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探讨国家知识产权体制改革的建议:易继明教授的观点

探讨国家知识产权体制改革的建议:易继明教授的观点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初秋时节,记者走进了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易继明教授的办公室。我国还加入了世界上几乎所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知识产权大国地位牢固确立。这一点,是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改革的背景,也是国家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的出发点。这些决定了研究知识产权体制改革这一课题的重大意义。后来,有关部门意识到这个问题,“知识产权体制”这一提法逐渐被接受。从国家知识产权治

探讨国家知识产权体制改革的建议:易继明教授的观点

《民主与法制》周刊记者 马毓晨

易继明,男,湖北荆州人,1968年2月出生。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主任。2002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同年7月,在华中科技大学破格晋升为教授。2002年10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2002—2004),后受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法学系教授(2004—2006)。2005年8月—2006年7月,作为高级访问学者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研修。曾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2006—2010)。2011年起,调任北京大学法学院。现兼任《私法》主编、《中国娱乐法评论》主编、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会长等,担任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司法小组成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法理学等。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撰写或者翻译学术著作《私法精神与制度选择——大陆法私法古典模式的历史含义》、《技术理性、社会发展与自由——科技法学导论》、《合同法理论》等10余部。

初秋时节,记者走进了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易继明教授的办公室。第一感觉,就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这里分明就是一个挺大的图书馆!琳琅满目的图书整整齐齐地排列在书架上,关键是还涵盖了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早就耳闻易教授学识不凡,今日一见,的确大开眼界。易教授今天要谈的议题是中国知识产权体制改革问题,他说这也是这两年他所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而且,这一议题,对中国国家治理及其现代化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记者:请您首先谈一下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现状吧。

易教授: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是社会财富的重要来源。在现代社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的多少,反映着一个国家和企业竞争力的强弱。知识产权客体是智力创新成果的体现,也是维持创新市场的权利工具,因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经过四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发明专利和商标的申请量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我国还加入了世界上几乎所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知识产权大国地位牢固确立。而且,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基本建立,并在与时俱进中逐步得到完善。这是我们全社会认识到的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基本事实,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基本认同。

记者:请您谈一下研究知识产权体制改革这一课题的主要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

易教授:这些年来,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都聚焦知识产权领域内的体制改革,一时间知识产权问题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关心的重要议题。这其中,无外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者,目前知识产权领域存在着体制障碍,机制运行不畅,知识产权没有能够极大地提升和保障国家的综合竞争力,也没有在科技创新和经济增长中发挥应有的引擎作用;二来,国家治理体系要完善、治理能力要现代化,反映在知识产权领域,也要顺应这一历史潮流。前者,虽是检讨存在的问题,但也说明了其未解决的现实问题。这些现实问题,是“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的现实需求,更体现为中共十八大以来一直倡导的以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转型。后者,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既定目标之延续,也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WTO之后,逐渐融入全球治理体系的必然选择,更符合知识产权这种新型的权利形态及其国际化的趋势。简单地说,前者是目的,意识到并希望知识产权能够强有力地支撑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后者是手段,国家通过什么方式挖掘并发挥知识产权资源的应有作用。手段和目的的结合,就是用现代化的治理手段提升知识产权能力,落实到操作层面就是编制和实施相应的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成绩斐然,将我国带入“知识产权大国”行列。但是,“大而不强”的现实困境,让我们思考应该如何“由大而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知识产权强国。这一点,是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改革的背景,也是国家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的出发点。这些决定了研究知识产权体制改革这一课题的重大意义。

记者:那么,当代我国知识产权体制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呢?

易教授:目前,知识产权领域各单行法林立,部门利益化倾向严重,各部门重私利而偏废公益,缺乏统领全局性的法律支撑。由此,导致国家战略推进与现代性制度改造也缺乏权威性和连续性。这种情形之下,改革方案推动乏力,运行机制也不畅通;而且,政策主导之下,唯恐一时之兴而兴盛,尔后又兴尽而衰落。当然,知识产权司法中也面临着查明技术事实、缓和行政与司法职权主义纠葛、统一审判标准以及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风尚等挑战。

从历史角度来说,我国知识产权体制和机制的形成,依附于科技管理、新闻管理和市场监督等体制机制,缺乏整体性、自主性和主体意识。例如,新中国成立之初,有关版权问题都是以“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名义发文,对出版问题加以控制,而不是从私权配置或者个人权利的角度进行设计的。事实上,我们过去没有从知识产权制度结构层面搭建起“知识产权体制”的官方话语,有关知识产权体制方面的问题,或者依附于“科技体制”,或者依附在“司法(保护)体制”项下。后来,我们中心接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个课题项目,就是关于知识产权领域体制机制改革问题。我分析“体制”与“机制”范畴之后,认为“体制”范畴之内,实则包含了“机制”问题,因为体制实际上决定了相关的运行机制。同时,我认为,要从知识产权本位出发考虑知识产权问题,而不是依附于其他体制之下,成为一个附属品,因为知识产权本身就是一个价值或者目标。后来,有关部门意识到这个问题,“知识产权体制”这一提法逐渐被接受。目前,在实质层面,整个国家层面也已经意识到这方面的问题,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开始进行相应的体制改革,特别是随着2018年初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出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已经开始大刀阔斧式的改革了。

