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我国区块链电子存证的优化路径

我国区块链电子存证的优化路径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区块链技术所提取的电子数据,还须依照刑事诉讼法的具体内容或条例来审查相关要素的合法性,由此则可避免在案件认定的时候其成为违法证据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在对区块链电子存证的法律效力进行认定的时候,司法机关还需针对在证据保全中关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而持谨慎的态度。

我国区块链电子存证的优化路径

区块链在司法领域中虽然逐渐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和应用,但区块链作为一种新兴技术也存在着很多发展不完善的地方,许多安全技术的局限性在审查应用时也未被考虑全面。在运用区块链技术提取的电子数据时,仍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上链前电子数据本身所具有的特征应该进行重点审查。在区块链上挂载数据之前,区块链本身是无法证明此时间范围内的数据的真实完整性的,也就是说,必须要参考其他方面的证据,比如取证的信息及整个过程等。最终再进行全方位的分析,由此则可判断出在上链之前电子数据是否有可能被篡改或者是受到破坏。[9]

2.应当注意收集、提取过程的合法性。这也是区块链技术自身的难点之一,证据上链是由用户自发完成的。若用户将假证据上链,区块链也会忠实记录。如果区块链电子证据的源头真实性无法得到保证,那么区块链电子证据仍然存在造假的可能。通过区块链技术所提取的电子数据,还须依照刑事诉讼法的具体内容或条例来审查相关要素的合法性,由此则可避免在案件认定的时候其成为违法证据的重要参考依据。[10]

3.如果在一个区块链系统中参与计算、记录和维护的节点数量过少,掌握超过51%的节点的成本和技术难度就会大大降低,其面临的被攻击和篡改的风险则会显著增加。因此,在对区块链电子存证的法律效力进行认定的时候,司法机关还需针对在证据保全中关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而持谨慎的态度。再者,在对跟区块链电子存证相关的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司法机关还要审查认定区块链电子存证的效力,并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11](www.daowen.com)

4.在对区块链电子存证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审查时,司法机关还须审查第三方存证平台的资质,确保存证平台的专业性、技术性和中立性。与此同时,存证的提供方还须对当前区块链技术是否可靠进行证明。[12]

5.在我国现阶段建立的电子取证框架内,对于电子存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都有大量的法律规定。而对电子证据的关联性,特别是载体关联性的规定,主要是一些部门规则和司法解释,包括一些行业指导性的软规范。其中,绝大多数条款都只是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而未进一步的规定,因此应当着力于对电子证据关联性方面进行立法规定。

在存证问题之外,应当着力解决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落地普及的另一个难点,技术平台的搭建。以杭州互联网法院司法区块链平台为例,在业务实践中,大部分司法机构信息化程度比较低,在建立区块链证据平台的过程中,不同的地方法院也不具备统一的技术标准。所以,需要结合实际状况将一整套完善的区块链技术体系确定出来,在此基础上,还要设定统一的标准和认定的流程。唯有此,才可让其成为具有一定效力的法律机制,最终在司法领域使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可得到正常的实施。[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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