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专利侵权行为的意义和特征

专利侵权行为的意义和特征

时间:2023-07-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他人专利以牟取利益的非法行为。若行为所实施的专利其专利权的有效期已满、被专利权人放弃或被宣告无效等,则不属于侵权行为。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情形则不视为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赔偿。为了进一步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定赔偿额的最高额提高至100万。

专利侵权行为的意义和特征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他人专利以牟取利益的非法行为。具体说来,专利侵权行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件:

(1)行为侵害了有效专利。若行为所实施的专利其专利权的有效期已满、被专利权人放弃或被宣告无效等,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2)行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凡是经过专利权人同意的实施行为,如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属于合法的权利行使,不构成侵权。

(3)以牟取利益为目的,对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情形则不视为侵权行为。

(4)行为人有主观过错。行为人故意或因疏忽而在不知情的状态下实施了他人专利。

(一)民事责任

1. 停止侵害

专利法上的停止侵害是指侵害人承担的停止其妨害专利权的行为、使专利权回复圆满状态的民事责任。停止侵权是实施法律救济中首先适用的措施,可以有效防止侵害行为危害的进一步扩大,避免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造成更大损失,因此其重要性丝毫不逊于具有补偿功能的赔偿损失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依据《专利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2. 赔偿损失

侵权人应当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赔偿。依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此外赔偿还包括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权利人要请求赔偿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应当证明以下三点:(1)该项开支已经发生;(2)该项开支是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3)该项开支是合理的。关于损害赔偿额的计算,遵照的逻辑顺序是: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遭受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法定赔偿额。为了进一步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定赔偿额的最高额提高至100万。(www.daowen.com)

(二)行政责任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4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新法将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统称为假冒专利,并加强了处罚力度。

当然,以下两种情形属于例外,可以免除相应的行政责任:

(1)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2)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专利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

(三)刑事责任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专利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假冒他人专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一)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