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综述】
2020年6月9日,据江苏电视台公共新闻频道报道,近日,南京警方抓获一名利用航班延误实施保险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经查,李某自2015年起用亲戚朋友的身份信息,靠自己估摸成功的近900次飞机延误,累计骗取保险理赔金高达300多万元。目前,她因涉嫌保险诈骗罪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该案经“@荔枝新闻”发布后在微博上引起热议,留言中,多数网民认为李某“凭本事挣钱”,航空公司应反思航班延误率为何如此之高。
对于李某是否构成犯罪,在法律界引起争议。一方认为,李某只是利用规则漏洞谋取利益,不构成刑事犯罪,如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康欣表示,此案只是保险合同效力、能否获赔以及赔偿金额多少的民商事争议问题;另一方认为李某构成犯罪,如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创办人杨兆全律师称,李某主观上具有骗取保险金的故意和虚构保险标的的客观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孙宏涛教授认为,李某以他人名义领取理赔款,虚构了其本人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身份的事实,且涉嫌数额达300万元,应属诈骗犯罪行为。还有部分媒体对保险公司报警的做法表示质疑,财新网文章指出,保险公司首选的办法应该是完善保险条款和改进投保规则,次选的办法是去法院主张保险合同无效,动辄寻求警权介入会维持甚至加剧市场主体的惰性、低效和无能;“@侠客岛”也评论称,动辄用刑事手段解决民事纠纷,是市场强势主体的一种傲慢,是对普通消费者的一种霸凌。
6月12日,“@南京鼓楼警方”发布通报称,李某曾从事航空服务类工作,多次伪造航班延误证明等材料,虚构航班延误事实,骗取巨额保险金,目前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该通报发出后,舆论场中针对李某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争议声音减弱,部分此前持异议的法律人士的态度发生转变,但也有不少网民对李某如何虚构航班延误信息、保险公司在出险后如何核查信息等细节提出质疑。据媒体报道,6月12日起,多个购票平台及保险公司已修改航班延误保险规定,增加“不乘坐不理赔”等规定。此事在消费法领域引起的讨论仍在持续,7月初,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成都市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及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专题研讨沙龙,围绕最近热议的航空延误险骗保案相关话题,就“薅羊毛”与骗保之间的界限等问题开展深入讨论。
【舆情点评】(www.daowen.com)
近年来,商业纠纷中企业报警、警方抓人的新闻一经曝光,往往会引发舆论对“民事纠纷刑事化”的担忧,如此前全国关注的“广东医生吐槽鸿茅药酒被跨省抓捕”事件中,内蒙古警方的做法遭到舆论口诛笔伐。同样,此案被披露之时,涉事者的行为是否属于诈骗犯罪也引起大量质疑,认为李某只是在“薅羊毛”、不涉嫌犯罪的观点占多数,“@侠客岛”的官方表态更是获得舆论普遍认同。因此,这一焦点问题能否厘清,直接关系到警方介入是否于法有据这个关键前提。面对舆论围攻,涉事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平台发布通报,补充了李某“曾从事航空服务类工作”“伪造航班延误证明材料”等细节,回应了有关嫌疑人是否犯罪的舆论疑问,并表示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这就将案件侦办工作置于检察监督和舆论监督之下,至此舆论质疑声有所减少。
目前,公众对此案仍存疑虑,案件进展情况备受关注,相关部门在跟进通报时,需做好舆情应对预案,一方面,就案件有关争议点,如李某如何做到“虚构延误事实”等进行详细说明,进一步纠正舆论认知谬误;另一方面,可视情安排专业人士围绕法律焦点进行解读,借机以案普法,引导公众形成理性认识,为案件办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观察时间:2020.06.09—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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