从国家知识产权治理的角度分析,我国知识产权体制存在的最为突出的问题是知识产权治理结构失衡。在宏观层面,国家知识产权治理三大结构即行政管理、司法保护和公共事务三个部门总体失衡。例如,相对于行政,司法弱化;相对于行政与司法,公共事务治理弱化或者被弱化。在微观层面,三大结构的子系统自身内部结构也是失衡的。因为此前(2018年初机构改革方案出台之前)各类知识产权(专利、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分属不同的行政机关,权限和责任不一,部门行政一体化过程中所分属的各类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权限也不尽相同。由此,导致各类知识产权管理与执法水平也不一致,典型的如商标行政执法与专利行政执法就有较大的差异:商标执法借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具有较强的执行力;而专利执法缺乏基层组织与人员,也没有相应的执法手段与措施,其执行力也很弱。这种结构失衡,有体制形成过程中时空挤压的因素,也存在政府与市场似乎“在场”,但却总存在双重“缺位”,由此导致了目前政策失灵的现象。时空挤压因素不仅是历史性的,而且具有现实性的紧迫性,如拟定中的TPP协定、中美贸易战等因素,还有就是梳理那些被“肢解”或者说分散的各类权利的公权力自身的差异性问题。

记者:如何推进知识产权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呢?

易教授:走向现代化,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普遍诉求。改革知识产权体制,如何从技术层面采取开放的“为我所用”的态度,又能够从宏观战略角度立足自我,完成知识产权本土制度的现代化构建,这是时代给予我们的机遇和挑战。从我国国情与历史经验出发,推进知识产权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全球化是动力,法治化是手段,回应性是特征。

全球化是推动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的最大动力。清末西方用坚船利炮打开中国的门户,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也激发了中国人图强自新、学习西方先进科学技术和文明制度的斗志。时至今日,中国是全球化运动中的受益者,并已成为这一运动的中坚力量。不过,在当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的形势下,我们如何透过知识产权治理结构的现代化改造,助力综合国力提升,参与甚或主导这场运动,这是一个新的课题。

法治化是推动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手段。“法律是新的权威”,法治化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表现在知识产权治理中,主要通过法律形式将这一治理结构固定下来,并让这一结构内部产生动力,相互协调,系统运行。“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从这个角度来说,学者讨论或有关部门筹谋中的《知识产权基本法》,或许能够承载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的立法使命。如果这样,即通过立法制定“知识产权基本法”,也可以称之为“知识产权现代化法案”,那么立法就可以成为促进我国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回应性是知识产权现代化治理结构的主要特征。知识社会中,法律具有较为普遍的回应性特征。这种单一的法律或者单行法,我们可以称之为“回应型法律”:一方面,它具有强烈的过渡性特征和实践性品格;另一方面,又包含了一种实现“原初权利”的价值内涵。因应技术变迁与社会发展,知识产权领域立法或者修法活动频繁。除单一的法律或者单行法具有回应性之外,知识产权治理结构也需要总体上的回应性,保持稳定性的同时,具有较大的开放性。“一个回应的机构仍然把握着为其完整性所必不可少的东西,同时它也考虑在其所处环境中各种新的力量。为了做到这一点,它依靠各种方法使完整性和开放性恰恰在发生冲突时相互支撑。”从这一点看,构建具有回应性特征的知识产权制度,不同于“压制型法”或者“自治型法”的单一向度,是在社会压力之下缓解完整性与开放性紧张关系的第三条途径。

记者:知识产权现代化的治理结构应该如何进行构建呢?

易教授: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领域的改革,首先要考虑到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知识产权既有的行政管理和司法这两大体制问题,这是传统社会治理中比较重要的部分;另一方面,是分析多元主体参与的知识产权公共事务这一协调机制问题,这也是现代社会中政府公共职能向服务型政府转换过程中的重要面向。这两方面问题,共同组成了包括国家治理的行政管理、司法保护和公共事务三个治理结构部分。坦率地说,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知识产权是被作为一种“资源”或者说是“战略资源”看待的。正是从这个角度来说,虽然知识产权及其包含的相关技术方案或者产品是一种私权及其衍生品,但一旦这种资源被作为国家的战略资源之后,就会受到政府管控或者限制。比如对中国的技术输出及其限制,不仅是美国私人公司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也是美国政府的国家战略或者国策。当然,我们谈知识产权现代化的治理结构的时候,主要是从一国内部角度来说的,其指导思想是激励创新,产出更多、更优质的知识财产,并能够在实践中得以更好地运用。知识产权对外战略或者国际战略,本身就包含在这种内部治理结构之中,是属于外部应对及其扩张的问题。

简要地说,国家知识产权治理结构中,知识产权资源及其治理包括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从权利取得的角度,就是授权、确权与保护的问题;第二个层面,从权利运用的角度,就是知识产权价值链形成并实现其价值的过程;第三个层面,就是将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战略资源,如何运用得当的问题。这三个层面的问题,同时融入国家知识产权治理结构的三大组成部分(行政管理、司法保护和公共事务),形成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基本治理结构。这一结构及其运行机制,就构成了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体制。

知识产权现代化的治理结构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具体构建:一是,将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集中,构建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二是,从政府部门、社会及市场等层次,建立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体等多元主体参与的知识产权公共事务协调与运行机制;三是,在北京、上海、广州3家知识产权法院进行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在全国建立起大约13家知识产权中心法院,并在国家级层面建立知识产权统一的上诉机制,促进知识产权大司法体制的形成。

记者:您能具体谈一下知识产权大司法体制吗?

