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奕龙
端午节,也称“端阳”(《月令广义》)、“端五”(《岁时杂记》)、“重五”(民间俗称)、“重午”(宋史·刘温叟传)、“五日节”(民间俗称)、“五月节”(《燕京岁时记》、民间俗称)、“午日”(《荆楚岁时记》)、“午月节”、“天中节”(《月令辑要》、“中天节”(《民国厦门市志》)、“女儿节”(《帝京景物略》)、“浴兰令节”(《大戴礼》)、“蒲节”(《书言故事》)、“地腊节”(道教)等。在厦门地区俗称“五月节”、“五日节”。
在明代,现在的厦门地区民间的端午节应该是蛮热闹的。清代道光十九年(1839年)编纂的《厦门志》卷十五《风俗记》中有首明代理学名宦林希元写的《石浔竞渡诗》,其曰:“杯酌交酬后,楼台雨过时。半江沉夕照,高阁起凉飔。波静鱼龙隐,人喧鸥鹭疑。未看竞渡戏,先动屈原悲。结阁临江渚,携杯对晚晖。龙舟随地辟,梅雨逐风微。云敛山争出,天空鸟独飞。海鸥浑可狎,知我久忘机。”它描述了在同安石浔那里过端午节的情况,虽然没有描述祭祀水神、孝敬祖先之类的事,但从友人请他喝酒的情况看,应该有此类活动,因为民间祭神、孝祖时通常都要做些比平常要好的酒菜,仪式结束后,都会以此东西招待客人。其次,明代时,在石浔旁边的江中从事龙舟竞渡是在黄昏时举行。龙舟竞渡后的夜里,石浔村宫庙的戏台上有“竞渡戏”演出,既娱神,也娱人。其三,在林希元的观念中,龙舟竞渡是与纪念屈原有关的。此外,从这样一首诗中,我们也可以隐约的知道,在明代,端午节的民俗活动有祭神、孝祖、请客、龙舟竞渡、演“竞渡戏”等,当然也少不了其他驱毒辟邪的举动与活动,这我们从清代的一些记载,大概可以往前加以类推。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薛起凤编纂的《鹭江志》卷之三记录了乾隆年间厦门过端午的情况,其曰:“端午,人家皆悬蒲艾,裹粽饮酒,浴兰汤。先一日,官府相馈赠,士庶亦然,生徒送礼仪于馆师。是日,海上斗龙舟,观者如蚁,共有三四日。至初十以后,各渡头搭戏台演戏,或至一月或至半月,皆舟古仔船为主,硬索行家及各船户之钱为之。此亦十多年来之敝俗,古所未有也,官斯土者急革之。”[1]
道光十九年《厦门志》卷十五的《风俗记》中,也记载了厦门市区在道光时代过端午节的情况,其云,在厦门,“五月五日端午,悬蒲、艾、桃枝、榕枝于门,及俗所称火香仙人掌等物。粘符制采胜及粽相馈遗。妇人、小儿臂系续命缕,簪艾虎、茧虎及符。饮雄黄酒,并以酒擦儿顶、鼻,噀房壁、床下以去五毒。浴百草汤,曰兰汤。以纸为人,写一家生辰,焚之水际,名曰辟瘟。竞渡于海滨,龙船分五色,惟黑龙不出。富人以银钱、扇帕悬红旗招之,名曰插标,即古锦标意。事竟,各渡头敛钱演戏,舟古仔船为主,或十余日乃止。”此外,在卷二《分域略·祠庙》中也记录:“内水仙宫,在菜妈街后,背城面海。端节龙舟必先至此,演剧鼓棹,名曰‘请水’。”由此看来,在清代,厦门人过端午节的主要活动有下列几方面活动:
(1)驱毒避邪。如在门上悬挂菖蒲、艾枝、桃枝、榕枝和俗称的“火香仙人掌”等物,粘符录于门,“制采胜”,“妇人、小儿臂系续命缕,簪艾虎、茧虎及符”,“浴百草汤”,“以纸为人,写一家生辰,焚之水际”的“烧替身”等,其目的就是为了此。尤其是“烧替身”之类,这有传统躲避瘟神的影子,故当时记载,这种举动为“辟瘟”。此外,孩子手上的续命缕一般要绑到七夕时才去掉,这表明当时认为五月初五到七月初七之间,所谓的邪、煞、瘟、肮脏这类东西可能较多。
