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在改造自然、社会关系和人自身等方面所进行的各种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积极的客观化成果,包括整个社会生活的物质领域和精神领域的全部成就。广义的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物质文化是指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以及全部社会生活中的物质关系等。精神文化是人类创造的全部精神财富,包括科学理论、道德规范、政治法律制度、文学艺术、哲学、宗教等。狭义的文化专指精神文化,有时甚至专指人类在教育、科学、文学、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知识和成果。我们这里所讲的文化,是指狭义的文化。
文化是人类的共同创造。从时间上看,它包括人类世代创造的一切精神财富;从空间上看,它包括所有的个人和社会共同体所创造的一切精神财富。这样,我们就可以把文化分为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外来文化和民族文化即本土文化。
传统文化通常是指从历史上延续下来的民族文化。它有两层含义。其一是从历史上延续下来的文化,那些在历史上曾经如昙花一现并未保存延续下来的东西不能称为传统,“传统”在于一种有相对稳定性,尽管经历时代变迁而逐步积累,长久地延续下来的东西。其二,传统文化是指本土的民族文化。一般说来,只有本民族在长期的生存和发展中所形成的文化现象,才是有巩固性、持久性和相对稳定性,才能够从历史上沿袭下来。从这个意义上说,传统文化也就是民族文化。
外来文化通常是指从其他民族传入,或本民族从其他民族引进的文化。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但民族文化只是整个世界文化宝库中的一部分。各个民族在相互交往中,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本民族的文化传入别的民族,同时把别的民族的文化带来自己的本土。外来文化经过改造可以融进民族文化中,成为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文化的世界性和民族性是辩证的统一。各民族的文化作为世界文化的一部分,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这种普遍性使得不同的民族文化可以相互融通,特殊性说明民族文化有它自己的独立地位。肯定文化的民族性并不排斥文化的世界性,同样,肯定文化的世界性也不应排斥文化的民族性。
马克思主义者应该正确地对待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无论是传统文化,还是外来文化,都具有两重性,都可以分为精华和槽粕两个部分。任何一种文化,在它的长期发展过程中能够逐步地积累并保留下来,并对当时和后来的社会发展过程中起重要作用,总有其积极的、合理的一面。同样,任何一种文化,由于产生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或多或少都会存在阻碍历史进步的消极、保守的因素。马克思主义对待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的正确态度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任何照搬照抄或闭关自守,盲目排外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文化与经济、政治有密切的联系。任何一个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都是三位一体的。三者的协调发展构成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经济和政治影响并制约着文化的发展。经济是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具有决定意义的东西,经济的发展为文化的繁荣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因此,只有经济的发展,才会有文化的繁荣。同时,社会政治制度对文化的发展也有深刻的影响,文化的繁荣需要有一个较为宽松和谐的政治环境作保障。在欧洲中世纪封建专制制度下,科学和哲学发展的道路十分艰难,甚至没有自己的独立地位。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刚开始建立阶段,才使科学和哲学获得神奇的迅速发展。另一方面,文化对经济、政治有巨大的影响。以科学技术为重要内容的文化为经济飞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障。而且,一个民族文化发展水平也会影响到政治制度是否完善、政治民主程度的高低等。
文化作为人类活动的基本方式之一,具有重要的社会作用。第一,文化是有传递和记载信息的功能。人类优越于动物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实现了由生物遗传机制的飞跃。文化可看作“社会的遗传密码”,据此,使人类在实践活动中将积极的知识和经验突破时空的制约,世代相传。第二,文化是有教化功能。文化是由人创造的,反过来又塑造人。它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通过学习和传播,内化为人的品格、气质、知识和能力,从而使人成为一个文化存在物。第三,文化具有促进社会发展的功能,这是它最主要的作用。它作为人类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对社会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它通过各种途径改变人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思维方式,从而有力地推动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
文化包括四种最基本的方式:
一是科学。它是以概念为主的思维活动。它是以求真为目的,它是知识的理论体系,是人们获得知识的社会认识活动。它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运用抽象的概念和逻辑的形式,反映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本质和规律。
二是艺术。艺术是通过塑造具体生动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意识形式。它追求的对象是美,这个最早出现的意识形式在反映现实生活时,往往采用了多种多样的形式。如音乐、舞蹈、绘画、雕塑、文学、戏剧、电影等。所有这些艺术形式都是以典型形象来再现生活的。(www.daowen.com)
艺术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总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在阶级社会中,艺术总是反映一定阶级和社会力量的要求。各个流派的艺术家,都是在一定世界观指导下从事艺术创作,总是从一定的阶级利益出发反映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们的作品对社会发展起着不同的作用。美存在于客观事物之中。人们的美感和美的观念,不外是美的事物在观念中的反映。艺术家在现实生活中,应当创造为人们所喜爱的艺术美,把审美观念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使艺术美能指导人们的现实生活。艺术在其自身发展中,总是具有历史的继承性。
