了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发展的一般特点,说明了现行立法模式出现的必然性,以及存在的不足,为选择新的立法模式提供思路。

5.实证分析方法。本研究属于应用型研究,实证分析方法是本研究的主要研究方法。本研究的立论是建立在对中国集体森林资源利用与保护现状的实证分析基础上的。在一些具体制度的设计上,也是遵循“实践(社会问题)——理论(制度原因)——指导实践(制度完善)”的实证思路展开论述的。本研究无论是整体还是部分都遵循了实证分析的方法论要求。

【注释】

[1]黄锡生:《水权制度研究》,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

[2]国家林业局:《2010中国林业发展报告》,中国林业出版社2010年版,第22~29页。

[3]国家林业局:《2010中国林业发展报告》,中国林业出版社2010年版,第22~29页。

[4]刘璨:《中国集体林制度与林业发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页。

[5]《中国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问题研究》课题组:《中国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研究进展》,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页。

[6]贾治邦:“在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高峰论坛结束时的总结发言”,http://www.forestry.gov.cn/portal/main/s/90/content-3861.html,2006年5月14日。

[7]“贾治邦局长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答中央党校《学习时报》记者问”,http://www.forestry.gov.cn/portal/main/s/207/content-3811.html,2007年1月25日。

[8]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2010年林业经济运行状况报告”,http://www.forestry.gov.cn/CommonAction.do?dispatch=more&colid=225&p=1,2011年1月12日。

[9]黄锡生、徐本鑫:“我国后林改时期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的现实问题与制度完善”,载《农业现代化研究》2011年第4期,第432~435页。

[10]文彩云、张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背景下的农户林地流转行为分析”,载《林业经济》2008年第11期,第9~11页。

[11]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2010年林业经济运行状况报告”,http://www.forestry.gov.cn/CommonAction.do?dispatch=more&colid=225&p=1,2011年1月12日。

[12]沈文星、范泽华、翁小杰:《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报告》,中国林业出版社2008年版,第61页。

[13]杨益生、张春霞:《先行·突破·创新——福建集体林权改革报告》,中国林业出版社2010年版,第275页。

[14]杨益生、张春霞:《先行·突破·创新——福建集体林权改革报告》,中国林业出版社2010年版,第275页。

[15]杨益生、张春霞:《先行·突破·创新——福建集体林权改革报告》,中国林业出版社2010年版,第275页。

[16]杨益生、张春霞:《先行·突破·创新——福建集体林权改革报告》,中国林业出版社2010年版,第275页。

[17]杨益生、张春霞:《先行·突破·创新——福建集体林权改革报告》,中国林业出版社2010年版,第275页。

[18]杨益生、张春霞:《先行·突破·创新——福建集体林权改革报告》,中国林业出版社2010年版,第275页。

[19]杨益生、张春霞:《先行·突破·创新——福建集体林权改革报告》,中国林业出版社2010年版,第275页。

[20]赵绘宇:“林权改革的生态风险及应对策略”,载《法学》2009年第12期,第129~137页。

[21]曾华峰、聂影:“林地流转的必然性和弱市场化调控”,载《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第120~125页。

[22]温家宝:“高度重视林业的改革和发展”,载《求是》2009年第16期,第1~4页。

[23]林业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有关问题的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www.daowen.com)

[24]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15条规定以及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25]《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林改发2009232号)。

[26]2005年《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以及2004年《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

[27]2006年《浙江省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管理办法(试行)》。

[28]参见:于德仲:“赋权与规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北京林业大学2008年博士学位论文;谢屹:“江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林地林木流转研究”,北京林业大学2008年博士学位论文。

[29]曾华锋:“森林资源弱市场化流转研究”,南京林业大学2008年博士学位论文。

[30]参见茆荣华:“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研究”,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博士学位论文。

[31]参见杨萍:“福建省集体林权流转方式探讨”,载《中国林业经济》2008年第3期,第32~35页。

[32]参见丁胜、沈文星:“林地流转中的利益分配问题及对策”,载《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2年第9期,第63~65页。

[33]乔永平、聂影、曾华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综述”,载《安徽农学通报》2007年第8期,第4~6页。

[34]曾华锋:“森林资源弱市场化流转研究”,南京林业大学2008年博士学位论文。

[35]张蕾、蔡志坚:“论林地流转中的制度失衡问题”,载《经济与管理》2010年第12期,第77~80页。

[36]贺东航、肖文:“集体林权流转中的政府监管制度研究”,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第18~22页。

[37]樊喜斌:“中国集体林地市场流转研究”,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10年博士学位论文。

[38]曾华锋:“森林资源弱市场化流转研究”,南京林业大学2008年博士学位论文。

[39]张蕾、蔡志坚:“论林地流转中的制度失衡问题”,载《经济与管理》2010年第12期,第77~80页。

[40]贺东航、肖文:“集体林权流转中的政府监管制度研究”,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第18~22页。

[41]樊喜斌:“中国集体林地市场流转研究”,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10年博士学位论文。

[42]Matti Maltamo,Janne Uuttera,Kullervo Kuusela,Differences in Forest Stand Structure Between Forest Ownership Groups in Central Finland”,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51(1997),pp.145~167.

[43]John L.Herbohn,Stephen R.Hamison,“The evolving nature of small-scale forest in Australia”,Journal of forest1(2004),pp.42~47.

[44]Runsheng Yin,Jintao Xu,“A Welfare Measurement of China’s Rural Forestry Reform During the 1980s”,World Development,30(2002),pp.1755~1767.

[45]Joshua M.Duke,Eleonora M,“Price repression in the Slovak agricultural land market”,Land Use Policy,21(2004),pp.59~69.

[46]E.Teofilo,D.Prado Garcia,“Brazil:land politics,poverty and rural development”,http://www.fao.org/docrep/006/y5026e/y5026e04.html,201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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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F.Romano,D.Reeb,“Understanding forest tenure:What rights and for whom?”,http://http.fao.org/docrep/fao/009/ah250e/ah250e00.pdf,2011-9-6.

[49]Darla K.Munroe,Abigail P.York,“Jobs,House,and Tress:Changing Regional Structure,Local Land-Use Pattern,and Forest Cover in Southern Indiana”,Growth and Change34(2003),pp.299~320.

[50]Rene H.Germain,Nate Anderson,Eddie Bevilacqua,“the effects of forestland parcelization and ownershiptransfer on nonindustrial private forestland forest stocking in New York”,Journal of Forestry,8(2007),pp.403~407.

[51]Hirano,Hideki,“Regulatory Reform for Japan’s Watershed Forests:Protecting a Public Good”,issue of Japanese magazine,1(2010),pp.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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