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体系方法是指根据货币政策透明度的定义建立若干评价指标,按照每一个央行的具体表现对每项指标进行打分并加总,测算出货币政策透明度的得分,得分越高,货币政策透明度水平就越高。
运用指标体系方法进行评价开始于21世纪初,早期如Bini-Smaghi和Gros(2001)建立了目标、策略、数据和预测以及沟通渠道等4个一级指标体系和15个二级指标体系,对欧洲央行、美联储、日本央行、英格兰银行和德国联邦银行等六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进行了透明度的评价。研究结果表明,英格兰银行的透明度水平最高(20分),德国联邦银行的透明度水平最低(13分),欧洲央行在透明度方面还有待提升(19分)。他们的评价主要分析了信息披露的媒介,对于信息披露的内容没有过多涉及。De Haan和Amtenbrink(2002)也建立了指标体系,对欧洲央行、新西兰储备银行、加拿大央行、美联储、英格兰银行和德国联邦银行的透明度状况进行了评价。研究表明,新西兰储备银行和加拿大央行以19分的得分排名第一,透明度水平最高;其次为英格兰银行(18分)。他们在研究中对某些指标的得分在0~1分之间取值,某些指标在0~2分之间取值,体现了指标的差异性,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E-G指数简单相加忽略指标权重的缺陷。Wyplosz等(2003)对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澳大利亚、加拿大、巴西、智利、韩国、墨西哥等20个国家的通货膨胀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评价,但是由于对政策沟通评价的标准仅限于通货膨胀报告,因此,对于货币政策透明度的评价并不全面。
在指标体系法中最有代表性的是Eijffinger和Geraats(2002)建立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也称为E-G指数方法。在Eijffinger和Geraats建立的关于央行货币政策透明度的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体系包括政治透明度(政策目标公开情况)、经济透明度(经济信息披露情况)、过程透明度(决策过程相关细节披露程度)、政策透明度(时效性、解读和预判)和操作透明度(政策执行情况),在每个一级指标下面还有3个二级指标,每个指标得分为0、1分或0、0.5和1分,将每个央行的透明度指标得分相加就是央行透明度的最后得分。他们的研究集中于信息披露的内容,涵盖了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每个阶段和政策沟通的所有方面,研究较为全面。运用已经建立的指标体系,Eijffinger和Geraats对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日本、新西兰、瑞典、瑞士、英国、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央行1998—2002年的透明度情况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显示,澳大利亚联邦储备银行、瑞士央行和日本央行的货币政策透明度最低,新西兰储备银行(13.5分)、瑞典央行(13分)、英格兰银行(12.5分)的透明度水平较高,并且在样本期内,各国央行的透明度水平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提升。
很多学者都以E-G指数方法为基础,对央行的货币政策透明度进行评价。如Crowe和Meade(2008)运用E-G指标体系的方法,对1998—2006年全球37家央行的货币政策透明度水平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发达国家货币政策透明度水平提升较为显著,而新兴市场经济体国家透明度的提升并不明显。Dincer和Eichengreen(2014)运用E-G指数方法建立的指标体系,评价了120个国家1998—2010年的货币政策透明度状况。研究表明,包括发达国家、新兴市场经济体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内,样本期内货币政策透明度平均水平都在稳步增加。人均资本、金融深化和开放度是影响透明度的主要因素,而金融危机对于货币政策透明度的影响并不显著。(www.daowen.com)
由于E-G指数方法在国外运用得较为成熟,因此在国内的研究中,很多学者也直接借用E-G指标体系测算我国的货币政策透明度状况。如魏永芬(2011)以E-G指标体系为基础,测算了中国人民银行1994—2007年的货币政策透明度状况。研究结果表明,样本期内我国的货币政策透明度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与发达国家央行如美联储、英格兰银行、欧洲央行、加拿大央行、新西兰储备银行相比差距仍然很大。虽然魏永芬所用的指标体系与E-G指数一样,但是测算结果有所不同。这主要是由于国内学者在指标打分上与国外学者存在差异。
肖崎(2006)在肯定E-G指数方法的优点的同时,也指出该方法存在缺乏指标权重、缺乏准确性和不能反映国别差异等缺点。为了提高指标体系方法的科学性,他认为一方面在建立指标体系上应该与国际现行的指标体系保持基本一致,但是也应该考虑到国别和地区的差异,并对E-G指标体系进行适当的调整。国内的很多学者在后续的研究中,都采纳了这一建议。在E-G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调整和完善,利用修正的指标体系对我国货币政策透明度状况进行评价。如尹宝亮(2007)借鉴了E-G指数的指标评价体系,建立了一套适用于评价我国货币政策透明度的指标体系。该体系包括目标透明度、操作透明度和知识透明度等3个一级指标,并在其下建立了8个二级指标。运用建立的指标体系,尹宝亮对我国1985—2002年的货币政策透明度状况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表明,我国的货币政策透明度水平虽然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提升的空间仍然很大。除此之外,尹干军(2008)、贾德奎(2011)、王少林等(2014)也基于修正的E-G指标体系,对我国的货币政策透明度状况进行了评价研究。他们的研究结果均表明,我国的货币政策透明度水平在不断提升,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
现有的基于指标体系的货币政策透明度评价是目前使用较为广泛的方法,尤其是E-G指数方法的应用更为广泛。国内很多透明度评价的方法都基于E-G指数方法,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一定的调整和修正。国内外学者在目标透明、经济透明和过程透明方面基本取得了较为一致的看法,但是在决策透明和操作透明上分歧较大,国内学者比较重视操作透明度的指标选取,国外学者较为重视政策或决策透明度指标。虽然指标体系方法运用广泛,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很多的问题:一是已有研究对货币政策透明度的测算大多是通过对各指标得分简单的相加获得,没有考虑到指标的权重,同时指标之间存在一定的重复;二是指标的选择和设定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尤其是国内的研究,在对已有指标体系(主要是E-G指数)的修正方面并没有给出具体的理由,指标删减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三是指标体系的建立没有完全考虑各个国家的实际情况,尤其是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对于货币政策透明度的影响。因此,指标体系方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