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文件,是指发明创造的权利人在申请专利时需要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的书面文件的总称。在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时,对申请文件具有不同的要求。
(一)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提交的文件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1)请求书。请求书是申请人向专利行政部门表达请求授予专利权的愿望的申请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只要填写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制的发明专利请求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表格,即可认定已经表达了请求授予专利的愿望。
(2)说明书及其摘要。说明书是重要的申请文件,是国家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实质审查的基础。《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说明书要求用词规范、语句清楚,并不得有商业性的宣传用语。说明书摘要是说明书公开内容的概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以便于公众进行专利检索。《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说明书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概要,即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说明书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说明发明的化学式、反应式或数学式,可以附图,但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3)权利要求书。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人请求给予专利保护的范围的书面表达。申请人取得专利后,权利要求书就成为判断他人使用相关技术的行为是否构成专利侵权的依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的主要内容是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以此表达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技术特征必须在说明书中找到根据,该权利要求才视为有效。说明书中记载的技术内容只有通过权利要求书表达出来,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提交的文件(www.daowen.com)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1)请求书。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请求书,应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布的外观设计产品分类表,写明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类别。
(2)图片或者照片。图片或者照片能够清楚直观地表达外观设计申请人的要求和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的特征。因此,申请人应提交该外观设计的不同角度、不同状态的图片或照片,以准确、完整地显示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还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片或照片各一份,并在黑白图片或照片上注明请求保护的色彩。
(3)简要说明。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并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省略视图或者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以利于对外观设计进行解释。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
(4)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样品或者模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专利审查中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提交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样品或者模型。样品或者模型的体积不得超过30厘米×30厘米×3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15千克,并且易腐、易损或者危险品不得作为样品或者模型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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