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端午节与阴阳五行的相关性:赞时序与阴阳五行

端午节与阴阳五行的相关性:赞时序与阴阳五行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汪晓云“端午”又名“端阳”,“午”与“阳”均表明“端午”与“阴阳五行”相关。古代关于“端午”的文字表述亦强调“阴阳”、“争气”。“取阴尚阳包裹末之象”、“阳内阴外之形,所以赞时也”皆言“端午”为“时序”,与“阴阳五行”相关。与“端午”相关的“恶气”、“毒气”实皆言“阴阳”“争气”,此“恶气”、“毒气”实即“五毒”。

端午节与阴阳五行的相关性:赞时序与阴阳五行

汪晓云

厦门大学人类学与民族学系副教授)

“端午”又名“端阳”,“午”与“阳”均表明“端午”与“阴阳五行”相关。《说文》:“五,五行也,从二,阴阳在天地间交午也。”“午,啎也,五月阴气午逆阳,冒地而出,此与矢同意,凡午之属皆从午。”“阴阳在天地间交午”即“阴气午逆阳”,隐言“阴阳”“争气”。《释名·释天》:“午,仵也,阴气从下上,与阳相仵逆也,于《易》为离,离,丽也,物皆附丽阳气以茂也。”“阴气从下上,与阳相仵逆”亦言“阴阳”“争气”。《太平御览》更引《风土记》言“端午”为“端五”,《五杂俎》言“余谓古人午、五二字相通用”。[1]“午”为“五”,即以“五”言“五行”。

古代关于“端午”的文字表述亦强调“阴阳”、“争气”。

《太平御览》引《风土记》:“仲夏端五,端,初也。俗重此日与夏至同。先节一日,又以菰叶裹黏米,以栗枣灰汁煮令熟,节日啖。煮肥龟令极熟,去骨加盐豉麻蓼,名曰菹龟。黏米一名粳,一曰角黍,盖取阴尚阳包裹末之象也。龟表肉里,阳内阴外之形,所以赞时也。”“取阴尚阳包裹末之象”、“阳内阴外之形,所以赞时也”皆言“端午”为“时序”,与“阴阳五行”相关。

《初学记》卷四“岁时部下”则引《月令》:“仲夏阴阳交,死生分;君子斋戒,正声色,节嗜欲。”“阴阳交,死生分”亦言“阴阳”“争气”。宋代史浩《花心动》词则以“强阳气”隐言“阴阳”“争气”:

槐夏阴浓,笋成竿、红榴正堪攀折。菖歜碎琼,角黍堆金,又赏一年佳节。宝觥交劝殷勤愿,把玉腕、彩丝双结。最好是,龙舟竞夺,锦标方彻。此意凭谁向说。纷两岸,游人强生区别。胜负既分,些个悲欢,过眼尽归休歇。到头都是强阳气,初不悟、本无生灭。见破底,何须更求指诀。

“到头都是强阳气”即“阳盛阴衰”,“阳气”与“槐夏阴浓”之“阴”相呼应,隐言“阴阳”“争气”,由于“到头都是强阳气”,故“胜负既分”。

正是由于“阴阳”“争气”,“端午”与“恶气”、“毒气”才有密切联系,《续汉书·礼仪志》言“朱索、五色桃印为门户饰,以止恶气。”《燕京岁时记》言“端阳日用彩纸剪成各样葫芦,倒粘于门阑上,以泄毒气。”《夜航船》言“端阳日以石榴、蔡花、菖蒲艾叶、黄栀花插瓶中,谓之五瑞,辟除不祥。”“蛇、虎、蜈蚣、蝎、蟾蜍,谓之五毒。官家或绘之宫扇,或织之袍缎,午日服用之,以辟瘟气。”《太平御览》多次引用诸书言“五月五日”为“止恶气”、“禳毒气”、“攘毒气”、“蠲除毒气”,如:

《礼仪志》:“五月五日,朱索五色桃印为门户饰,以止恶气也。”

《荆楚岁时记》:“五月五日,荆楚人并蹋百草,将艾以为人悬门户上,以禳毒气。”

《玉烛宝典》:“五月五日,采艾悬于户上,以攘毒气。”

《夏小正》:“此月畜药,以蠲除毒气也。”

与“端午”相关的“恶气”、“毒气”实皆言“阴阳”“争气”,此“恶气”、“毒气”实即“五毒”。民间传说与湖北大学藏“五毒钱币”显示,“五毒”为蛇、蜈蚣、蝎子、壁虎和蟾蜍,蛇、蜈蚣、蝎子、壁虎和蟾蜍皆为阴虫,“五毒”之为“毒气”,实为“阴气”。而与端午相关的民俗事象如艾叶、菖蒲等“五瑞”,实为“阳气”,“端午”实因“阴气午逆阳”而以“强阳气”“止”“阴气”,使“阴气”“弱”。