易教授:我先要说明一下,这个“大司法”或者“大司法体制”的说法,是我对未来知识产权司法体制的一个提法。这一提法,一者强调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性及其辐射效应,二来表明知识产权司法的独立性和体系性。本轮知识产权司法改革中,我们强调司法要发挥主导作用,就应该包含建构相应的大司法体制;唯其如此,才能让司法主导作用得以发挥。具体的构想,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审理层级问题。审级与专门法院设置层级上,两个重要问题不容忽视:一是,要建立起与专利复审委、商评委、品种复审委之间的衔接;二是,有必要建立起一套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并从国家级层面设立知识产权高级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事实上,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就已经提出,改革专利和商标确权、授权程序,研究专利无效审理和商标评审机构向准司法机构转变的问题。而建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以统一知识产权审判标准,也是各国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的动因。我认为,应该对专利复审委、商评委和品种复审委进行准司法改造,并认定其裁决具有司法上的初审效力。同时,筹建国家级的知识产权高级法院——如果受体制和机构设置的限制,那么至少可以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建立起全国统一的上诉机制。经过专利复审委、商评委、品种复审委等准司法化裁定之后,可以直接上诉至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经知识产权专门法院裁决之后,确有上诉理由的,则可以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主要进行法律审,如果存在新的证据或者事实上的分歧,那么可以发回下一级法院重审。

第二,建立知识产权中心法院的问题。以中国之大,设立10~13个跨行政区划的相对集中的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即组建区域性的中心法院,是一个较为合理的布局。同时,在确有必要的地方,也可以由区域性中心法院设立相应的派出法庭。由此,就可以形成“中心法院+派出法庭”的模式。目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范围不覆盖深圳市,深圳市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原来的管辖维持不变。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上海市三中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合署办公,并未单独确定知识产权法院主审法官员额和组织机构。这两家法院设置,涉嫌违反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也与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不符,违法或者变相违法。个中原因很复杂,在未来设置中心法院时要吸取教训。不过,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又增设一些知识产权法庭的做法,似乎是在“以错误掩盖错误”:在同一区域内,规划的中心法院之外又单独设置了一些专门法庭,或许会搅乱北上广3家知识产权法院设立时的宗旨,也会给立法机关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困惑。这一点,最高人民法院需要认真研究和总结,避免作茧自缚。

第三,知识产权法院审理模式的问题。这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采取民事、行政及刑事“三审合一”审理模式问题;二是对权利有效性进行实质性审理的问题;三是建立技术事实的查明体系问题。

第一个方面的问题,虽然北上广3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实行的“二审合一”审理模式,但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力主的是“三审合一”审理模式。所以,在北上广3家试点之外,全国多数法院的知识产权庭实行了“三审合一”。我本人是建议采取“三审合一”审理模式的。客观上,普通法院系统内部进行的审判机制试点改革,为3家试点法院实行“二审合一”审理模式积累了经验,也有助于未来知识产权法院普遍推行“三审合一”审理模式。

第二个方面的问题是对权利有效性进行实质性审理的问题,也就是我所说的“化学审”问题。所谓“化学审”,就是指法院对行政部门授予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者植物新品种权等权利的有效性争议直接进行实质性审理并作出是否有效的裁判。而相对地,法院对于此种争议不进行实质性审理和裁判,仍交由相应的行政部门作出权利有效性与否决定的做法,就叫作“物理审”。大陆法系囿于行政处分的诉讼设计,将本为私权性质的权利有效性争讼视为一方当事人与行政机构的对抗,影响了本质上属于申请人(举发人)与专利人对抗的双方当事人结构,也影响到法院对权利有效性进行实质性裁决(如宣告专利无效)。此种情形之下,专利授权确权的行政决定应接受司法审查,专利权人和公众之间的专利确权纠纷,须经过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宣告及后续的行政诉讼两个程序。这样,专利侵权面临专利无效抗辩时,往往要等到行政诉讼终局之后,才转入原专利侵权民事诉讼。而且,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行政决定与法院的诉讼裁判之间也有可能出现循环往复的现象。这是由于法院不能就专利之有效性与否径行作出裁判所致。我认为,如前所述,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等进行准司法改造,建立起类似于美国专利商标局内部的准司法化审判机制之后,应该采取“化学审”,由法院对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等权利的有效性问题进行直接审理和裁判。

第三个方面的问题就是建立技术事实的查明体系,这是知识产权审理中较为特殊的地方。最近大家谈论较多的是技术调查官制度,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及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尽力推动的一种主流模式。诚如此,对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及技术事实的查明,是一个综合方法的运用。从世界范围内看,技术事实的查明主要有四种并非相互排斥的模式:①技术法官模式;②技术调查官模式;③咨询专家模式;④当事人模式。我认为,中国应该建立起技术调查、技术鉴定、专家咨询和专家证人等综合体系,即采取职权主义为主、辅之以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查明案件中的技术事实。另外,还可以因循人民陪审员制度,建立起以专家型陪审员为基础,作为类似技术法官的审判制度。

第四,知识产权判例制度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推出了颇具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被喻之为“中国式判例”制度。“案例指导工作”是我国司法部门(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等)已经展开,并正在进一步加强的工作。但严格意义上讲,只有法院才能够发布“判例”,形成司法判例的选编、发布、效力、引用、推翻等规则。目前,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正在探索知识产权判例(先例)制度。本人认为,在当前两大法系融合、中国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及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完全能够从司法实践中生产一批司法判例,探索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判例制度,进而彰显司法功能、树立司法权威、强化法官主体地位和促进法学繁荣。

