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期,在不少热点舆情事件中都出现了“网络狂欢”现象,大量网民聚焦围观、戏谑调侃,形成一种泛娱乐化、狂欢式的网络表达。从表现形式来看,“网络狂欢”是指在网络世界中发生的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引起“众声喧哗”的网络现象。从含义分析,苏联文艺理论家巴赫金曾提出狂欢理论,认为狂欢是一种感官情绪和内心快乐的宣泄,具有全民性、自由性、平等性和仪式性等特征,其本质是对主流的反抗、对权威的消解。有研究指出,热点舆情事件中的“网络狂欢”是指以网络为平台和载体的集体狂欢,它是社会公众围绕网络热点事件中某一主题进行共同情感表达,感性地释放自我情绪,寻求平等自由对话,进行戏谑讽刺,对抗与颠覆等级和权威,具有强烈的社会影响力与冲击力的网络传媒的群体活动现象。本文尝试通过观察多起热点舆情事件,对这种特殊的网络舆论现象进行分析,总结其共性特征,揭示其背后的社会舆论心理动因,为政法机关研判网络舆情态势、开展舆情处置工作提供参考。
总结先前发生的不少舆情事件,比如重庆保时捷女司机事件、翟天临论文抄袭事件、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视觉中国版权风波等,能够发现这些事件有以下几点特征:
一是偏戏剧性的舆情主体。从产生“网络狂欢”现象的源头来看,普遍都有一个“人设崩塌”的戏剧性开始,事件的发生往往颠覆社会大众认知,或者形成巨大反差感。比如,翟天临不知道写论文必须用知网,对其一贯营造的明星“学霸”人设无疑是极大冲击;又如,受过高等教育本应温文尔雅的奔驰女车主,却像“泼妇”一样坐到引擎盖维权,产生反差观感。可以看到,舆情事件本身的“料足”更可能引发“网络狂欢”,尤其是喜剧感强烈的情形,舆论更“喜闻乐见”。
二是娱乐化的演绎过程。“网络狂欢”最明显的表现形式,就是网民对舆情事件进行娱乐化解构,通过提取事件最鲜明、最有趣的部分,进行各种编排和二次加工,增强和凸显出其戏剧化成分。比如,重庆保时捷女司机事件中,其帽子打飞的画面被演绎成各种段子,淘宝甚至开始售卖同款帽子;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发生后,四川、甘肃、浙江、河南、广东等各地多名车主“效仿”维权,反复引发舆论讨论和调侃;翟天临论文造假事件中,也产生了“三次退档”“翟天临害惨毕业生”等大量网络段子。
三是“深扒”之下的深度发酵。网民往往不满足于舆情事件本身,还会通过各种方式去发掘更多谈资。所以“网络狂欢”现象还伴随着媒体“深挖”和“人肉搜索”行为,令舆情出现以点带面式的深度发酵。比如,翟天临事件中,网民不仅曝光其多次论文造假,甚至高考成绩仅300多分、导师名字写错等细节也被全面曝光;重庆保时捷女车主被曝出多次交通违规、与其他车主产生纠纷甚至“口出狂言”。这些内容都是在为“网络狂欢”持续“加料”,更增强了事件本身的喜剧色彩,同时也加重了狂欢意味。
四是带有戏谑色彩标签的诞生。在这种“网络狂欢”的热点舆情事件中,都会形成具有戏谑色彩化的新闻标签。比如,“帽子姐”“不识知网翟天临”“引擎盖维权”等,这些略带戏谑色彩的新闻标签,用短短几个字符全面而准确地描述热点舆情事件,在生动形象地对舆情事件浓缩概括的同时,也增强了网络热点事件的趣味性,容易被网民记住并传播,推动舆情的深度发酵,也拉伸了“网络狂欢”的持续时间。
热点舆情事件中产生“网络狂欢”现象,其背后还有着舆论心理的直接作用。社会大众在网络掀起这样一股舆论浪潮,主要出于反叛心理、从众心理和窥探心理三种心理动因。
1.反叛心理:解构权威的情感宣泄
网络世界情感状态的狂欢,往往与现实世界的控制和规训有关。尤其是网信部门在热点舆情事件中越来越常使用的管控方式,都一定程度上积聚了网民的不满情绪。当网络“话语权”被进一步收紧,网络规制变得越来越严格,网民更愿意以一种戏谑方式,通过“恶搞”或“效仿”等另类行为,在欢乐、嘲讽的氛围下宣泄自我情绪,对主流的、权威的对象进行解构,颠覆主流的话语范式和话语权格局。(www.daowen.com)
2.从众心理:群体无意识和网络情感极化
“网络狂欢”看似是网络人群大量集结的结果,但却最可能产生非理性情绪,不同网民的观点和情感互相激荡和传染,当某种观点成为网络舆论的主流倾向时,就会不断吞噬、消灭其他反对意见,身在其中的网民则表现出无意识地盲信和盲从,此时网络主流情感出现极化。勒庞在《乌合之众》中阐述了这种群体以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当一个人融入了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他的思想立刻就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同时产生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等特征。
3.窥探心理:网络暴力被“正义化”
伴随“网络狂欢”中大量“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行为,都多多少少暴露出网民的窥探心理。打探、窥私、爱听小道消息,其实是一种人皆有之的心理现象,起源于人们对未知的好奇和安全感的需要。但在现实社会中,不少人的生活压力无处宣泄,与他人的精神交流也越来越少,于是在网络上窥探别人的私生活成为一种乐趣。而“网络狂欢”现象提供了这样一个出口:在现实生活中无法登堂入室的窥探心理,在对当事人一致讨伐的齐声高呼中,能以狂欢娱乐的形式被堂而皇之地“正义化”。
【结语】
热点舆情中的“网络狂欢”现象,往往起源于普通平常小事,但由于其戏剧化特质,加上网民娱乐化演绎和不断“加料”,使得事件影响力越来越大,最终迅速形成一场网络舆论风暴。不同于在惯常热点舆情事件中,网民直接质疑和指责其中反映的社会问题,此类事件中网民以戏谑、调侃式的另类方式予以关注。这种方式往往在貌似一片欢乐的氛围之下,隐藏舆论的真实诉求和不满,这容易导致政法机关对此类舆情事件不能及时关注和回应。同时,“网络狂欢”现象中出现的“恶搞”等非严肃的表达,与官方权威正统的信息发布,往往不在一个“频道”,容易产生沟通不良、对话不畅等反作用。而此种现象中非常容易产生网络情感极化,放大网络舆论非理性情绪,网民被集体无意识推动形成极端舆论倾向,造成整个舆论场偏离理性轨道,给社会带来价值观的歪曲和误导。值得注意的是,这其中经常被使用的“人肉搜索”等方式,在群体非理性状态下,令舆情事件朝着扩大化的方向发展,“人肉搜索”变成“人格侮辱”,并向网络暴力方向演化,进而导致网络空间的失序和混乱。
上述因“网络狂欢”现象对热点舆情带来的负面影响,都需要政法机关在舆情工作中加以警惕。在舆情处置中,一方面政法机关要第一时间抢夺舆论主导权,善于发现“网络狂欢”背后的真正民意,及时回应舆论关切,积极调查处理,不论是正面回应还是持续发布,都需要做到公开透明有理有据令人信服;另一方面政法机关要有序引导舆论进行理性探讨,为网民群体找到情绪发泄出口,使舆论讨论保持在可控的范围内,促使舆情在“众声喧哗”中尽快冷却,并将讨论框定在更为客观理性的基调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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