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广西百香果女孩遇害案二审探讨或广西百香果女孩遭遇遇害案二审研究

广西百香果女孩遇害案二审探讨或广西百香果女孩遭遇遇害案二审研究

时间:2023-07-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杨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此前媒体报道,2018年10月4日,广西10岁女童杨某燕卖百香果回家途中遭同村男子杨某某强奸后死亡,被舆论称为“百香果女孩”,引起广泛同情。杨某燕舅舅称,法院判决杨某某赔偿被害者家属31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至今未执行。

广西百香果女孩遇害案二审探讨或广西百香果女孩遭遇遇害案二审研究

编者按:2018年10月,广西10岁女童杨某燕卖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杨某某强奸后死亡。一审法院强奸罪判处杨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近日,媒体曝光该案二审结果,引发公众广泛关注,舆情持续发酵。杨某某因自首而被改判死缓是否经得起法律推敲,是争议的最大焦点,多数舆论质疑二审法院的改判依据。2020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对该案启动调卷审查,安抚公众情绪,舆论对案件后续进展表示期待。本文通过梳理该舆情发酵脉络,分析舆情成因,从后续处置的角度提出建议,以供参考。

【舆情事件】

1.媒体曝光“百香果女孩”遇害案二审改判结果 引发舆论强烈不满

近日,广西“百香果女孩”遇害案重回公众视野。据红星新闻5月7日报道,3月25日,二审法院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死刑判决,改判死缓并限制减刑。二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父亲规劝陪同其到公安机关投案,其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对案件侦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法对杨某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并限制减刑。受害者家属不服判决,准备申诉。据此前媒体报道,2018年10月4日,广西10岁女童杨某燕卖百香果回家途中遭同村男子杨某某强奸后死亡,被舆论称为“百香果女孩”,引起广泛同情。2019年7月12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杨某某死刑,并责令退赔32元给受害者母亲。

红星新闻该篇报道还回顾了杨某燕被害过程和凶手极其残忍的作案手段,使得该案二审结果一曝光就激起舆论强烈不满,新浪新闻客户端网民评论数十万条,微博话题形成“#男子强奸女童致死二审改判死缓#”,阅读量迅速过亿,“杀人偿命”“坚决死刑”等声音充斥网络。

此后,受害者家属密集发声,舆情持续发酵。5月9日,《新京报》等媒体采访杨某燕家属,杨某燕母亲称至今未收到道歉和赔偿,甚至法院责令退赔的32元都未归还。杨某燕舅舅称,法院判决杨某某赔偿被害者家属31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至今未执行。同村村民表示,杨某燕家庭困难,父亲因见义勇为身亡;杨某某曾偷窃女性内衣且多次尾随女孩进行恐吓、猥亵,作案后“淡定上街买菜”。此外,封面新闻、澎湃新闻等媒体以作案路线图、虚拟动画等方式重现杨某某作案全过程。各类信息集中涌出,加重了舆论对法院改判理由的质疑,政法工作者也发文质疑称,杨某某在行凶过程中有“刺眼、刺颈、强奸幼女、抛尸”等加重情节,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为何只考虑减轻情节,不考虑加重情节?

2.最高人民法院介入案件获赞 法律人士热议改判依据和案件走向

2020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报称,对二审终审的杨某某强奸一案调卷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快速介入案件获得舆论高度称赞,杨某燕母亲称“看到了希望”,央视新闻等主流媒体指出,此举“是对社会关切的积极回应,体现了司法与舆论的良性互动”。

律师群体对此案讨论激烈,其中多数律师认为,二审法院量刑不当,放大了自首在量刑中的比重。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余超、北京市新桥律师事务所律师梅新和等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为自首情节不是减轻刑罚的必要条件,法院应当根据被告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量刑,对于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特别严重的罪犯,即使有自首情节,也可不从轻处罚。还有律师指出,本案系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对被害人家属造成极大伤害,二审法院单以“自首”情节予以轻判,没有考虑案件整体情况,犯了“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片森林”的错误,是一种机械司法。部分舆论聚焦案件后续走向,有律师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的介入意味着该案存在再审改判、撤销死缓执行死刑的可能;也有律师认为,调查阅卷不代表本案一定可以进入再审程序,案件是否有转折尚未可知。

6月3日,杨某燕家属代理律师披露此案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案件“正在加紧审查材料”。此前,受害方代理律师称将提交申诉书,积极跟进受害人申请民事赔偿,同时协助此前因见义勇为牺牲的杨某燕父亲申报“见义勇为”。7月10日,据上游新闻报道,杨某燕母亲向广西灵山县政法委递交了申请确认杨时愔(杨某燕之父)为见义勇为人员的申报材料,目前工作人员已经接收了申请材料。相关报道引发部分舆论关注。

【舆情解析】

1.性侵儿童案件从轻判决背离朴素情感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有发生,频频刺痛公众神经。在此背景下,司法层面也秉持对儿童的优先特殊保护原则,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曾明确表态,性侵害儿童犯罪严重损害儿童身心健康,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历来坚持零容忍的立场,对犯罪性质、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绝不姑息。在加强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共识下,二审法院由死刑改判死缓,偏离了公众“杀人偿命”“恶有恶报”的朴素情感和正义观,令公众愤愤不平。加之媒体不断披露案件细节,将行凶者残忍行径和被害者家庭困难的强烈反差直观呈现,进一步推高舆论不满情绪。