第五,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问题。随着知识产权案件量的增加和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调解、仲裁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被引入知识产权纠纷的化解之中。例如,在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之外,出现了司法委托调解、行政委托调解、人民调解和民间调解等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形式。又如,各地仲裁机构纷纷开展知识产权仲裁业务,有的仲裁委如武汉仲裁委甚至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仲裁分支机构。另外,为推动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维权工作,建立了一批国内外维权援助机构,并成立了专门的预防与预警部门,建成了相应的数据库、信息服务平台及监测预警系统等。

上述构想中,法院实行“化学审”是釜底抽薪式的改革内核。外部结构性的改革,应该着眼两个方面:一是搭建“中心法院+全国性法院”模式的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建制的基本结构;二是对专利复审委、品种复审委及商评委等进行准司法化的改革。至于知识产权判例制度,只是司法领域的一项改革而已,其实并不存在某些人担忧的法院参与“政治改革”的遐想空间。

记者:您对我国知识产权体制改革及其未来走向,总体上有什么样的看法?

易教授:目前,外界对我国改革及其总体走向评价较多,甚至褒贬不一。但总体上讲,我个人认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中,司法改革及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都符合世界潮流与方向,改革也取得了较大的成就。比如2018年3月出台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及其正在进行的知识产权体制改革,商标、地理标志等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署理,形成了工业产权行政管理体制的相对统一。又比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主要的原因就是参考了国际经验并顺延其发展趋势,要在国际社会树立起我们中国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形象。这不仅仅关乎知识产权保护及其司法审判实践,而且直接或者间接地关乎我国民主、法治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能否顺利发展。国家知识产权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架构并形塑我国知识产权治理的基本结构,增强国家知识产权治理能力,促进国家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我认为,通过本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推进,基本上将我国建设成了一个知识产权大国;在2020年本轮战略结束之后,未来二十年应该定位在促成我国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的转变。在目前的中美贸易战背景之下,我们尤其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如果我们能够顺利地完成“由大而强”的转变,那么我们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就会建立在一个新的水平上,中国的发展也将不再“缺芯”!

稿子发给毓晨之后,她一时没有回复。如此,我便电话告知,让她尽快查收看看。她看后回复道:“的确是大家!改得如此完美!敬三杯!”溢美而已。但我延迟交稿,请客是真,约本周内请她吃饭。六点许,孙彦电话,说他跟王立伟一起,跟一个朋友在勺园餐厅鸣鹤厅吃饭,约我过去。本不想参加,但刚完成稿子,也觉得可以轻松一下,便过去了。结果,他们俩有位杜姓的朋友,其闺女是辽宁大学学金融的,2018年免试推荐申请北大法律硕士项目。初审过了,这次是来参加复试的。既如此,大家一起喝酒、叙谈。其间,跟杜的闺女简单说了说复试的基本情况,让她放下包袱,打开思路,评说社会问题只要言之成理或者自圆其说,即可矣。三四人,共喝了一瓶酒。近9点,饭后散步,一起到中心稍坐。我泡壶茶,大家一起喝茶、聊天。约10∶20,他们三人告辞离去。我收拾一下,开始工作。

今天文在寅总统到访平壤,金正恩热情接待,朝鲜南北和谈达成和平协议。美国继续对产自中国的2000亿美元商品征收10%的关税,中国政府予以反制,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对原产于美国的约6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或者5%的关税。

看来,美国政府是在通过关税对中国持续施压。我想,下一步,我国政府应该更加关注国内问题,刺激国内消费市场了。国内消费打开,一是投资拉动需求,二是增加老百姓收入。但是,如何得以实现呢?无论如何,中美贸易战不是一时能够结束的,我应该对此持续关注,并适时发表一点见解,或益于社会。

新一届知识产权专业法律硕士分导师,有些同学联系我。我让王培洁同学联系其他同门,组建一个小的微信群,便于联络。跟平安合作项目,李春晖在协调,很多邮件抄送给我,但我事实上来不及细看,只能留存备查。杨帆发来《私法》第31卷初稿,我查收之。但觉得困乏,来不及打印和细看。看看电脑显示时间,已是次日零点三十分,想休息。一时睡不着,看了一篇小文章,回忆我们中学课本上学习过的《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兄弟》一文背景,嘘嘘不已。

61个阶级弟兄和他们的“阶级敌人”

语文课本上的《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弟兄》曾经感染、激励数代中国人。但是他们中大多数人并不知晓1960年发生在山西省平陆县的中毒事件的内幕、传播过程以及当事人的命运。本文原载于《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2010年第3期,作者杜兴,原题《61个阶级弟兄和他们的阶级敌人》。

1960年2月3日深夜,一箱来自北京新特药商店的二巯基丙醇,被及时空投到山西省平陆县,当地六十一个中毒民工因此脱离了生命危险。《中国青年报》记者据此采写的新闻特写《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弟兄》,入选多个版本的语文教材,成为近半个世纪几代中国人的集体记忆。然而,在这“千里急救”的背后,还隐藏着一些鲜为人知的故事。

饭锅里的砒霜

“2月2日,在山西省平陆县一座新落成的红色大楼里,灯火辉煌。中共平陆县委扩大会议,照常进行着。与会者心神振奋,讨论的是1960年跃进规划。

七点钟时,县人民委员会燕局长匆匆奔进会议室,找到县人民医院王院长说:一小时前,风南公路张沟段有六十一名民工,发生食物中毒,请立刻组织医务人员抢救!……”

