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作为唯物主义哲学的基本范畴,可以将它定义为:不依存于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独立的客观实在,包括自然实在与社会实在。这是一个广义的定义,不仅将自然世界的对象作为物质,而且将用于人类的衣食住行的产品称为“物质生活资料”或“物质财富”[2],将这些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等活动称为“物质生产”“物质生活”。
物质财富包括物质生产资料和物质生活资料。马克思创建的崭新政治经济学把物质生产作为人类社会生活——包括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精神生活——的基础。恩格斯说:“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3](www.daowen.com)
作为自然哲学的物质的定义是狭义的,它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存在,是自然万物具有的共同的内在基质,是具有物理属性和化学属性的自然实体。自然物质可区分为:(1)可直观的客观实在,如日月星辰、山河大地,这些是可眼观察知的物质;(2)借助科研工具可观测到的客观实在,如科学家能借助高倍望远镜洞悉上百亿光年的遥远星体的信息,观察精细原子结构和生物分子结构。(3)通过逻辑思维发现的自然实在。人脑是神妙的思维器官,它拥有最强大的认知能力。大宇宙——银河系以外的宇宙——其大无边,一些微细物质其小若无,即使是最强大的观测工具也不可能清楚察知明判。借助先进观察手段捕捉到的信息——如引力波——往往形渺痕淡,但科学家却能通过大脑的思维、计算和推理而认定和把握其客观实在性。如爱因斯坦在1916年《广义相对论基础》中提出的引力波概念,在2017年终于为科学家使用的观测工具和方法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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