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加强统一电子证据规则的配套保障措施

加强统一电子证据规则的配套保障措施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除此之外,还要强化相关人员职业规范意识与道德规范,杜绝电子证据在司法过程中被伪造、篡改、破坏,以技术鉴别技术,以人才规制人才,有违反证据保护原则的行为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加强统一电子证据规则的配套保障措施

1.完善类案检索与指导案例运用

电子证据规则的适用要结合判例以实现统一法律适用的标准,裁判前法官应做好类案检索和借鉴,对有争议或要研讨的案例进行类案分析,充分检索与详细整理与待裁判案件中电子证据应用相似相关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应及时出台指导性案例,通过对价值导向和裁判方法的指引,为电子证据应用树立司法理念与实践操作上的经验模式。同时,出现新型案件时也要在往案中寻找经验,研讨定案后建立新类型案件的归档备案,充分发挥判例作用,并将此制度强制化、规范化,以避免类案不类判与裁判不协调性。

2.构建分歧解决与监督纠错机制

司法实践中难免产生对电子证据认定的界限模糊与可采性疑惑,法官自由心证顾虑颇多、裁判缺乏底气,导致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不敢用。为打破此限制定期总结归纳实践案情与学理研究中的问题,我们通过专家学者组成研讨小组,组织开展电子证据应用与认定的的咨询与论证会议,形成一套结合专业知识、贯通体制内外的电子证据分歧解决体系,及时对实践争议与裁量困境给予标准化、统一化的作答。院长、庭长、上级人民法院也要发挥起监督管理与跟踪督办的作用,发现电子证据的裁判中有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问题时,及时纠错再审与改判通报,建立起监督纠错与异议反馈制度,超过解决能力的按程序申报上级解决。(www.daowen.com)

3.强化科技支持与人才培养

基于电子证据的技术依赖性,司法审判中的科技水平要求也水涨船高,电子证据种类多样,实时取证难、取证保全难、完整真实鉴别更是不易,借助大数据平台与数据库等信息平台将之有效安全地获取与保存是对取证与司法人员的巨大考验。一方面,应在必要情况下发展与专业的第三方技术公司与鉴定机构合作,充分发挥高技术人才在电子证据的相关工作中的辅助作用;另一方面,应培养具有高素质、高水准的审判人员,在电子证据方向巩固扩大具有一定知识技能的专门化审判人员。除此之外,还要强化相关人员职业规范意识与道德规范,杜绝电子证据在司法过程中被伪造、篡改、破坏,以技术鉴别技术,以人才规制人才,有违反证据保护原则的行为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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