在《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弟兄》中,这次“千里救急”的起点正是从这次被打断的县委扩大会议开始的。这段描写透露出中毒事件的两个背景:一个是“大跃进”,一个是修路。

1957年,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开工。黄河两岸,近30万居民告别故土。为了方便移民的生产生活,1959年10月,西起芮城风陵渡、东至平陆县南沟的风南公路开建,300多个农民被临时抽调,组成张店公路营,负责修筑风南公路张沟段。在“大跃进”的口号声中,该营和其他工程队一样,在1960年的过年没有休息,要“打个开门红的大胜仗”。

就在此时,发生了中毒事件。但在《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弟兄》这篇特写中,并没有提及民工们为什么会突然中毒。

据时任张店公路营三连三排排长的李中年回忆,1960年2月2日(农历正月初六)下午6时左右,同往常一样,收工后,他和几个干部先去检验当天挖掘的土方。回到三连驻地时,其他人大都吃完饭了,锅里的高粱面汤所剩无几,李中年顺着锅底盛了一碗。“喝着喝着,咦,碗里有一小块石头,小手指头大,红色的。”李中年感觉很奇怪,但也没有太在意。喝完面汤,他又走进灶房,看见灶台上也放着一块红石头,只是块头更大一点。炊事员说,是从锅里捞起来的。

而就在此时,先吃完饭的民工,一个个捂着肚子,纷纷嚷嚷胃里难受,有人开始呕吐。突然,李中年的头开始发晕,一股面汤从嘴里涌出来。“大伙不要吐了,现在粮食这么紧,吐了大伙要受饥啊,挺一挺,难受就过去了。”50多岁的民工刘振江劝道。

是不是吃的东西不干净呢?混乱中,有民工拿起秤砣,把灶台上的红石头砸开,舔了一下,跑出来喊:“红信!咱们连中毒了!”红信又叫砒霜,是一种由砷矿烧炼而成的毒药。当晚9时左右,县医院的医护人员赶到现场。诊断结果显示,的确是砷中毒。然而,没有一个医生有治疗砷中毒的经验。

《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弟兄》这样描写当地医生抢救中毒者的场景:

“他们使用了各种办法:给患者喝下了绿豆甘草水解毒,无效!给患者又注射了吗啡,仍然无效!……无效!无效!紧张,无比的紧张!空气窒人,医生、护士挥汗如雨。县人民医院负责医生解克勤等同志,经过紧张详细的会诊后,断定:“非用特效药‘二巯基丙醇’不可!必须在4日黎明前给病人注射这种药,否则无救!赶快派人去找!”

正是在本地医生救治无效,不得不去寻找特效药的情况下,才引发了平陆县委书记向北京求救的行动:“郝书记斩钉截铁地说:‘为了六十一位同志的生命,现在我们只好麻烦中央,向首都求援。向中央卫生部挂特急电话!向特药商店挂特急电话!’

于是,这场紧张的抢救战,在二千里外的首都,接续着开始了……”而《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弟兄》就此将描写的重点转向了北京方面如何找药、送药。实际上,就在各方力量“千里救急”之时,在平陆,一场针对投毒的侦破工作也同时展开。

通过平陆县档案馆所存的相关材料,可以复原出这次案件的侦破过程:

2月2日晚上,在医生抢救民工的同时,平陆县公安局局长燕英杰带领十多个公安人员赶到现场。据炊事员反映,当天下午做饭时,民工张德才以舀热水洗脸为由,端着盆子接近过灶房。经过走访调查发现,张德才确实表现反常。以往每次盛饭,他都抢着从锅底捞稠的,可那天只在锅沿盛了一碗稀汤,并推说自己有口疮,让给别人吃。饭后,张德才虽然也趴在地上呕吐,却没有吐出任何东西。

燕英杰亲任主审,就地突审嫌疑人张德才。张德才很快交代了作案经过:当天下午3点多,他借口进伙房打开水,将两块红信偷偷丢进饭锅。20分钟后,他被拘留。侦破非常迅速。平陆县委呈交上级的报告里称,从开始勘查到最终破案,仅用了8个小时。

在档案材料中,张德才被一致定性为“暗藏在革命队伍里的反革命分子”,他的“罪恶历史”包括:曾供职于日伪保安队,阎锡山“爱乡团”、反共复仇队和保警队情报组,淹死过农会主席,1953年强奸妇女未遂,被判刑6个月。

档案里至今还保留有许多张德才的照片,这都是他被捕后拍摄的。在照片中,张德才尽管个头很高,但体形消瘦。(www.daowen.com)

投毒者

张德才,平陆县张店公社前滩村村民,1929年出生。按照档案中记载的经历推算,张德才应该在16岁之前就参加了“日伪保安队”,在20岁之前就参加了“阎锡山‘爱乡团’”、“反共复仇队”、“保警队情报组”等组织,并且一贯对社会主义社会充满仇恨。而这也正是他要破坏“大跃进”,对“阶级弟兄们”下毒手的思想根源。

但与张德才同村的小时候玩伴刘克武却否认这样“贴标签”的说法。他说,张德才不到10岁就没了双亲,缺乏家庭教育,有点调皮。“是参加过警备队什么的,但当时他就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孩,什么都不懂,人家让他送个信跑个腿啊,叫他干啥他就干啥。其他孩子吧,家里有老人管着,不敢跟警备队混,他家里没人管啊。”

同村人张明亮也回忆说:“说他为日伪服务,多么多么坏,我说不清。他当时年龄很小啊。日本投降以后,我们这里拉锯。这边是国民党二战区,那边是八路军游击队。国民党来了,需要找人维持,共产党来了,也需要找人维持。”

既然并不是一贯怀有“阶级仇恨”,那么张德才为什么要投毒呢?