段玉裁注《说文》:“五,五行也,从二,阴阳在天地间交午也。”言“古之圣人知有水火木金土五者,而后造此字也”;“阴阳在天地间交午也”为“水火木金土相克相生”。“水、火、木、金、土”实以“人”为字源学构成之核心,从“人”在水、火、木、金、土的不同位置和写法即可显示出“五行”之义。

《说文》:“木,冒也,冒地而生,东方之行,从屮,下像其根。”“木”“从屮,下像其根”实将“木”分为“屮”与“人”,“下像其根”乃暗言“人”“像其根”。《说文》:“屮,艹木初生也,像丨出形,有枝茎也,古文或以为艹字,读若彻。”“艹木初生,像丨出形”即以“艹木”、“丨”寓君,“从屮,下像其根”实言王道之始为君行人道。

《说文》:“火,毁也,南方之行,炎而上,象形。”《尔雅·释言》:“燬,火也。”郭璞注:“《诗》曰,王室如毁,毁,齐人语。”《释名》:“火,化也,消化物也,亦言毁也,物入中皆毁坏也。”“火”为“消化物”、“毁”,乃言“王室如毁”。“火”之“象形”,乃像“人”上左右两点,《说文》:“光,明也,从火在人上,光明意也。”“从火在人上”即“人”上左右两点,寓“人道”取代“天道”。

《说文》:“金,五色金也,黄为之长,久薶不生衣,百炼不轻,从革不违,西方之行,生于土,从土左右注,像金在土中形。”从字源学构成看,“金”字上为“人”,下面“王”字底部左右两点即像“生于土,从土左右注,像金在土中形”,寓君无道则臣反君。“生于土,从土左右注,像金在土中形”不仅释“金”,亦释“土”。《说文》:“土,地之吐生物者也,二像地之下、地之中,物出形也。”“地”为天道,“地之下、地之中”乃承“金在土中”,“地之下”因此乃言“水在土下”,“土”之所以无“人”,乃因“土”即“人”。

《说文》:“水,准也,北方之行,像众水并流,中有微阳之气也。”“水”的整体形态正像左右之反“人”向中间聚拢,《诸经纬遗》言:“水之为言演也,阴化淖濡,流施潜行也,故其立字两人,交一以中,出者为水。一者,数之始,两人譬男女,言阴阳交物,以一起也。”[2]“水”“立字两人”即左右反“人”,“两人譬男女,言阴阳交物”乃以“男女”寓“阴阳”。“水”中间一竖底部向左勾,亦以“微阳之气”寓“阴中亦有阳”,也就是“天道”之后复为“人道”。

俞樾引《医学三字经》言:“人具阴阳,人字左笔为阳,右笔为阴,阳清而轻,故左丿轻,阴浊而重,故右 重。阳中亦有阴,故左丿先重而后轻;阴中亦有阳,故右 先轻而后重。”[3]此实言“人”字两笔即“阴气”与“阳气”,“左笔为阳,右笔为阴”。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注:“白,西方色也,阴用事,物色白,从人合二。”言“出者阳也,入者阴也,故从人。”[4]亦言“人”字两笔为“阴”与“阳”。清代小说《韩湘子全传》第一回“雉衡山鹤儿毓秀 湘江岸香獐受谴”“入话”言“混沌初分世界,阴阳配合成人”,[5]亦隐言“人”为“阴阳”。

“木”、“火”、“金”、“水”中的“人”,正是《五行大义》“论五行休王”中的“壬”:“壬得火气,故火胎于水卿,生于木中,盛于其方,衰于金位,至北方而终,以水王也。”“壬”即“休王”,也就是君无道则民反君,故“壬”与“王”同形、与“人”同音。《说文》:“壬,位北方也,阴极阳生,故《易》曰,龙战于野,战者,接也,像人褢妊之形,承亥壬以子,生之叙也,与巫同意。壬承辛,像人胫,胫,任体也。”“阴极阳生”即“一阴一阳之谓道”,言“天道”与“人道”相互交替。

“木”、“火”、“金”、“水”“土”实以“阴阳之气”寓“天人之道”。“五行”实即“阴阳”之“行”,《五行大义》言:“五本并数,并数者,天之与地共,各有一体,体各有一正应敌对。”“天之与地共,各有一体,体各有一正应敌对”即“一阴一阳之谓道”。由此,“阴阳五行”乃“以气寓道”。“阴阳”与“五行”不可分离,言“阴阳”即言“五行”,言“五行”亦言“阴阳”,“阴阳五行”为统一之整体,早已为历代大儒明言:

