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数据效益与信息共享的优化措施

数据效益与信息共享的优化措施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短期来看很多企业追赶上了“区块链热潮”,但区块链本身应用于社会各领域包括在司法领域内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便是传统互联网在大数据时代下的信息孤岛问题。同时,跨链技术也是一种能够促进信息共享的方式,就笔者所任职的公证机构来说,现阶段我们是可以通过跨链技术将部分电子数据同步到相应的区块链上。相信未来除了大一统的“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统一平台”之外,一定会更多地应用跨链技术来实现数据的全局性。

数据效益与信息共享的优化措施

目前区块链在公共服务上的落地应用已经产生多个区块链平台,如在司法领域有北京互联网法院参与的“天平链”和杭州互联网法院参与的“司法区块链”,以及市面上多家紧跟区块链技术的电子证据平台机构,在区块链平台“遍地开花”的场面下,便容易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信息孤岛问题。这个问题也是司法区块链行业这几年一直在关注的话题,各地方以及区块链企业基于自身链路发展、产品业绩的需求,总是有自建一套区块链的行为和“占山为王”谋求自身利益的冲动。短期来看很多企业追赶上了“区块链热潮”,但区块链本身应用于社会各领域包括在司法领域内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便是传统互联网在大数据时代下的信息孤岛问题。

区块链技术虽然在我国的司法活动中已经迈出了较有成效的一步,但在技术层面的深入程度,我国与其他区块链技术发达的国家作比较时,可以发现,我们还处于一个相对初级的发展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实际上已经关注到了这个话题,并且最高人民法院自身已建设了“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统一平台”,建设人民法院统一的区块链平台不失为一个解决信息孤岛问题的好方式。同时,跨链技术也是一种能够促进信息共享的方式,就笔者所任职的公证机构来说,现阶段我们是可以通过跨链技术将部分电子数据同步到相应的区块链上。相信未来除了大一统的“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统一平台”之外,一定会更多地应用跨链技术来实现数据的全局性。(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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