在平陆县纪委工作的李敬斋曾长期关注过此次中毒事件,并写有纪实文学《穿越时空的真情》。据他介绍,张德才在1949年后的经历比较波折。1958年他被太原钢铁厂招聘为工人。可惜好景不长,在随后的“肃反”运动中,他因“历史问题”被清退,押回原籍管制改造,1959年10月来到风南公路工地。刚到工地的张德才,工作勤恳,深受大家喜欢和尊敬,很快被营里安排为三排排长,可是,一场风雨终结了他短暂的辉煌。

当年12月的一个雨雪天,北风肆虐,民工们又冷又饿,但连长坚持“突击”。吃过午饭后,张德才倒下就睡,没听见下午开工的哨子,一直睡到天黑。这一次酣睡成了张德才命运的转折点。

当天晚上,他被揪到公路营的辩论会,站在会场中间,所有的干部轮番上阵批判。有人说他干活偷懒,有人说他吃的馒头总是比别人多。此时,副连长仝仁明站了出来,揭发他曾扣压过某个民工两块钱。

张德才的排长职务被当场免掉。随后,张德才捂着肚子,声称自己生病,没打招呼就回到了前滩村。1960年1月19日,村干部通知,如果不马上回到工地,食堂将停供伙食。次日,张德才忐忑不安地回到张沟,晚饭后,他被指定站在空地中央,又一场批判会开始了。

批判会上,张德才的所作所为,已经不是简简单单怠工偷懒、多拿多占,而是“对社会主义制度不满,企图破坏,蓄谋已久,参加修路一贯消极怠工。利用过年时间,说什么:过年在外吃不习惯,吃白面少,肉少,煽动民工要求放假,制造混乱,瓦解军心,企图破坏公路的修筑。”

民工赵铁成至今还记得,这一次的辩论会持续了很长时间,“从晚饭后开始,一直辩论到鸡叫”。而后来平陆县交给上级的调查材料中则称,当时“有高度觉悟的群众,绝不受骗,对他的言行进行了严厉地批判”。

中毒事件发生之后,各地涌现了无数宣传画。其中一幅漫画反映的正是辩论会的场景:民工们围坐,一个领导模样的人站在桌子前,严肃地举起右手,坐在场地中央的张德才缩着脖子,脸色发绿。远处的山峰上,太阳射出耀眼的光芒。

我们已经无法知晓,辩论结束后张德才的心理。而据档案材料记载,张德才事后交代,正是这次辩论使他产生了报复的想法,报复对象是批他最凶的三连副连长仝仁明。

张德才承认,他设想过三种报复方法。其一,是悄悄把毒药丢进仝的碗里,效果虽好却很难实施;其二,把毒药拌到玉米面里蒸成馍,但“副连长从来瞧不起自己”,不会吃他的东西;其三是用利器暗算,可“一下子解决不了,就会暴露自己”。

李敬斋说,十多年前,他认真查阅过当地公安局保存的投毒案卷宗,在张德才的供词里,录下这样一个细节:张德才产生报复想法后,也犹豫过,但有一天上午,他突然想起了女儿。他决定为女儿买一双小花鞋,可口袋里没有钱。他只好向民工们借钱,但此时的他,已经是被批臭了的人,没有一个人肯借给他。“这一切,都是该死的仝仁明造成的,我一定要碎了你!”后来他决定,“干脆把红信放进大锅里”。

刘克武还提供了另外一个说法。刘克武的父亲刘振江,当年与张德才同在三连,住在一个窑里。“事情过去之后,听我父亲说,张德才其实也没想要毒死这么多人。过年嘛,他想偷懒,不想干活,其实大家都不想干活。他就想着丢一点红信,致使全连的人都拉肚子,这样就不用上工了。”一个佐证是,中毒当天张德才还拿着碗说,“振江哥,把我的也喝了。”刘克武相信,如果张德才知道红信会把人毒死,他绝对不会劝平素跟自己关系很好的邻居多喝。

张德才的红信来自一个叫回申娃的人。“有一次,张德才发现雪地上有狐狸的脚印,他跟民工回申娃商议,毒死个把狐狸弄张皮子,回申娃回家拿了半斤红信交给他。”刘克武说。红信有杀虫效果的,被当地农民用来拌种子,并不难找到。

事发后,回申娃被张德才供出,也被公安机关逮捕。有关档案这样给回申娃定性:地主成分,土改中被批斗,家产被分,从此对党和新社会产生不满与抵触,时时图谋对党和人民进行报复。

但在刘克武的印象中,这个回申娃憨厚老实,是地主家的养子,耳朵有点背,他被判刑是因为“倒霉”。

新闻热潮

中毒事件在平陆县引发了轩然大波。时任平陆县县长、今年82岁的郭逢恒对当时的紧张气氛记忆犹新。“有人投毒,你那个地方到底有什么问题?领导要追问啊!”正因为如此,县委立即打招呼:严格保密。

