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宗号J123
一、全宗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建设厅(简称自治区城乡建设厅)。
二、机构沿革
1958年10月,宁夏建筑工程局成立。同年1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建设委员会成立。1961年1月,宁夏建工局撤销,其职能并入自治区基本建设委员会。1969年5月,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基建组成立,主管全区基建工作。1970年,自治区基本建设局成立。1973年,自治区基本建设局改为自治区基本建设委员会。1983年,自治区基本建设委员会改为自治区城乡建设厅。1994年,自治区城乡建设厅改为自治区建设厅。截至2000年,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计划处、勘察设计处(抗震办公室)、城乡规划处、村镇建设处、城市建设处、科学技术处、住宅与房地产业处、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建筑管理处、标准定额处、人事教育处等13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
三、全宗简况
自治区城乡建设厅全宗有文书档案、会计档案。文书档案形成于1965—2000年,分别于1989年3月、2009年6月接收进馆,共1005卷,采用年度—问题—机构的方式整理组卷。会计档案共24卷。
四、档案内容与成分介绍
(一)文书档案
党务类:党组会议记录、纪要,党组班子配备、职务任免,党的建设,民主生活会,表彰先进等材料。(www.daowen.com)
综合类:厅(委)务会、厅长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年度工作总结,保卫、保密工作,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及外事工作,人才的发展战略,职称评定等工作,文书及档案管理等材料。
建设规划类: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市政公用事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计划及产业政策,建设事业改革的中长期规划,建设行业科技管理和科技体制改革,工程建设、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的政策、法规和相关企业的技术等级及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规划,有关政策法规和资质管理等材料。
监察审计类:工程建设监理、质量监督的法规、制度,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审计全区建设系统财经法规和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和审查报批,监督实施管理村镇规划编制、实施和通用设计图的编制推广工作,村镇迁建工作等材料。
建设指导类: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公共客运交通、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城镇规划区、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抵押、出租,全区房改等材料。
(二)会计档案
形成于1984—2000年,主要有财务决算、报表等。
五、检索查阅注意事项
编制检索工具有案卷目录、全引目录、机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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