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传统理论下构成可保风险的要件及优化方案

传统理论下构成可保风险的要件及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单一风险损失不确定,但大量同质风险的发生与损失具有数理规律性,且概率较为确定。保险人借此预测危险,选定保险产品,厘定保险费率。风险的大量同质性是大数法则的基础。保险的风险转移、损失补偿等功能,正是基于大数法则而实现。风险可能会发生,但同时风险是否发生、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程度均不确定。只有偶然性或随机性的风险才能适用大数法则。对于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应履行保险赔付责任。

传统理论下构成可保风险的要件及优化方案

其一,风险的大量同质性。单一风险损失不确定,但大量同质风险的发生与损失具有数理规律性,且概率较为确定。风险单位数量愈多,风险发生的次数及实际损失的结果就会愈接近从无限单位数量得出的概率值。保险人借此预测危险,选定保险产品,厘定保险费率。风险的大量同质性是大数法则的基础。保险的风险转移、损失补偿等功能,正是基于大数法则而实现。保险人大量承保使得同类风险大量集合。表面看来,保险人对少数实际出险的被保险人进行了保险赔付,但保险金主要来源于保费收入,实际上全体投保人分摊了保险人的承保风险。

其二,风险的偶然性。风险本身即含可能性和不确定性之意。风险可能会发生,但同时风险是否发生、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程度均不确定。在大数之下,风险即使呈现规律分布性,但其发生的对象、时间、地点和程度应无法确定,否则就没有分担风险之必要。所以,不可能发生的和必然发生的损失,都不适宜保险。

其三,损失的意外性。损失的发生与实际后果不应受人为意志操控。只有偶然性或随机性的风险才能适用大数法则。(www.daowen.com)

其四,损失的可预测性。当代各国法律均规定,保险合同应明确约定保险责任、保险期限等具体事项。对于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应履行保险赔付责任。保险人必须事先依靠数理统计、风险模型来完成预测,从而选择保险产品,设定保险费率和赔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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