春秋繁露》言:“金木水火,各奉其所主以从阴阳,相与一力而并功”,“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五行大义序》言:“夫五行者,盖造化之根源,人伦之资始,万品禀其变易,百灵因其感通,本乎阴阳……”《五行大义·论相生》言:“五行皆资阴阳气而生”、“五行同时而起,讬义相生”;[6]朱熹言:“阴阳是气,五行是质”;“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阴阳气也,而生五行之质……五行阴阳滚合,便是生物的材料。”[7]戴震言:“举阴阳赅五行,阴阳各具五行也,举五行即赅阴阳,五行各有阴阳也……阴阳五行,道之实体也。”

“阴阳五行”为“道”,实即“以气寓道”。古代经典多明言“阴阳五行”“以气寓道”。

庄子·则阳》言:“阴阳者,气之大者也;道者为之公。”《列子·天瑞》言:“天地之道,非阴则阳;圣人之教,非仁则义;万物之宜,非柔则刚:此皆随所宜而不能出所位者也。”《大戴礼记·曾子天圆》言:“阳之精气曰神,阴之精气曰灵;神灵者,品物之本也,而礼乐仁义之祖也,而善否治乱所由兴作也。”“阴阳”为“神灵”,不仅为“礼乐仁义之祖”,亦为“善否治乱所由兴作”,即隐言其为政治之本。《孔子家语·本命解》言:“一阴一阳,奇偶相配,然后道合化成,性命之端,形于此也。”“礼之所以象五行也,其义四时也。”“礼”即“道”、“性命”,为“阴阳五行”。《潜夫论·本训》言:“道者,气之根也;气者,道之使也。必有其根,其气乃生;必有其使,变化乃成。”《潜夫论·本政》言:“凡人君之治,莫大于阴阳”,“阴阳者,以天为本,天心顺则阴阳和,天心逆则阴阳乖,天以民为心,民安乐则天心顺,民愁苦则天心逆。”

《悟真篇》言:“道自虚无生一气,便从一气产阴阳;阴阳再合成三体,三体重生万物昌”;“常道即斯为日用,真源返此有谁知?报言学道诸君子,不识阴阳莫乱为。”[8]“道”源于“气”、“气”为“阴阳”,“报言学道诸君子,不识阴阳莫乱为”即言“学道”须“识阴阳”。“欲向人间留秘诀,未逢一个是知音”表明,“阴阳”为“学道”之“秘诀”,然却无人能识。

实际上,“阴阳五行”“以气寓道”为古代之公理,从《周易》开始,“阴阳”就直接言“道”;在《尚书》中,“五行”亦直接为“法”。《周易·说卦》言:“是以立天之道曰阴曰阳,立地之道曰柔曰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周易·系辞上》言:“一阴一阳之谓道。”《尚书·洪范》:“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初一曰五行”,武王“访问箕子以天道,箕子以洪范陈之”,“天”即“天道”,“洪范”即“五行”,“五行”为“天道”。《尚书·大禹谟》:“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水、火、金、木、土、谷,惟修。”“水、火、金、木、土、谷”实即“洪范”“五行”,由于《大禹谟》被认为是伪书,其文不足为证,“五行”为“善政”、“善政”为“养民”之论因此也被忽视。

淮南子·本经训》言:“帝者,体太一;王者,法阴阳;霸者,则四时,君者,用六律……”《管子·四时》言:“阴阳者,天地之大理也;四时者,阴阳之大经也;刑德择后,四时之合也。刑德合于时则生福,诡则生祸。春夏秋冬各将何行。”《史记·太史公序》言:“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史记·天官书》言:“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四时”即“五行”,“阴阳”、“四时”为“法律”、“大理”、“大经”、“教令”、“天道之大经”、“天下纲纪”。

《汉书·魏相丙吉传》言:“阴阳者,王事之本,群生之命”,“王事之本,群生之命”即帝王之道。《二程遗书》言:“离了阴阳更无道。所以阴阳者是道也,阴阳,气也,气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形而上者则是密也。”[9]廖平言“推五行者,皆属帝学”,“阴阳五行,古为专家,皇帝之佐,辨方正位之符号耳。自专家不传,流入艺术,瞽说俚言,致累圣籍。今恢复专家,以明帝学,一切俗说,屏而弗讲。”“帝学”、“皇帝之佐”即帝王政治。廖平有艳“明天道,说阴阳,儒家之常寓,特未能推究其旨,犹守井蛙夏虫之见耳。”[10]“阴阳五行”“以气寓道”为“儒家之常寓”。