(2)驱逐毒虫。如刚刚苏醒不久的蛇和各类毒虫,如蚊子等,“饮雄黄酒,并以酒擦儿顶、鼻,噀房壁、床下以去五毒”,用雄黄酒洒在房子周围和床铺下面,目的都是为了驱逐毒虫。
(3)做粽子来孝祖、祭神和“相馈遗”。这主要是送给那些去年家中有丧事的人家,按俗他们在隔年的端午不能做粽子,但孝祖又需要粽子,所以,亲戚朋友做了要送给他们一些,以便他们的祖先也能享用到粽子的滋味。实际上人们如果有孝祖的举动话,也一定有祭祀神灵的活动相伴随,所以,当时应该有端午节到庙里祭拜神灵的活动,尽管文献没有记载。
(4)海边的船家、码头工人等举办有龙舟比赛与演戏的节目,而且要热闹十来天,看来当时参加“扒龙船”的人蛮多的,以致比赛要持续好几天;还有,文献还记载,当时的龙舟分为五种颜色,在一般的情况下,黑色的龙船是不出动的,所以我们不知道黑色的龙船做什么用,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出动黑色的龙船。此外,扒龙船很有可能是由码头上的一些宫庙如水仙宫、内水仙宫、福寿宫、昭惠宫等联合组织的,因为,只有它们才附属有戏台,有地方可以演戏,所以它们“敛钱演戏”。而竞渡的“锦标”则由一些富人出钱设置,所以也有可能是商会之类的组织来运作。还有,内水仙宫,可能是龙舟赛的总组织者,所以当各团体将藏于龙舟棚内的龙舟请出时,需先到内水仙宫举行“请水”仪式,祭祀俗称“水仙王”的水神(大禹、伍子胥、屈原、西楚霸王项羽、鲁公输子),为龙舟“开光点眼”,演戏酬神,然后才下水,进行比赛。总之,从这些记载来看,当时的端午节相当热闹,参与活动的人比较普遍。
到了民国时期,端午节的情况好像有点变化,如大约完成于1949年左右的《民国厦门市志》卷二十《礼俗志》记载:“五月初五日,曰‘中天节’,俗称‘五月节’。饰龙舟竞渡,曰‘斗龙船’,以银钱扇帕为锦标,曰‘插标’,纪念屈原沉江遗意。制角黍‘粽’,互赠亲友。俗以此日食粽,曰可脱破裘,因过此则气候渐热,不再冷也。悬菖蒲、柳枝、松、艾、蒜于门,曰‘五瑞’。儿童缚彩线于手,曰‘长命缕’。焚硫磺炮,以其烟写吉祥字于门,谓可辟毒去秽。”根据此,我们看到,民国时期的端午节,划龙船排在第一位,并且把龙船竞渡解释为纪念屈原。
其次,这时认为吃粽子是一种标志性的仪式食品,它标志着夏天的到来,厚重的衣服可以装箱了。虽然没有讲孝祖之事,但仍说“制角黍‘粽’,互赠亲友”,看来,此时仍延续去年有丧事的人家,不得做粽子的习惯,为了孝祖,故亲友做了粽子会赠予他们,让他们也能完成以粽子孝祖的传统。同时,也应该继续有祭拜神灵的活动。(www.daowen.com)
其三,端午节的重头戏之一是驱邪避毒之类的事,与清代不同的是,门上悬挂的驱毒辟邪物多了一种东西,这就是“大蒜”。此外有一种东西不知是不是记载错误了,这就是所谓的“松”。因为,在我的印象以及过去在同安一带的一些调查中,好像端午节在门上悬挂辟邪驱毒物中并没有“松”枝,而是“榕”枝。这可能是由于闽南话中,两者的差别非常小,因此把“榕”记成了“松”。