实际上,就在中毒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已经有记者赶到了出事地点。这就是《平陆小报》头版编辑常建华。当天,他正在另外一个公社采访,突然接到报社领导的电话:张沟工地发生了集体食物中毒,快去看看。第二天一早,常建华就赶到现场。

“写了大概一千多字的稿子,下午就带回报社了。”常建华回忆,报社领导立即向县委请示,但得到答复却是:目前不宜宣传报道。

但事情却在2月6日发生了逆转。当天晚上,常建华俯在收音机前收听和记录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这是当时各地媒体获取中央消息的最佳途径。突然,音箱传出一则消息:首都军民抢救六十一个中毒民工。他猛地站起来,扭大音量,大声喊道:“快来听!中央台报道中毒事件了!”编辑部里正在工作的几个人全都围了过来。

“我们一下子醒了。”常建华说,当时大家七嘴八舌:“还是大报有水平,选择救人的角度,真巧妙!”“这就坏事变成好事了嘛!”“我们也上报!”

2月8日,《平陆小报》一版头条刊发了题为“毛主席派飞机送来救命药”的“好消息”。一版下角,配发了《敌人的任何破坏挡不住我们前进的道路》的评论。

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发的消息,来源于《北京晚报》2月6日刊发的《千里救急》,作者是北京卫生系统的一个通讯员。没想到的是,这篇一千多字的通讯员来稿,引发了一场全国范围内旷日持久的新闻热潮。《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山西日报》等报纸也迅速转载或刊发了这一消息,“崇高的阶级友爱精神”和“伟大的共产主义风格”,成为这场新闻热潮的主调。

2月28日,《中国青年报》刊发了长篇特写《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弟兄》及长篇社论《又一曲共产主义的凯歌》。次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转载,并配发了社论和编者按语。各省、地、县各类报刊及各个电台、广播站的广播紧跟其后。这篇特写引起了巨大轰动。

一个名叫张胜学的读者,给《中国青年报社》写信,“深夜十二点了,我们仍围着文书的办公桌,听他读《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弟兄》”。长春师专速成中文一班的全体学生围坐在火炉旁,一边讨论,一边由一名同学代笔写道:“《中国青年报》的长篇特写把我们的心都揉碎了……当读到六十一个阶级弟兄因缺乏特效药生民垂危时,我们的心都要急出血,恨不得马上变成巨鸟,展翅飞到平陆……当降落伞带着药物顺利落到地面时,我们的一颗心‘腾’地放下。这时,大家不知为什么一个个变得‘傻呵呵’的样子,表情那么的认真和严肃。不知谁喊了声‘社会主义好!’大家都跟着叫起来。”

全国各地报刊,纷纷派出骨干记者,奔向平陆这个地处偏僻的山区小县。

“为了满足采访要求,县委决定,分成两个班子,一个抓生产,另一个主要是搞接待。”郭逢恒回忆,一下子涌来这么多人,平陆“有点吃不消”。新县城刚刚建好,县招待所只有几间接待室,十几个床位。面对大批记者、演员和上级领导接踵而至,县委只好紧急动员,加紧收拾新建的政府大楼,当作临时招待所。

“我去三门峡,跟他们的市委秘书联系”,时任县委秘书的张明亮边比画,边笑着说,“那天搞了一辆车,把三门峡市百货大楼里所有的毛毯和被子全拉过来了。”县委还专门找了一个烹调技术高的炊事员,增设小灶,张明亮按单点名,不能按时回来的等着,随回随热,保证吃好。

当时,身为县长的郭逢恒,一年只能签批一万元资金,可中毒事件发生后,短短两个多月,流水式的接待,耗资巨大。“粮食当时很紧张,但没办法,挤一些出来,肉啊蛋啊,还多少要找一点。”郭逢恒不得不冒着挨上级处分的危险,批了近三万元招待费。

新闻热潮一直持续到4月上旬。仅仅根据平陆县档案馆的资料统计,这时期发表在各级各类报刊上的通讯、报道、评论和读者来信,达600多篇。与此同时,大量慰问信寄到平陆,仅长春师专,就写了248封。

这些慰问信至今还保存在平陆县档案馆。翻开这些慰问信,时代气息扑面而来,抬头大多直接写着“敬爱的毛主席”。接下来是摘抄几段《人民日报》的社论,然后是表达自己要“努力工作”、“勤奋学习”的决心。

惩治“反革命分子”

3月12日,平陆县人民法院在县礼堂公开审理投毒案。山西新闻电影制片厂现场录影。礼堂舞台上高悬一条横幅,上书“平陆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反革命投毒案”17个大字。

公诉词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张、回二犯确系一贯反动,仇视人民和社会主义事业,民愤极大,罪恶昭彰。为了保卫人民生命安全,保卫党的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飞跃发展,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精神,建议法庭对反革命投毒犯张德才、回申娃处以极刑,以清民愤。”

次日,合议庭办公室收到工人、农民、学生、商业职工送来的300多封控诉书。控诉书中,人们对张、回二人设计了22种执行死刑的方式……不少人甚至要求政府将张、回二犯交给自己处理。

“我看这个材料的时候也想,大部分死刑方式,他们也都只是听过而已啊。”李敬斋说。这些残酷的刑罚,很多出自历史故事和民间传奇,关键时刻,当地人们的记忆力和想象力着实让人惊叹。或许,当时的他们认为,这些控诉是理所当然的,因为罪犯是想毒害我“阶级弟兄”、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阶级敌人”。