与以“阴阳”论道言政治相应,“五行”亦多论道言政,《洪范》“五行”之所以为“法”,即因“五行”即“阴阳”之“气”所寓“道”。古文献凡“五行”与“诸五”同时出现时,“五行”皆在前,其后即以“诸五”论道言政,如《史记·历书》:“五行”后为“五官”;《尚书·周书·洪范》:“五行”后有“五事”、“五纪”、“五福”;《鶡冠子·夜行》:“五行”后为“五政”、“五味”、“五音”、“五声”。《淮南子·坠形训》言:“五行相治,所以成器用”,“五行”为“治”、“用”,即隐言其为政治,寓帝王之道。《淮南子·兵略训》言:“明于奇赅阴阳,刑德五行,望气候星,龟策禨祥,此善为天道者也。”“五行”与“刑德”相联,为“天道”。《论衡·物势篇》言:“五常,五行之道也”,明言“五行”为“道”、“常”。《鶡冠子·夜行》言“天文也,地理也,月刑也,日德也,四时检也,度数节也,阴阳气也,五行业也,五政道也,五音调也,五声故也,五味事也,赏罚约也。”“阴阳气”即“五行业”,也就是“政道”、“赏罚”,“刑德”。

不仅“五官”、“五事”、“五政”、“五常”、“五味”等源于“五行”,隐言“阴阳五行”“以气寓道”,“五帝”、“五大州”亦为“阴阳五行”“以气寓道”,廖平言《五帝德》“宰我问:‘黄帝,人耶?非人耶?’明五天帝皆星辰符号”、“五天帝星辰所托”。[11]“邹衍游齐,而言‘瀛海’、‘五德代谢’,皆五帝要旨。”廖平释“五官”为“五行之官”,言“五帝运本谓五大州,五帝各王其方”。[12]

“阴阳五行”之所以“以气寓道”,乃因“道”为帝王之道,帝王无道而自称有道,“道”有真假之别,“道”“难道”,故以“气”言,此即“阴阳之气”寓“天人之道”,“天人之道”隐言“道”有真假之异,真道即有道之治以民为本,假道即帝王行暴政、无道而自称有道。

古代经典多以“阴阳”“争气”言“天人”“争道”。《说文》:“阴阳在天地间交午”、“阴气午逆阳”即言“阴阳”“争气”。《周易·文言》:“阴疑于阳必战”则以“战”言“阴阳”“争气”。《礼记·月令》、《淮南子·时则训》、《逸周书·周月解》皆言“日长至,阴阳争,死生分,君子戒”,“阴阳争”、“死生分”即“阴”与“阳”“争气”,“阴”与“阳”“争气”即“天道”与“人道”“争道”,“天”为民、“人”为君,“天人”争“道”即君民争“权”。“阴阳争,死生分,君子戒”即隐言帝王“争道”将导致自身统治灭亡,故须引以为戒。《礼记·月令》、《淮南子·时则训》、《逸周书·周月解》又皆言“杀气浸盛,阳气日衰,水始涸”,“杀气浸盛”与“阳气日衰”相应,实隐言“杀气”为“阴气”。“阴气”为“杀气”,实隐言君无道则民反君,“天道”取代“人道”,此即“阴盛阳衰”。《吴越春秋·勾践入臣外传》言:“二气共萌,存亡异处,彼兴则我辱,我霸则彼亡。”“二气”即“阴”、“阳”,“彼兴则我辱,我霸则彼亡”明显含有权力争夺与政治斗争意味。其后“二国争道,未知所就。君王之危,天道之数”更直接表明“阴阳”“争气”即“天人”“争道”。

“五行”亦“争气”,“五行”“争气”实亦“阴阳”“争气”。《淮南子·说林训》言:“金胜木者,非以一刃残林也;土胜水者,非以一墣塞江也”,“金胜木”、“土胜水”即金、木、水、土“争气”。《论衡·物势篇》言:“五行之气相贼害”。《管子·四时》言:“春凋、秋荣、冬雷、夏有霜雪,此皆气之贼也。”《墨子·经下》言:“五行毋常胜”。《孙子·虚实》言:“五行无常胜”……

弄清楚“阴阳五行”之本原,即可见“端午”民俗物象与事象皆为“阴阳五行”“以气寓道”。

《太平御览》引《风土记》:“黏米一名粳,一曰角黍,盖取阴尚阳包裹末之象也。龟表肉里,阳内阴外之形,所以赞时也。”实以“阴尚阳包裹末之象”、“阳内阴外之形”寓帝王无道而自称有道,故为“赞时”。

