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政时期,平民已经有自己的会议,选举自己的官吏——保民官。不过这个制度并不被贵族阶级承认。
共和政治开始以后,平民眼看仅占1/10人口的贵族几乎把持了所有的权力,越发不满,就比以往更加积极地争取更多的权利,包括要求能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拥有参政的权利、确保社会的平等以及呼吁国家要给予他们更多的照顾。特别是在共和初期,罗马社会内部盛行土地兼并,许多小农的小片田地被贵族兼并之后,普遍都难以为生,更加强了他们争取权利的决心。
可以说,整个共和体制从一开始就是平民与贵族之间的竞争,这成了罗马共和政治这段历史的主轴。平民的筹码主要来自外在的环境,使得国家不能没有他们。
在最后一任伊特鲁里亚国王被驱逐之后,罗马不仅仍然像之前一样受到伊特鲁里亚人的威胁,也顿失了在周边原有的优势,那些在半岛中部的拉丁城邑自组了一个同盟,把罗马排除在外。其他一些位于拉丁平原四周山地的意大利部落,又不时对罗马展开袭击。这些对于此时还不过只是一个小城,最多占据附近一些狭小领地的罗马来说,都是不小的压力,罗马必须拥有充足的民兵(从共和时期开始,几乎所有罗马公民都必须从军)。再加上平民不但人数上要大大超过贵族,所拥有的财富也愈来愈多,这些外在和内部的因素,都迫使贵族阶级不得不向平民妥协。
尤其是在公元前494年,也就是在最后一任伊特鲁里亚国王塔克文被驱逐的16年后,平民为了抵制贵族阶级,曾经一度撤离了罗马,以“要另建新城”相要挟,结果贵族阶级只得让步,承认平民的保民官制度,这一年也就成了罗马史上保民官制度正式建立的时间。
不过,即使现在平民有了法律上的保护者,他们当然仍嫌不足,毕竟此时的法律都还是一些不成文的习惯,如何解释、如何实施,都还是由执法的官吏来决定,而官吏都是贵族。因此,为了不让贵族阶级任意曲解法律、做出各种不利于平民的解释,平民极力要求以明文制颁法律,让大家都有所遵循。(www.daowen.com)
经过平民近半个世纪不断的争取,到了公元前451年,属于平民阶级的百人队大会终于选举了一个十人委员会,来取代执政官负责总揽国事,并且从事法律的制定。
《十二铜表法》颁布后,民众围在广场观看解读法律内容的场景
十人委员会所制定的法律于公元前451—前450年颁布。由于法律最初书写于十二块铜表之上,便被称之为《十二铜表法》。尽管《十二铜表法》的内容也不过就是将当时一些现行习惯法写定下来,譬如承认亲权、承认贵族阶级的特权,甚至承认债权人可以收欠债人为奴,但从这个时候开始,所谓的法律终于能够以明文的形式颁布,这本身仍然是一个重大的突破,也是对平民权利一种重大的保障。同时,《十二铜表法》也规定,凡是被官吏判处死刑者,有权向百人队大会提出上诉。
与《十二铜表法》颁布同步的是,保民官的权责也扩大了许多。由平民所选出来的保民官,最初的基本职责是保护平民,使平民不会受到来自贵族阶级的侵害,后来在近半个世纪(公元前450年)保民官得以进入元老院听元老议事之后,保民官对于元老院和政府的一切措施拥有了否决权,包括征服军役和课税等与平民切身相关的问题,都不再只是元老院和政府说了算,这使得平民的权益进一步获得保障。
后来,百人队大会还通过一项立法,确定了一个目标,那就是——为他们争取权益的保民官,人身安全必须受到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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