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宗号J079一、全宗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银川分院是银川地区一级检察机关,不属省派出机构。1958年10月25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管辖1个专区检察分院、2个市检察院、17个县检察院。
全宗号J079
一、全宗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简称自治区检察院)。
二、机构沿革
1954年8月,甘肃省检察院银川分院成立,受银川专署领导、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导工作。银川分院是银川地区一级检察机关,不属省派出机构。1958年10月25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管辖1个专区检察分院、2个市检察院、17个县检察院。
三、全宗简况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全宗档案形成于1949—1965年,含宁夏省人民检察署、甘肃省检察院银川分院、甘肃省吴忠自治州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档案,为汇集全宗,1969年10月接收进馆,共44卷,采用年度—保管期限—问题的方式整理组卷。(www.daowen.com)
四、档案内容与成分介绍
综合类:宁夏省人民检察署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印章启用,案件调查处理及最高人民检察署、西北分署的指示、通知等材料。
审查批捕类:甘肃省检察院银川分院的工作总结、报告、通报,院务会议记录及审查、批捕、起诉会议记录,案件复查、审查批捕意见书等材料,甘肃省吴忠自治州检察院的会议记录、工作总结、报告、审查批捕意见书及处理案件的请求报告等材料。
检察业务类:自治区十年检察工作总结、启用印章、干部任免、办公细则、机关整风及开展社教运动等材料,自治区检察、政法工作会议及马佩勋、白玉光在政法会上的讲话等材料,逮捕、起诉案件的审批权限的规定及批捕、起诉案件复查,以及解放以来全区逮捕、拘留、劳教、起诉统计表等材料。第二、五次全国档案检察工作会议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通知等材料。
五、检索查阅注意事项
编制检索工具有案卷目录、全引目录、机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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