《初学记》引《月令》:“仲夏阴阳交,死生分;君子斋戒,正声色,节嗜欲。”则以“阴阳交,死生分”寓帝王无道而自称有道、君无道则民反君,“天道”将取代“人道”,故帝王须“斋戒,正声色,节嗜欲”以避免“天道”。因此,古代关于端午的表述多与“辟兵”相关,“辟兵”即避免民反君。

王权压倒民权,帝王无道而自称有道的同时,亦将隐喻抽象政治之“道”的“气”转变为具体的“器”,如将“阴气”所寓“天道”转变为“蛇、虎、蜈蚣、蝎、蟾蜍”之“五毒”,将“阳气”所寓“人道”假“天道”转变为“石榴、蔡花、菖蒲、艾叶、黄栀花”之“五瑞”。“阴气”之所以“毒”,实因“天道”相对于“人道”为“毒”,也就是有害于帝王政治,为使帝王统治长治久安,帝王无道而自称有道,并禁真“天道”,从而获得祥瑞。端午节之所以包粽子、煮鸡蛋、吃大蒜、喝雄黄酒、将艾叶和菖蒲用红纸条扎成束悬于门前,实因粽子、鸡蛋、大蒜、雄黄酒、艾叶与菖蒲等皆为“阴阳五行”“以气寓道”,如粽子以“粽”寓“天道”为“道”之“宗”,包粽子、吃粽子乃至投粽子皆寓“人道”取代“天道”,故《醒世恒言》第十五卷“赫大卿遗恨鸳鸯绦”即以粽子为喻体,以“做一串儿牵出庵门,将门封锁好了”隐言“人道”取代“天道”、假道行而真道隐。[13]“雄黄酒”则以“雄”为“阳气”所寓“人道”、以“黄”言“皇”,隐言帝王无道而自称有道、“人道”取代“天道”,因此,一些地方端午民俗不仅要喝雄黄酒以驱邪,还要用雄黄酒在小孩额头上写“王”字,“王”字即隐言“雄黄酒”象征帝王。温州民间流行《重五谣》亦以“雄黄酒”驱逐“毒蛇”隐言“阳气”驱逐“阴气”、“人道”取代“天道”,故其后为“字眼学起快”、“做个生员卵”、“读书做高官”:

吃艾雄黄酒,毒蛇远远游。重五草头汤,疤瘰洗精光。

重五吃麦麦,字眼学起快。吃艾重五卵,做个生员卵。

重五吃大蒜,读书做高官。

话语霸权不仅将隐喻抽象政治之“道”的“气”转变为具体的“器”,亦将象征抽象政治之“道”转化为具体的历史人物,这就是与民间与端午传说相关之屈原、曹娥、伍子胥黄巢等。屈原、曹娥、伍子胥、黄巢等传说皆与“水”相关,“水”实非自然物理之“水”,而为“五行”之“水”,寓“天道”之民反君,屈原、曹娥、伍子胥等皆投水,实因屈原、曹娥、伍子胥等皆象征“天道”,如“屈原”实隐言“原道”“屈”;“屈原”名“平”,“平”即“水”“准平万物”。“曹娥”则以“女”之“阴气”寓“天道”。“伍子胥”实亦非真实的历史人物,《陶庵梦忆》即言“以‘杜十娘’配‘伍髭须’,千古不能正其非也”。[14]“伍髭须”表面似言“伍子胥”,实则以“伍髭须”寓“天道”。黄巢即直接为革命与起义者。有意思的是,在传说中,屈原、曹娥、伍子胥为忠臣孝女,而黄巢为残暴之徒,此实为话语权以“双刃剑”教化民众:赋予屈原、曹娥、伍子胥忠君爱国之内涵实教育民众忠君爱国;赋予黄巢残暴之内涵实教育民众不要反抗帝王统治。

实际上,古代文人亦以多种方式揭示出屈原并非实有其人,如唐殷尧潘《端午日》言:(www.daowen.com)

节分端午自谁言,万古传闻为屈原。

堪笑楚江空渺渺,不能洗得直臣冤。

“节分端午自谁言,万古传闻为屈原”即隐言“屈原”仅仅是“传闻”中的人,真正传达这一传闻的人实为“不能洗得直臣冤”之后隐藏的“奸君”——其言下之意,正是因为“奸君”才导致“直臣”“冤”。“堪笑楚江空渺渺”则揭示帝王无道而自称有道、将“屈原”转换成历史人物之可笑。唐文秀《端午》“五日长蛟虚问祭,九关雕虎枉招魂”、明贝琼《巳酉端午》“风雨端阳生晦冥,汨罗无处吊英灵”皆隐言为“屈原”“问祭”“招魂”为“虚”。