2.个案争议的背后潜藏法律争议(www.daowen.com)

该案引起如此高热的关注和讨论,也从侧面说明自首从轻这一法律问题争议激烈。法律规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而不是“应当”从轻。实际上,围绕自首减刑引发的争议,同样具有自首情节的司法判例被网民和媒体挖掘,如北京民航总医院杀医案凶手孙文斌、上海杀妻冰柜藏尸案凶手朱晓东等,法院未因自首而从轻,仍然依法判处涉案人员死刑。但一些地方的司法实践中,自首似乎成为恶劣犯罪的“免死金牌”,导致舆论担心如果“自首即免死”成立的话,容易形成“恶的示范”。本案中,两级法院虽认定杨某某自首情节成立,但对自首行为在量刑时的权衡不同,导致该案二审结果出现了由死刑到死缓的改判。一审法院认为杨某某“自首不足以从轻处罚”,二审法院认为“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改判理由遭到众多专业人士质疑。多数律师追问“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情况,并通过综合分析案件情节、主观恶意、悔罪表现、定罪标准等案情,认为二审法院量刑偏轻。正如媒体评论所说,当该案争议演变为全社会关注的话题时,它所带来的讨论以及相关法律的实施已经超越了案件本身,无疑具有示范意义,会影响到当下的社会心态,也会影响到今后人们的行为选择。

3.舆论期待司法判罚对预防性侵再犯产生导向作用

根据检察机关分析发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再犯可能性高,再犯预防的必要性非常突出。近几年,类似案例并不鲜见。如南京9岁女童被奸杀案的嫌犯单某龙已是三度犯案、四川男子陈某奎两犯强奸罪出狱后又奸杀少女、贵州贵阳猥亵女童教师刘某林曾因强奸罪被判刑7年。这类案件中,施害者的犯罪“前科”是媒体挖掘报道的重点,常常引起社会舆论对法院量刑的审视。同样在本案报道中,媒体着重描述杨某某作案前偷窃女性内衣、多次尾随和骚扰同村女孩,作案时非常冷静、手段残忍,作案后异常淡定、不曾道歉和赔偿等细节,令舆论对法院从轻判决是否考量了凶手的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产生怀疑。从这个角度来说,舆论对个案紧追不放,其实是期待法院以令人信服的专业判罚,进一步明确侵害未成年人的法律后果,对类案裁决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

【舆情建议】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介入让案件讨论回归法律本身,舆论期待正义能够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对此,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提出三点建议,以期后续能澄清焦点、弥合纷争,消除公众疑虑,维护司法公信

1.详细研讨案情 厘清案件疑点

刑罚裁量活动是一项复杂、严谨、细致的工作,必须依法综合考量犯罪的具体事实、性质、情节、手段、损害后果、到案情况、认罪悔罪表现、赔偿被害人损失情况、人身危险性大小、主观恶性程度等多种情节,且使每一量刑情节都得到实际评价。若只考虑某一方面或者对关键情节认定不清,则会违背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遭到舆论非议。就本案而言,仍有一些影响自首量刑的因素有待进一步厘清,例如数罪并罚还是单一罪名,杨某某犯罪行为为何只构成强奸罪,刺伤双眼及颈部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水坑浸泡、抛弃在山坡等杀人灭口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拿走32元是否构成抢劫罪?是主动自首还是被动自首?杨某某是否有精神疾病?真诚悔罪还是为逃避法律惩罚?再犯罪危险能否评估?接下来,不论后续如何处理,法院都应力求全面、准确、公正地裁量,让该案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社会的审视。

2.精准释法 涵养公众法治素养

司法审判活动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公众由于不熟悉相关法律,往往基于道德、习惯等惯常行为模式与朴素正义感对裁判结果进行评判,若司法判决颠覆公众原有的认知模式,则会降低舆论对判决结果的认同感。该案件中,面对二审结果引发的强烈质疑,二审法院未积极应对,主动就改判依据、从轻情节等焦点问题作出回应和解释,导致争议不断。对于此类案件,舆论多围绕定罪和量刑展开讨论,后续司法机关应细致阐释案件事实与法律之间的关系,纾解社会焦虑,把个案变成一堂生动公开的普法课,涵养公众法治素养。

3.保持司法与舆论良性互动 传递司法温度

司法审判必须坚持独立原则,秉持既定的法律规范和法理系统依法办案,不受外界任何干扰、更不应该受到社会舆论左右。然而,当司法和民意出现较大分歧时,若一味忽视民意的理性议论,有可能折损司法公信,难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力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既是舆论的共识性期待,也体现着人民法院的责任与担当。因此,为在司法理念中彰显社会关怀,实现与社会舆论保持良性互动,后续相关法院还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力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时针对受害女童家庭困难的现实条件,借助社会资源和平台主动提供司法援助和帮扶,持续传递司法温度。

(观察时间:2020.05.07—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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