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观念包括人的伦理观念、政治观念、宗教观念、艺术观念等,它是置身于特定的社会生活中的人产生和形成的社会意识或意识形态,也称为价值观念或价值观。从根本上来说,价值观念是处在特定生产关系和生活境遇中的人对待事与物的基本观念,是植根于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属上层建筑,是为社会经济基础服务的。意识形态在原始氏族社会就已产生,在阶级社会中意识形态具有阶级性,社会的主流意识则是为维护既有的占统治的生产关系服务的。
价值观念是人类对外物(及自身)的一种认知形式和行为评价方式,这种价值评价包括对他人评价和自我评价两个方面。人类基本价值观念,表现为下列范畴:好与坏、是与非、善与恶、荣与耻,等等,这些观念是人进行行为价值评判的标准。氏族人生活于原始社会共同体内,他们实行劳动协作,将猎物上交,由氏族首领分配。最初氏族人大脑中还没有“好”“坏”“善”“恶”等抽象价值概念和明确的话语,但他们心目中已经把上交猎物视为是“好”的行为,氏族人会对这种行为“点头”,表示“首肯”,或发声说“好”,这已经是简单的抽象思维和价值评判行为。
价值观念与价值评判机制不仅是一种认知形式,而且是一种社会心理形成和运行机制。获得正面评价的人会生起“荣耀心”,而获得负面评价的人则会生起“羞耻心”。这一社会心理机制对公众行为发挥鼓励和约束功能,也就是鼓励正面行为,抑制负面行为。形成和依靠完善的社会意识的心理机制,就能够促使共同体人自觉维护现有社会生产关系和公共秩序。
羞耻心是人类原始社会心理的重要内容。在血缘性组织的氏族社会,规制人的性行为,特别是克服原始群的乱交行为,成为维护氏族的婚姻形式,提升氏族人的生理素质和生存能力的现实需要。在这一社会背景下以乱交以及公开性行为为羞耻的社会意识和社会心理就逐步生成。依靠羞耻心对性行为的引导与抑制功能,氏族人形成了受氏族婚姻形式制约的性行为模式和家庭生活模式。性羞耻意识和心理,不仅使人类性行为方式得以与动物相区别,而且成为使氏族社会婚姻制度得以巩固和发展的精神要素。(www.daowen.com)
羞耻心不仅表现在性生活上,即性羞耻,而且表现在人的其他生活层面。氏族社会中人们以参与集体劳动、集体消费和祭祀等公共活动为荣。封闭的自然经济形态下的氏族人以使用财富为“价值”。解放初期西南边陲地区一些少数民族缺乏交换价值观念,他们给肥重的老羊或牛戴上红花,为外来的客人杀羊宰牛。在以物易物的对外交易中,人们视讲价还价的交易行为为羞耻。上述少数民族地区人们的生活习惯表明:人总是基于他们所植根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需要,确立某种特定的价值观念,用来引导和规制群体的行为。尽管人们自己不知,但却这样做。
以上论述说明,价值观是处在特定社会生产关系和利益格局下的人的思维形式和心理体验,是特定社会人的特殊情感、爱憎理念的升华。社会制度和利益关系是生成、培育价值观念的土壤。伦理价值意识形成的逻辑是:首先有某种社会制度、利益环境的形成。其次,人生长于斯境、生活于斯境,爱憎歌哭于斯境,想事方式与情感方式也就形成于斯境。长期的生活实践中积累的利害感受与情感体验,就会上升和形成人们脑幕中的某种价值观念形式和行为价值评判模式。群众脑幕中朴素的价值观的形成,再经过知识分子的理论加工,进一步上升为更为系统的价值理论形态,成为加强和提升群众脑幕中的价值观的精神力量。可见,社会生产关系和利益格局,成为人们头脑中价值观萌发和生成的现实基础。
价值观念是立足、植根于社会制度的人的意识形式。马克思做出的经典表述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价值观念不是人脑中固有的绝对观念,而是处在特定生产关系中,有着特定物质利益关系的人观察事物的基本方法和“观点”。处在不同社会背景和不同经济、社会地位和生活状况的人,他们对同样的事必定会表现出不同的情感爱憎,有着不同的想事方式,他们脑海中存在不相同的价值观念。正如人们说的“戴什么颜色的眼镜看见什么颜色”“站在什么山头唱什么歌”。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体现的是全体人民的利益,是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意识形态,这一社会意识体现的人民共同利益性与价值评判的科学性是相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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