相反,为帝王歌功颂德为实。元稹《表夏十首》之十说得再清楚不过:“不效艾符趋习俗,但祈蒲酒话升平。”为了“话升平”,帝王赋予端午节特别的政治意义,此即杜甫《端午日赐衣》所言“官衣亦有名,端午被恩荣”以及宋陈义《菩萨蛮》所言“主人恩义重,对景承欢宠”。“恩荣”与“欢宠”,即揭示吊念、祭祀屈原为假象,真相乃“话升平”,故唐褚朝阳诗言“但夸端午节,谁荐屈原祠”;元稹诗言“逝者良自苦,今人反为欢”;《梦粱录·五月(重五附)言“不特富家巨室为然,虽贫乏之人,亦且对时行乐也”。

然刘克庄《满江红(端午)》却言“共葬鱼娘子斩蛟翁,穷欢赏”;《鹤林玉露》丙篇卷六“光尧福德”更有潘邠老诗:“天下宁知再有唐,皇帝紫袍迎上皇。神器仓忙吾取惜,儿不终孝听五郎。父子几何不豺虎,君臣宁能责胡虏。南内凄凉谁得知,人家称节作端午。”[15]“南内凄凉”实即“天下宁知再有唐,皇帝紫袍迎上皇”,也就是前言王朝更替,王朝更替因于君无道则民反君,然帝王为遮蔽“天道”之本义,无道而自称有道,将“天道”取代“人道”、民反君成立新的帝王政治转化为“端午”之节日,并赋予其忠君爱国、歌舞升平之政治内涵以教化民众。

与民间端午传说与屈原、曹娥、伍子胥之死相关相反,官方端午传说与“圣人”以及帝王诞辰相关。《日知录》卷十四“圣节”即引《册府元龟》言帝王如何将“圣诞”转变为“节庆”的。

《册府元龟》载:开元十七年,尚书左丞相源乾曜、右丞相张说率文武百官等上表曰:“臣闻圣人出,则日月记其初;王泽深,则风俗传其后。故少吴著流虹之感,商汤本玄鸟之命;孟夏有佛生之供,仲春修道祖之钅彖。追始乐原,其义一也。伏惟开元神武皇帝陛下,二气合神,九龙浴圣,清明总于玉露,爽朗冠于金天。月惟仲秋,日在端午;常星不见之夜,祥光照室之期,群臣相贺曰:“诞圣之辰也,焉可不以为嘉节乎?”比大曲水楔亭,重阳射圃,五日采线,七夕粉筵,岂同年而语也。臣等不胜大愿,请以八月五日为千秋节,著之令甲,布于天下,咸令宴乐,休假三日。群臣以是日献甘露醇酎,上万岁寿酒,王公戚里进金镜缓带,士庶以丝结承露囊更相遗问,村社作寿酒宴乐,名为赛白帝,报田神。上明玄天,光启大圣;下彰皇化,垂裕无穷。异域占风,同见美俗。”帝手诏报曰:“凡是节日,或以天气推移,或因人事表记。八月五日当朕生辰,感先圣之庆灵,荷皇天之眷命。卿等请为令节,上献嘉名。胜地良游,清秋高兴,百谷方熟,万宝以成,自我作古,举无越礼;朝野同欢,是为美事。依卿来请,宣付所司。”[16]

“月惟仲秋,日在端午”实以“日月”言“阳阴”,以“阴阳”之“气”寓“天人”之“道”,为了将“阴阳五行”“以气寓道”之本义以及帝王无道而自称有道、将“阴阳”变为“阳阴”、以“人道”取代“天道”之义遮蔽,帝王与知识分子合谋,将“阴阳五行”“以气寓道”转化为节庆,并赋予其教化意义,此即《日知录》卷十六“墓祭”“天宝二年八月,制曰:……且仲夏端午,事无典实,传之浅俗,遂乃移风,况乎以孝道人,因亲设教,感游衣于汉纪,成献报于礼文,宣示庶僚,令知朕意。”“仲夏端午,事无典实,传之浅俗,遂乃移风”实揭示“端午”为帝王政治“移风易俗”之产物。

因此,《容斋随笔·八月端午》即言“唐玄宗以八月五日生,以其日为千秋节。张说《上大衍历序》云:谨以开元十六年八月端午赤光照室之夜献之。《唐类表》有宋璟《请以八月五日为千秋节表》云:月惟仲秋,日在端午。然则凡月之五日皆可称端午也。”

《五杂俎》承《容斋随笔》,言“五月五日”由“忌日”变成“节日”之真相:

五月五日子,唐以前忌之,今不尔也。考之载籍,齐则田文,汉则王凤、胡广,晋则纪迈、王镇恶,北齐则高绰,唐则崔信明、张嘉,宋则道君皇帝,金则田特秀。然而覆宗亡国者,高绰、道君二人耳。然一以不轨服天刑,一以盘荒取丧乱,即不五日生,能免乎?