三是道德。道德也是早已存在的一种社会意识形式。道德是人们用来调整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以善为目标。它以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高尚与卑劣、光荣与耻辱、权利与义务等道德观念,评价和约束每一个人的行为,调整人们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的正当秩序,保证社会的正常生活。道德和法律都是用来调整人们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准则。但是,二者却又有不同之处,道德早在原始社会就有了。而法律则是阶级社会的产物。道德的特点在于它没有强制性,主要是依靠社会舆论力量作用,依靠人的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力量来维持,而法律则是通过国家机关强制人们执行,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要比法律更为广泛。
道德可以使人“见义勇为”、“舍生取义”,可以对未触犯法律的不道德的行为进行舆论谴责,这是法律所不能达到的。当然,对于那些触犯法律的犯罪行为,道德也同样具有舆论谴责的作用。但是,由于道德不像法律那样带有强制的作用,要调整好人们的社会关系,单靠道德还是不够的,对于严重违反道德准则的人,还必须依靠法律的强制作用来加以处理。所以,道德和法律作用是相辅相成、互相补充的。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总是具有阶级性的。在阶级社会里,各阶级由于地位的不同,各有自己的道德准则。在阶级社会史上,不存在超阶级的道德。另外道德不但具有明显的阶级性,而且还是具有历史的继承性。
四是宗教。宗教是统治人们的那些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虚幻的颠倒的反映。承认超自然、超社会力量的存在,盲目信仰和崇拜神灵,乃是一切宗教的特征。恩格斯说,一切宗教都不过是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宗教并不是永恒的社会现象。它是自然压迫和社会压迫的产物。人们在自然和社会的压迫下痛苦呻吟而又无力反抗的时候,便盲目的把自然力和社会力量捧为神灵,于是,宗教便产生了。宗教的产生和发展,归根到底决定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它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地变化。在奴隶社会,特别是在国家的形成之后,人们之间有了等级,因而神也就有了等级。原始部落神便转变为至高无上的神,其余的神都从属于它,一个融合众神特征于一身的“上帝”便伴随着君主大国的出现而被造出来了。一神教是君主专制的产儿。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三大世界性的宗教,便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宗教包括有关信仰、特殊的宗教仪式和宗教生活规定,它们同宗教组织设施和专门的神职人员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强大的社会势力和精神力量。
宗教作为社会上层建筑一部分,总是为巩固和发展剥削制度服务的。一切剥削阶级都把宗教当作欺骗人民群众的工具。宗教作为一种虚幻的意识形态,不仅充分表现了剥削阶级的伪善和狡诈,而且表现着被剥削阶级的愚昧和迷信。宗教与唯心论是一对孪生兄弟,它们所不同的只是:宗教是公开的、感性的、通俗的形式来宣扬“上帝”,唯心论则是伪装的、理性的、逻辑的形式来宣扬“上帝”。唯心论是精巧圆滑的宗教;宗教则是粗鲁拙劣的唯心论。但是,应当看到,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现象,它不会伴随阶级根源的消灭而立即消灭。它在社会上还有着认识论根源,还有其本身内在的独特规律,因而也会成为一些人心理寄托的基石。宗教是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存在的,因而在现实生活中,也应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的自由。
文化作为精神生产及其成果,有着它的一般特点。文化从根源上讲,依赖并反映一定时代的生产方式。从一般意义上讲,它的内容源于社会存在,特别是生产方式,同时它随着生产方式的发展而发展。
文化又具有相对独立性,这表现在:第一,它与社会存在的变化,特别是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完全平衡性。它有两种表现。一种是,从历史的纵向即从同一国家的不同时代来看,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阶段,某些文化现象或形式的发展水平可能较低;相反,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阶段,某些文化形式的发展水平较高。例如,英国18世纪的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超过了16世纪,但16世纪莎士比亚时代的英国戏剧,却不可比拟地高于18世纪英国戏剧。另一种表现是,从社会纵向即同一时代的不同国家来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某些文化成果的发展水平却低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或与此相反。例如,19世纪的德国,在经济上落后于当时的英国和法国,但在哲学上却高于英国和法国。第二,文化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任何时代的文化,却必然与以前时代的文化有一定的渊源关系。它往往在形式上古为今用,在内容上推陈出新。第三,文化具有能动性,它能够反作用于社会的经济和政治。先进的文化成果,会对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反之则反。
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是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民主、富强、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其中,文化的繁荣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它要求我们要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和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唯此,才能真正实现现代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