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宗号J073
一、全宗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简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二、机构沿革
1958年6月,国务院决定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1958年10月25日,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宣告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成立。1967年12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成立。1968年4月1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成立,组成军队、干部、群众代表三结合的领导班子,用“三部一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保卫部、办公室)机构取代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各个工作部门,实行“一元化”领导。1973年7月,自治区党委撤销三部,决定自治区党委办公室和自治区革委会办公室合并,并恢复部分原部委厅局建制。1980年1月,自治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自治区主席、副主席。截至2009年4月,内设政务处、文电信息处、主席办公室、秘书一处、秘书二处、秘书三处、秘书四处、自治区政府应急办公室(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督查室(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人事处、行政事务处、接待处、参事处、驻外机构联络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机关党委。
1958—1967年,刘格平、杨静仁先后任自治区人委主席。1967—1980年,康健民、马信先后担任自治区革委会主任。1980—2009年,马信、黑伯理、白立忱、马启智、王正伟先后担任自治区主席。黑伯理、马信(兼)、何汀轩、马基新、周生贤、师梦雄、陈守信、魏锡良、左军先后担任自治区人委(政府)秘书长。
三、全宗简况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全宗有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和实物档案。文书档案形成于1958—2013年,分别于1969年10月、1990年1月、2001年6月、2016年12月、2017年12月接收进馆,共2893卷、14651件,采用年度—保管期限—问题的方式整理组卷。会计档案31卷,基建档案9卷,声像档案20盘,照片档案9册348张,实物档案467件(套)。
四、档案内容与成分介绍
(一)文书档案
组织机构类:有关自治区筹备和成立,自治区第一、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及自治区成立4周年会议的材料;国务院、区人委有关自治区调整若干机构的批复及人员编制问题,机构的成立、恢复、撤销、合并、充实,以及干部任免和错误处分的通知等材料;区人委有关企事业职工调剂的规定,精简职工安置办法,城市落户问题,转发国务院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和国家机关印章的规定、启用印鉴、挂牌规格等材料;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干部任免、职工录用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部机构的成立、撤销及人事编制的决定、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干部职称评定、干部待遇的通知等材料。
综合政务类:自治区人代会代表资格规定,区人委关于召开主席、委员及行政会议的纪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发展草案及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基本建设、投资、开发、交通运输、物资、电力、邮政、电信、能源、机械、企业、节能、煤炭、石化、地矿、医药、城乡建设、治理环境、乡村建设、治理污染等问题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计划、企业、轻纺、交通、石化、医药、邮电、标准计量、冶金等工作的批复、通知、函等材料,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科技、科干、劳动人事、民政、民委、宗教、监察、公安、司法、统计、物价、审计、社科、参事、文史、档案、经济研究、地震、旅游、外事、出国、工资、土地、政府部门干部任免、提请人大任免议案的通知、决定、批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文、档案、保密等工作的通知、决定,承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党组会、主席办公会的领导讲话、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决定、命令、公告、通告等材料,办理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的有关具体业务形成的各类函件,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材料,办理本厅、监察、财政、审计、机构编制等方面工作形成的文电、纪要、督查通报和调研报告、总结等,政府领导活动的安排计划,协调、联系政府系统新闻发布工作形成的各类材料。
财贸税收类:有关历年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和计划草案、财政预算基本建设计划及其审批权限,有关清理工业、商业、农业贷款的指示办法,自治区人委有关基建、物资、财务管理的规定和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体制,国务院、自治区人委关于压缩财政支出、控制货币投放、国管企业会计核算、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规定,自治区人委对商品粮油产品价格调整的请示及商品统一作价办法的暂行规定,国务院、自治区人委关于农业税征收及集市贸易税、城乡手工业所得税的通知及清仓核资工作总结、三类物资经营规定、发布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等材料,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收支、预算、基金、外汇的意见安排、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粮食、食品、商品、工商等问题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经贸、供销等工作的通知、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银行、保险、税务等工作的通知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商业、工商、经贸、供销、银行、保险、商检等工作的批复等。