仅有3封控诉书建议回申娃判处无期徒刑,但最终的判决结果是,两个人都执行枪决。

4月2日,平陆县一万多个群众代表参加了行刑大会。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到现场拍摄。中毒民工,一个接一个冲向主席台,控诉张、回二人的罪行。

群情激愤的受害者家属也在怒吼声中冲上台控诉:“你是一个本质不变的地主反革命分子……就是挖了你的心,也难解我的恨,要求政府枪毙反革命分子,为六十一个民工报仇。”

枪声刚落,《人民日报》、《山西日报》等报刊便先后在头版重要位置刊发了《平陆事件的教训》、《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等长篇社论。《人民日报》的社论开门见山地说:“这个反革命暗害事件说明了什么呢?……平陆民工受暗害的事件清楚地说明,肃清残余的反革命分子,以及诈骗、盗窃、流氓等反革命分子,仍然是一个长期的斗争。”而《中国青年报》的社论《提高警惕,肃清残敌》则强调:“认为在肃反、反右斗争取得胜利后就没有什么阶级斗争了,社会主义建设可以风平浪静了,这种想法是幼稚的,也是有害的。”

一时间,作为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典型案例,“平陆事件”被众多的文章引用,从理论界到党政部门,从企业单位到人民公社,阶级斗争的呼声骤然高涨,各地纷纷召开座谈会讨论学习。某种意义上说,它是认为政治斗争是国内主要矛盾的理论家和官员的武器,以及阶级斗争升温的催化剂。“平陆事件”本身结束了,但引起的“阶级斗争”热潮刚刚开始。

各级党政部门借此清除了很多“五类分子”(地富反坏右)。在山西太原,从4月3日起,不到半个月,就从省直及太原市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各大厂矿剔除了1000多名“五类分子”和政治上不可靠的人。平陆县则从炊事员中清除“五类分子”64人,调整富裕中农44人,增添贫下中农373人,实现炊事员、管理员中没有“五类分子”,贫下中农占管理员和炊事员总数的80%。

“平陆事件”之后,全国各地到底清除了多少“五类分子”,很难统计。更难计算的是隐性的影响。据刘克武和张明亮回忆,张德才和回申娃二人被枪毙后不久,前滩村又发生一起牲口中毒事件。后来经过证实,是因为一个饲养员误将六六粉当成水泥,抹牲口槽而致。但当时阶级斗争情绪异常高涨,尽管这个人是贫农、老党员,还是被枪毙了。而另外一个叫回运虎的饲养员,出身地主家庭,恐惧不安,听说有人被枪毙,便跳井自杀了。

波澜过后

1960年6月26日,风南公路全线贯通。锣鼓欢腾,民工们的使命就要结束了。过去的4个月中,这些普通农民经历了一生中最大的波折,先是突然中毒,随后竟然被新闻媒体炒得火热,按李敬斋的统计,四分之一的人上过各类报刊,百分之九十的人被摄入各种镜头,五分之一的人在各类集会做过报告。

但随着新闻热潮的跌落,他们身上的光环也慢慢隐没。在民工解散大会上,公社领导曾宣布过一个让他们欣喜若狂的消息:县里准备给他们安置工作。可是,当年8月,中央做出了加强农村工作提高粮食生产的决定,平陆县陆续下放了几百名干部到农村。安置工作的事情不了了之。他们依然按照原来的轨迹生活着。六十一个农民里,只有四个年轻人后来走出大山,其他人终生与土地相伴。

在这批“阶级弟兄”里,有几名本是地主、富农家属成分,在中毒期间,他们短暂地享受到了“阶级弟兄”的待遇。但“平陆事件”过后,他们依然没有逃脱厄运。

西牛村的赵铁成,回村后参加了“突击队”,表现积极,但因为是地主成分,一直被冷遇。“文革”中,他和父亲被“造反派”拉上大街,戴高帽,挂纸牌,游村串巷。他的子女,也因为成分问题影响了升学和婚姻。地主子弟景五福,当年中毒发生的时候,就生怕自己被公安机关怀疑。“文革”开始后,他负责看管的柴油被偷,于是他被揪出来批斗。在批斗会的前夜,他把一双鞋端端正正地摆在井边,随后跳下去了。

与前两者相比,贫农出身的李中年则要幸运得多,中毒事发后,他作为民工代表,被到处邀请接受慰问。回村后,当过十多年的生产队长,之后一直在做护林员。已经80岁的他,至今还认为“平陆事件”是自己人生中最“热闹”的时刻,“经常与有全国各地的慰问群众通话”。

截止到2008年年初,如他一样健在的“阶级弟兄”,尚有十个左右。

时任平陆县县长的郭逢恒如今回头再去回想自己在“平陆事件”中的种种经历,感慨说,“很多事儿像是闹笑话,但当时就是那样一个时代”。

而48年后,刘克武在回忆到“平陆事件”时,会常常提到那个被枪毙的儿时伙伴回申娃,“他很老实的,人不坏,比我小几岁,当年一块割草放羊,如果不死的话……”

至次日凌晨1点,困乏得不行,便计划躺在办公室的罗汉椅上睡觉算了。不过,罗汉椅面板硬,加上听到一只蚊子的嗡嗡声,没能踏实睡下。干脆,辗转陈明楼办公室去睡觉。但睡意已过,人又犯困,一时实难睡下。看手机视频节目,至次日凌晨5点许,困极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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