田特秀,大定间进士也,所居里名半十,行第五。以五月五日生,小名五儿。年二十五,举于乡。乡试、府试、省试、殿试,皆第五。年五十五。以五月五日卒。世间有如此异事。可笑![17]

唐以前之所以忌“五月五日”,实因“五月五日”为“阴阳五行”所寓“天道”,帝王忌讳“天道”,故不言;“今不尔”则言话语权将“阴阳五行”所寓“天道”之本义遮蔽,赋予其帝王诞辰之日,为帝王歌功颂德,其中特别提到“高绰、道君”,其实乃以“高绰、道君”隐言帝王无道而自称有道,作者还以“田特秀”为例,揭示帝王制造与“五”相关之假象,因此为“异事”、“可笑”。“一以不轨服天刑,一以盘荒取丧乱”表明,帝王无道而自称有道亦将导致自身灭亡。因此,其后引《容斋随笔·八月端午》,并言“余谓古人午、五二字相通用;端,始也。端午,犹言初五耳。”“午”、“五”通用,实揭示“午”为“五行”所寓“天道”;“端”为“始”、“初”,则隐言其为初始意义之真“天道”,而非“人道”假“天道”。实际上,《说文》言“端”为“直”,“端”为“直”,亦为“正”,“正”通“政”,“端午”实即帝王正“阴阳五行”,将“阴阳”改为“阳阴”、将“天道”改为“人道”。

话语霸权还将象征抽象政治之“道”转化为民俗事象,这就是龙舟竞渡。龙舟竞渡表面上是吊念屈原,实际上却与屈原无关,汤显祖《午日处州禁竞渡》言“情知不向瓯江死,舟楫何劳吊屈来”;宋许几之言“已安排、吊屈嘲渔父。君有语,但吩咐。”帝王明明“情知不向瓯江死”,却安排、吩咐“吊屈嘲渔父”,其实是别有用心制造假象愚弄百姓,故宋许及之《贺新郎》言“门艾钗符关何事,付与痴儿呆女”。与“痴儿呆女”相应,诗词中多次出现“独醒人”,如许及之《贺新郎》有“回首独醒人何在,空把清尊酹与”;刘克庄《满江红 端午》有“但浩然一笑独醒人,空悲壮”;明贝琼《巳酉端午》言“海榴花发应相笑,无酒渊明亦独醒”。

龙舟竞渡本隐言“天道”与“人道”“争道”。《说文》:“方,并船也,像两舟省,总头形。”“舟,船也,古者共鼓货狄,刳木为舟,剡木为楫,以济不通,象形。”《孔子家语·五仪解》言“夫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危可知矣。”“以济不通”实隐言“道”“不通”,也就是“人道”取代“天道”、“天道”与“人道”“不通”;“并船”、“像两舟”实即“人道”与“天道”并存,也就是帝王无道而自称有道。正是因为“舟”为“君”,“舟”才称为“龙舟”。《管子·形势解》言“蛟龙,水虫之神者也,乘于水则神立,失于水则神废。人主,天下之有威者也,得民则威立,失民则威废。蛟龙待得水而后立其神,人主待得民而后成其威。故曰:蛟龙得水而神可立也。”“蛟龙”为“水虫”,实以“龙”、“虫”寓“人主”;“蛟龙待得水而后立其神,人主待得民而后成其威”即明言“蛟龙”寓“人主”、“水”寓“民”。“龙舟竞渡”寓“天道”与“人道”“争道”,此即“阴阳”“争气”。

由于龙舟竞渡隐言“天道”与“人道”“争道”,也就是帝王无道而自称有道,因此,与“五月五日”一样,“龙舟竞渡”曾经被禁。汤显祖即有《午日处州禁竞渡》诗;《五杂俎》卷二亦言“有司”禁“竞渡”:

