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拥有丰富的谈资,享受真挚的恋

拥有丰富的谈资,享受真挚的恋

时间:2023-07-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是,“谈”要有“谈资”,平时注意收集整理社会热点、生活聚焦、国家大事、电视节目、热映电影等,这些“谈资”反映自己活动范围、业余爱好、交友情况、生活追求等。(二)“恋”“恋”,是想念依恋、难以忘怀、不忍分离的心理活动和行为。当然,如果发现原则性、根本性的问题,一方觉得不合适,也可以单方提出分手,及时终止“恋”的关系,这时双方不会有大的损失。

拥有丰富的谈资,享受真挚的恋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古往今来有很多文学作品描述相思、恋爱情感。现代广告也利用这一点,喝酸奶也会有“初恋般的感觉”,令人想入非非,都想体会一下酸酸的、甜甜的味道。当然这只是一种描述,真正的恋爱可能甜酸苦辣咸五味俱全。学校没有开设恋爱课程,好像每个人自然而然都会谈恋爱。但事实上,有些人情商高,有些人情商低;有些人谈得顺利,有些人谈得困难;有些人谈得风生水起,有些人谈得焦头烂额。除了客观条件差异之外,怎么谈还是需要有所准备的。将“谈恋爱”分开,就是“谈”“恋”“爱”三个不同环节。

(一)“谈”

“谈”,就是谈天、谈论、谈吐、谈心,主要是在一起说话。一是,“谈”是一个双方熟悉过程,熟悉是交往的心理前提,熟悉之后慢慢地话就容易说到一起了。特别那些通过征婚或别人介绍的,更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双方可以介绍自己、父母、家庭的情况,谈谈自己的成长过程,说说经历的一些事件,聊聊印象深刻的人物,使相互之间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二是,“谈”要有“谈资”,平时注意收集整理社会热点生活聚焦、国家大事、电视节目、热映电影等,这些“谈资”反映自己活动范围、业余爱好、交友情况、生活追求等。三是,“谈”需要一般与重点结合,谈的内容一般要接地气、生活化,先要谈起来;谈的重点是展示自己的思想、个性,观察、了解对方的观点、想法。特别是如果双方的思想产生共鸣,“知音”感就会油然而生。四是,“谈”要有共同的“谈兴”,忌讳对牛弹琴,一方专业很强、爱好很独特、观点很新奇,但对方不感兴趣、听不懂,那就会浪费时间,也就没有什么用;如果一方问个问题,对方答非所问,也是令人沮丧的。“谈”主要是形成共同的思想,一定不要自说自话、自我炫耀。

“谈”最好是面对面。现在有些人喜欢通过社交软件聊天,一般来说效果都很差,彼此间情感“温度”也很难上升;有的人在虚拟世界里聊得热热闹闹,如果双方不见面,也很难更进一步地发展。重要的是双方面对面,喝喝茶、看看电影,或者逛逛公园都可以。“谈”的过程也是双方试探的过程,一方主动邀请过两次,另一方应该主动赴约,这样事情就会顺利进展。如果只有一方主动邀约,另一方每次被动接受,那显然会被认为不够意思,或者有其他情况,双方主动邀约慢慢会冷淡下来。

“谈”实际上是初步接触,此时双方的心理都是非常微妙的,常见的有矜持、不急、等待、比较、犹豫、疑虑、戒备等心态。往往是“我欲将心向明月,谁知明月照他方”,一方觉得还喜欢,另一方还在迟疑;有时是“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恋落花”,一段时间后一方就不再主动了,可能还有其他的想法。“谈”的结果经常是“山重水复疑无路”,见了很多人都没有发展下去,很难找到合意的那个人,但是很快会“柳暗花明又一村”,通过自己的寻找或亲戚朋友的介绍,机会总是不断出现。当然,如果采用父母帮衬式征婚,双方基本情况都比较了解,只要双方有了感觉,也可以加快推进,进入下一个阶段。

(二)“恋”

“恋”,是想念依恋、难以忘怀、不忍分离的心理活动和行为。男女之间那种舍不得、离不开的恋情,可以有多种生动甚至是催人泪下的表现: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有的人“恋”得缠绵。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有的人“恋”得深沉。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的人“恋”得痛苦。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有的人“恋”得豁达。

“恋”的心理就是欣赏对方、惦记对方,或者希望有多些时间跟对方在一起。但这种内心感受的“恋”,还只是一方的主观感觉。从客观来讲,“恋”是双方进一步熟悉的过程,在一方或双方觉得合适的时候,应该提出明确双方相处的特殊意思。换句话说,就是确立“男女朋友”关系,这样双方就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双方走动可以更频繁一些,接触可以更紧密一些,说话可以更亲热一些,观察和了解也可以更仔细一些,还可以见见双方的父母。从情理上讲,在明确“男女朋友”关系后,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再去“找”,或者跟其他人约会。(www.daowen.com)

需要注意的是,“恋”是一种不确定状态,双方离结婚成家还有很远的距离。“恋”的重要作用是进一步了解对方,通过更多、更深入的接触,更全面、更充分了解对方的家庭成员、习惯爱好、为人处事等。当然,如果发现原则性、根本性的问题,一方觉得不合适,也可以单方提出分手,及时终止“恋”的关系,这时双方不会有大的损失。为了进一步加深了解,双方可以共同参加一些活动,通过活动,多方面了解对方的情况,可以加快进入下一个阶段。

(三)“爱”

“爱”,即爱恋、爱慕、爱惜,是对人或事物有很深的感情。“爱”作为男女相爱的情感,常常体现在喜欢、倾慕、依恋、怜惜、抚慰等方面,有时还会因为相爱而难舍难分。爱的表现可以是多样的:

有人“爱”得浪漫,“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有人“爱”得精彩,“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有人“爱”得真挚,“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有人“爱”得坚贞,“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如果说“恋”是情感萌发的初级阶段,那么“爱”就是心灵交互的高级阶段;如果说“恋”主要是单方想念和不舍的情感表现,那么“爱”应该是双方心理和行为的相互呼应。“爱”的那种喜欢是了解基础上的爱护,“爱”的那种倾慕是思想共鸣后的眷恋,“爱”的那种怜惜是源自骨子里的疼爱,“爱”的那种抚慰是掏心掏肺的付出。爱是一种生发于内心,表达于语言,落实于行动的美好心理感受和行为体验。

现实生活中的“爱”是需要表达的。在“爱”的环节需要通过表达,激发双方的感情。“爱”的表达形式很多:平日里可以送一束花,这是普通的表达;可以送新奇特别的物件,这是浪漫的表达;特殊节日可以买一点礼物,这是心意的表达。当然不仅男方需要表达,女方也同样需要表达,通过这样的方式,双方的心就靠拢了,如果能心灵感应、配合默契,那就达到了“爱”的较高境界。

虽然爱的表面是欢喜,是倾慕,是依恋,但爱的核心应该是真诚,是尊重,是担当。因为要用“爱”作为基础,承载家的所有分量。所以美好的“爱”,也是沉甸甸的,不是轻飘飘一句“我爱你”。特别要警惕有些人借“爱”的名义,把“爱”强加给对方,做对方不愿意、不喜欢的事情,缺少相处的基本尊重、信任和道德

“爱”也是一个过程,是双方更深入地了解,为今后结婚、一起生活做最后的准备。以结婚为目的的“爱”应该是双方的,是“两好合一好”。如果只是一方所谓的“爱”,那只是单相思或者有其他意图,远远没有进入“爱”的状态。如果双方是真爱,接触一段时间之后,觉得谈得来、比较合适,有明确的“真情表白”,那么结婚就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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