其四,在驱毒虫方面也有一点变化,根据记载看,在民国时期是用焚烧硫磺炮来驱毒驱虫,而不是用雄黄,这可能是漏记了喝雄黄酒的民俗事项,但也有可能是人们认识到雄黄酒对人体可能有害的缘故。这在厦门这种城市地带是完全有可能的,因为这种地方受现代思想和外界的影响大些,所以,完全有可能出现这种用硫磺替代雄黄的变化。此外,该文也讲,“焚硫磺炮”,除了驱毒虫的作用外,用“其烟写吉祥字于门”,则“可辟毒去秽”,也具有在观念上驱邪、驱逐肮脏的意义。
其五,仍有给小孩绑“续命缕”的习惯,不过其改为“长命缕”,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意义可能也有所不同。
其六,当时鹭江中仍有龙船竞渡的活动,不过称之为“斗龙船”,而不像民间俗称的那样,称其为“扒龙船”。而且在集美,陈嘉庚也在家乡组织起当地的龙舟比赛,使得当地的端午节增加了热闹的气氛。文献虽没有详细记载渡头宫庙是否演戏等,不过从“以银钱扇帕为锦标”的情况看,应该还有演戏之类的事存续,但可能不是太普遍,因此,文献中就忽略了它。此外,由“以银钱扇帕为锦标”这一记载看,鹭江中的龙船竞渡的组织者可能还是各渡头的宫庙和商家的组织——商会等。由此看来,在民国时期,厦门的端午节也还比较热闹。
新中国成立以后,厦门市内的端午节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龙船竞渡已不经常举行了,而且即便举行也不再在鹭江里举行,而是改在集美学村的龙舟池里举行,与过去陈嘉庚在家乡集美组织的龙舟赛合一了,同时,这种赛事多由政府组织,而不是由民间组织如宫庙或商家来组织,参与“扒龙船”者,也不限于码头工人和船家了,而是各行各业的人都参加,并有将其视为一种群众性体育活动的趋向,但以演戏的方式来弄浓过节气氛的情况已成了陈年往事。此外,除了龙舟比赛外,仍有捉鸭子比赛,即在池边固定一根或几根上面抹了油的圆木伸向池子中,圆木末端挂一笼子,内关一只鸭子,参赛者需光着脚,从圆木上走到圆木末端打开笼子抓鸭子,如顺利抓到,鸭子就归胜者。由于圆木抹了油很滑,参赛者在圆木上一不平衡就会掉到水中,所以参赛者都要是游泳好手才行。如果到最后,都没有人可以顺利地走过圆木抓到鸭子,就把鸭子放于水池中,让几位参赛者一起下水去捉与抢,谁捉到就归谁。此外,在那个年代,人们还比较多地在门上悬挂菖蒲、艾枝,或榕枝与桃枝来避邪驱毒;有些人家也会取午时水煮草药来洗澡,有的则以这天到海里去游泳的方式来替代上述洗浴辟邪祛病的意义;有的人家仍给小孩挂香袋,或绑五色的“长命缕”,但已经不太普遍了。此外,商家也会乘此大好时机大肆推销端午节的仪式食品——碱粽,因此,有很多人都不再自己动手包粽子了,而是到店里买一些来祭神、孝祖和食用。即便如此,这一时期的端午节还有比较浓郁的驱毒避邪的气氛。
到21世纪的今天,端午节好像没有什么过节的气氛与味道了。上述的许多习俗都已经不复存在了。政府有时偶尔组织一下龙舟赛,但由于不经常,因此也没有什么吸引力和气氛,而与龙舟竞渡相伴随的捉鸭子,也难得一见了。民间除了买一点碱粽子来吃外,其他的习俗几乎消失殆尽,只是偶尔可以看到某个人家在门上插些容易就近弄到的桃树枝、榕树枝甚至龙眼树枝来辟邪,但却少见菖蒲与艾枝,因为现在在市区的范围中除了高楼外,都是人工培育的草坪,已没有它们生存的自然环境了。由于就近找不到,无法经常使用,也使得多数人已不认识它们。