古人岁时之事,行于今者,独端午为多,竞渡也,作粽也,系五色丝也,饮菖蒲也,悬艾也,作艾虎也,佩符也,浴兰汤也,斗草也,采药也,书仪方也,而又以雄黄入酒饮之,并喷屋壁、床帐,婴儿涂其耳鼻,云以辟蛇、虫诸毒,兰汤不可得,则以午时取五色草沸而浴之。至于竞渡,楚、蜀为甚,吾闽亦喜为之,云以驱疫,有司禁之不能也。[18]

然与“五月五日”由“忌日”转变为“节日”相同,“竞渡”亦转变为节日民俗,同时亦被统治者利用,《江南野史》卷三“后主宜春王”即言统治者借“竞渡”为名招兵买马:

又嗣主之世许诸郡民划竞渡船。每至端午,官给彩,俾两两较其殿最,胜者加以银碗,谓之打标,皆籍其名。至是尽搜为卒,谓之凌波军。率民间佣奴赘婿,谓之义勇军。又募豪民皆自备缗帛军服兵器,招集无赖亡命辈,谓之自在军。民应之者益多矣。王师围急,乃窃降蜡书招百姓。自老弱外能被执者谓之排门军。凡十三等名,遣赴边境及登城把守,建康城陷方罢归农。[19]

显然,帝王又利用话语权将有碍于自身统治的“天道”转化为有利于自身统治的力量。刘禹锡《竞渡曲》“刺史临流搴翠帏,揭竿命爵分雌雄”即揭示“竞渡”实即“揭竿命爵分雌雄”。文天祥《端午感兴》则言“流棹西来恨未消,鱼龙寂寞暗风潮。楚人犹自贪儿戏,江上年年夺锦标。”“竞渡”为“儿戏”,其实际意义即“夺锦标”,也就是帝王争强好胜,无道而自称有道、以“人道”假“天道”。宋张耒《和端午》“竞渡深悲千载冤,忠魂一去讵能还”则揭示“竞渡”本寓“人道”假“天道”、“天道”“冤”。刘禹锡《竞渡曲》自注:“竞渡始于武陵,及今举楫而相和之,其音咸呼云:‘何在’,斯沼屈之义。”“武陵”与“相和”相对,“武陵”隐言“天道”为民反君,“相和”则揭示“人道”假“天道”歌舞升平,“沼屈”表面上是为屈原招魂,实际上却是问受冤屈之“天道”“何在”。

民间端午歌谣“龙舟下水喜洋洋”即以“龙舟下水”隐言“天道”取代“人道”、君无道民反君。为遮蔽“龙舟下水”所寓“天道”取代“人道”之义,话语霸权又将“龙舟竞渡”转变为“旱龙舟”。江西南昌、浙江武义以及广东佛山、东莞、信宜皆曾有旱龙舟习俗。

端午民俗物象与事象纷繁复杂,其中每一个细节都有特别的含义,然其中主线即“阴阳五行”“以气寓道”、帝王无道而自称有道,将“天道”之义遮蔽,使原本象征“天道”之“气”转变为器物、人物与事物,从而赋予“端午”特殊的民俗内涵,民俗内涵的本质是政治。正如史浩《花心动》所言“此意凭谁向说”、宋陈与一《临江仙》所言“无人知此意”,话语霸权将假象变成真相,使人难以分辨,唯有把握“阴阳五行”“以气寓道”之“秘诀”,才能揭开端午民俗文化之源头。

【注释】

[1](明)谢肇淛:《五杂俎》,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

[2]《诸经纬遗》,《丛书集成续编》(44),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9年,第258页。

[3](清)俞樾:《茶香室丛钞》(二),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764页。

[4]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363页。

[5](清)雉衡山人:《韩湘子全传》,北京:宝文堂书店,1990年。

[6]钱杭点校:《五行大义》,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第30、31页。

[7](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377、2367~2368页。

[8](宋)张伯端撰、王沐浅解:《悟真篇浅解》,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48、21页。

[9](宋)朱子编:《二程遗书》,《四库全书》第698册,第128页。

[10]李耀仙主编:《廖平选集》(上),成都:巴蜀书社,1993年,第300、279页。

[11]李耀仙主编:《廖平选集》(上),成都:巴蜀书社,1993年,第361、369页。

[12]李耀仙主编:《廖平选集》(上),成都:巴蜀书社,1993年,第369、226、229页。

[13](明)冯梦龙编著,顾学颉校注:《醒世恒言》,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

[14](明)张岱:《陶庵梦忆 西湖梦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30页。

[15](宋)罗达经:《鹤林玉露》,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331页。

[16](清)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长沙:岳麓书社,1994年。

[17](明)谢肇淛:《五杂俎》,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

[18](明)谢肇淛:《五杂俎》,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

[19](宋)龙衮:《江南野史》,《四库全书》第464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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