农林水牧类:竺可桢对宁夏防沙治沙的建议,自治区人委关于木材等级标准办法和木材统一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人委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和引黄灌区水利管理办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委关于十三县市草原管理、水产繁殖保护条例和旱稻划段工作的情况报告,自治区人委关于农畜产品奖售、农副产品收购预购、调拨的请示,有关贺兰山园林规划设计工作会议纪要简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林业、绿化规划、植树造林等问题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粮食生产、农业技术、农业基金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工业、渔业、牧业、水利、防汛防旱、气象的通知、函、批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农业、林业、水利、土地开放等领导小组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灌区吊庄、科技扶贫、“三西”建设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工作、化肥市场、供应等问题的通知等材料。
交通运输类:国务院、自治区人委关于整顿铁路秩序和邮寄粮食、副食品的通知,交通部、自治区人委、自治区交通局关于民间运输价格和放射性矿物运输管理的规定,自治区人委关于机场保护、划分公路类别、航道管理的有关通知,国家经委、区人委关于公路改线、缴纳养路费、路面工程、工交经验的报告和批复。
行政区划类:自治区人委、计委、民政厅,银川市人委关于国家基建征用土地使用情况的报告,确定各市、县等级、制图划界、行政区划调整、征用土地审批手续、审批权限、私房改造、调整市镇建制的报告、通知;国务院、自治区人委关于编制我国地图暂行办法和通知;自治区人委关于征用农田的批复。
文书工作类:国务院、自治区人委关于行文规定、公文格式、报告制度、文书处理、交换站暂行办法、人民来访工作条例、办事通则等,国家测绘总局、地质部、自治区人委关于测绘资料保密范围规定,银川平原地震资料,国务院、自治区人委、银川市人委关于下马企业档案管理、文件分发范围、文件流转和使用明码电报等规定。
文教卫生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教育、院校、文化、艺术、图书、出版、文联、广播、电视、体育、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的意见、安排、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电视、广播、新闻出版、文联及各大院校工作的批复、函,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文化、卫生、体育、电视广播、新闻出版、计划生育、文联及各大院校工作的通知及批复、函等。(www.daowen.com)
督查议案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督促检查各市、行署、县人民政府工作的通知、批复、函,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议案提案的通知、批复、函,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工会、青年团、妇联工作的通知等材料。
接待联络类:接待国务院及其部门和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副部(省)级以上公务人员形成的请示、报告、方案、计划、总结等,承办自治区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任务形成的请示、报告、方案、计划、总结等,协助安排重要会议和活动接待工作形成的请示、报告、方案、计划、总结等,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驻外办事处的联系工作形成的请示、报告、方案、计划、通知、总结等,协调、指导各驻外办事处有关业务工作的通知、批复、总结等材料。
参事类:组织参事对政府工作相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形成的调研材料,组织参事对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进行研究评议形成的报告、意见和建议等,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形成的报告、意见和建议等,参政咨询、组织参事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形成的各类材料。
(二)会计档案
形成于1958—1968年,主要有明细账、报表、总账等。
(三)基建档案
(四)照片档案
形成于1996—2013年,按照产生年度和活动内容分组整理归档。主要有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各部委领导视察、考察、调研宁夏工作形成的照片,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各种会议、组织活动时形成的照片,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到中央、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公务活动时形成的照片,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基层调研时形成的照片。
(五)声像档案
2010年上海世博会相关照片及影像资料。
(六)实物档案
形成于1996—2013年,主要有各厅、局、委废止的印章,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厅获得的奖牌、荣誉证书及锦旗等。
五、检索查阅注意事项
编制检索工具有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归档文件目录(文书类)、机读目录。
六、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968年4月至1980年1月,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档案另立全宗。本全宗内容包含自治区人委清仓办公室、自治区人委办公厅党总支、2010年上海世博会宁夏筹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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