不过,有时也偶尔可以看到有些从龙海来的挑担小贩,在节前挑着一束束菖蒲、艾枝在叫卖,但日近黄昏,摊子上还有不少菖蒲束,表明光顾的人并不多,也表明许多人对端午节都淡忘了或没有感觉了,更不用说端午节所具有的驱毒辟邪的原始意义了。只有极少数的人家还按过去过节的老传统,在门上插榕枝或龙眼枝等,因为后几种比较容易不花钱弄到,并用买来的碱粽在家里偷偷地祭神、孝祖和享用。多数人可能是看到食品店里开始卖碱粽,才会想到端午节到了,并买几个回家来吃,也算是过了端午节。这是厦门老市区的状况,在郊区和农村中,这些原本必有的祭神、孝祖的事则有比较多的存在。人们也会在端午节时,买来粽子等到村庙中祭神,到祠堂、祖厅中孝祖。不过,过去那些能表现妇女女红技艺的香袋、艾虎等也早已不见踪影,也没有商家借此商机做一些投放市场去卖,让人们选择。用雄黄酒和雄黄水驱毒虫的事项,因报纸宣传说雄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缘故消失了。五色“长命缕”等,则被说成是迷信也消失殆尽了。所以,现在的端午节的活动,比较普遍性的只剩下吃粽子一项,而且这也是在食品商家因有利可图的炒作下,才得以遗留下来。因此,现在的端午节的活动,只有吃粽子是比较普遍的现象;龙舟竞赛偶有组织,但因是政府的偶尔行为,因而也就无法使社会中大多数人参与和将其视为自己的事情,所以,目前的状况是端午节没有什么节日热闹的气氛。尽管这两年来报纸和媒体试图用“包粽子”竞赛来营造与烘托节日气氛,但效果并不理想。
因此,如果要借用端午节这种节日来为厦门的旅游或经济张力,唯一的方法就是坚持年年举办龙舟赛,以此为中心慢慢在恢复或营造端午节的气氛。
举办龙舟赛可以是厦门本地区的,也可以扩大到闽南金三角地区,甚至是全省性的龙舟赛。有了年年举办龙舟赛的基础后,也可以隔几年举办一次国际龙舟赛,邀请更广泛的人来厦门比赛,或者是把它办成参加国际龙舟比赛的选拔赛,这些都可以在以后慢慢发展。而厦门实际上是有举办龙舟赛的条件的,如现在的筼筜湖、集美的龙舟池都是很好的比赛场所。而且,龙舟比赛如经营得好,也可以调动起许多人参加这种群众性的民俗体育活动,如可以分很多组,如男女老少,也可以有不同距离,不同船型的比赛,甚至也可以与现代的水上运动如皮划艇、帆板等结合,当然,还有民间的捉鸭子等活动也可以结合进去,作为龙舟赛的“餐前酒”。总之,就是想方设法,让更广泛的人参与,这样才可以像过去的龙舟赛能延续十来天一样,一举行龙舟比赛,可以使参赛者在厦门逗留好几天。如果经常性的话,这可能比正月十五的元宵节和中秋的搏饼更能把厦门周边的人吸引到厦门来。因为,附近有水的地区原本也都有“扒龙船”的习俗,也有竞标的心理。同时,由于各地来的参赛者需要训练、选拔,也可以因此而带动附近地区的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以及消费。所以,厦门市或者是思明区应把龙舟比赛作为一个有着自己传统文化底蕴的旅游项目来经营。当然,端午节中另一些民俗事项也应选择一些恢复,以便配合营造端午节的节日气氛。
【注释】
[1]薛起凤主纂:《鹭江志》(整理本),厦门:鹭江出版社,1998年,第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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