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自然与社会中的因果必然性

自然与社会中的因果必然性

时间:2023-07-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图式中的条件束,也就是原因,物的产生与物的活动是结果,因必生果,果由因生,体现出一种必然性的联系,简称因果必然性。这种因果必然性,体现在自然世界与社会生活的物与事生成和运行的重复性和常规性中。在非生命自然界,这种因果必然性不仅表现得更加鲜明,而且具有数理的精确性,成为一种“不可更易的自然铁则”。各自然学科中所确立有关自然物运行演变的“法则”“定律”,都是对自然世界客观必然性的不同的表述。

自然与社会中的因果必然性

事物的存在及其运行方式,不是无缘无故的,而是以一定的内在条件与外在条件为依据。上述内外条件一旦具备,就会有,而且不可能没有某种物或物的活动产生。图式为:(ABC…M)→K。即:条件束—物的活动。

图式中的条件束,也就是原因,物的产生与物的活动是结果,因必生果,果由因生,体现出一种必然性的联系,简称因果必然性。这种因果必然性,体现在自然世界与社会生活的物与事生成和运行的重复性和常规性中。就自然物质来说,太阳太阳系内的行星的“质”“力”和相互作用是因,行星各依其轨绕日运行是果。就有生命物质来说,春季的地表温度、阳光雨露、土壤状况、植物的性质——包括基因等是原因,植物的蓬勃生长、百花怒放是结果。

在非生命自然界,这种因果必然性不仅表现得更加鲜明,而且具有数理的精确性,成为一种“不可更易的自然铁则”。如太阳系内在太阳质量和行星质量相互作用下产生的引力决定行星绕日运行,其公转与自转速度均表现为一个精确的常数。在地球的标准大气压下,水加温到100℃出现沸腾、气化,以及各种金属在温度达到熔点时熔化。(www.daowen.com)

唯心主义宣扬世界神造论,说一切事物无非是上帝安排。唯物辩证法有关因果必然联系的阐述,把宇宙内一切事物的产生和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势态置于客观根据和现实前提之上。17世纪以来自然科学家使用的实证研究,是立足于宏观事物产生于现实条件的科学观念和思维方法。各自然学科中所确立有关自然物运行演变的“法则”“定律”,都是对自然世界客观必然性的不同的表述。这种科学的自然观和思维方法,对于社会、经济等学科的发展也起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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