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区块链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广泛应用

区块链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广泛应用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互联网法院成立之前,区块链电子证据作为电子证据范畴已经在市场上应用,但彼时区块链作为新兴技术并不被广泛认可和重视。2018年6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区块链电子证据第一案、2018年10月北京东城区法院区块链电子证据第一案均在法律界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正逐渐广泛应用到各类社会主体的法律事务当中,涵盖知识产权、金融、行政执法等。

区块链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广泛应用

区块链电子证据的应用可以追溯到2018年。自2018年起,随着互联网法院的成立以及电子证据平台机构紧跟区块链技术发展,随着联盟链技术的发展完善,部分创新电子证据平台企业率先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电子证据领域,如真相科技IP360、百度取证、腾讯至信链等。在互联网法院成立之前,区块链电子证据作为电子证据范畴已经在市场上应用,但彼时区块链作为新兴技术并不被广泛认可和重视。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时,第一阶段建立的是电子证据平台,第二阶段建立了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此后成立的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均在第一阶段直接建设了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用于支撑在线诉讼活动。

2018年6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区块链电子证据第一案、2018年10月北京东城区法院区块链电子证据第一案均在法律界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与以往涉及电子证据判例不同,2018年发生的两次判例审判法院均对审查认定区块链电子证据进行了详细的法理论证,对之后的司法审判中区块链电子证据的审查认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则的出台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区块链电子证据判例中引入了司法鉴定机构对链外取证程序进行司法鉴定,进一步补强了证据效力,这对于未来相关区块链存取证规则的制定依然是个重点考量点,但引入司法鉴定也削弱了区块链技术电子证据作为独立证据的重要性。[3]北京东城区法院对发生在两家上市公司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涉区块链电子证据进行判决,其中对区块链电子证据的审查认定方式进行了严格的法理论证,基本框架和思路堪称在相关进一步详细的涉电子证据司法解释和规则出台之前,作为电子证据审查认定的教科书式的裁判文书,其对于电子证据平台中立性和利益不相关性的论述逐渐在后续的司法解释和规则制定中得以体现。[4]

2019年10月24日是个载入我国区块链发展史册的日期,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首次明确了“加快推动区块链产业创新发展”的基调,至此,区块链技术首次从政府层面得以确认,区块链司法进入快速发展期。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建设全国统一的司法区块链系统,众多社会机构和企业运用区块链技术提供区块链存取证技术,这其中包括很多一线互联网公司、各公证、司法鉴定机构、行政执法部门等,区块链存证进入百花齐放阶段。

2020年,随着在线诉讼机制的推广以及互联网法院对区块链电子证据应用的推动,涉区块链电子证据判例数大幅增长,以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IP360为例,2021年判例数量是2018年的20倍以上,与此对应的,一线互联网公司和律师事务所因为对新技术的敏感度以及与在线诉讼活动的衔接便捷考虑,在日常法务工作中普遍使用区块链电子证据服务。与证据保全密切相关的公证行业进行区块链技术革新的步伐也越来越大,2018年9月杭州互联网公证处上线国内第一个区块链电子证据保管平台,至2021年底,全国已建设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的公证处超过30家。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正逐渐广泛应用到各类社会主体的法律事务当中,涵盖知识产权、金融、行政执法等。

表1 2021年部分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判例数汇总[5]

(www.daowen.com)

注:本表中的中立性以是否开展互联网内容相关服务为准则

表2 2021年主要区块链存证公证平台

注:本汇总仅列出能够公开访问的区块链公证平台。

同时,我们也可以注意到,虽然区块链电子证据正在普遍化应用的进程当中,但由于区块链作为一种新兴技术形态,对于司法审判、公众认知和熟悉程度与大规模普及仍然有差距。以电子证据范畴为研究范畴,由于之前很长时间针对区块链电子证据的审查认定技术难度以及区块链技术平台的技术成熟度等各方面要素制约,涉区块链电子证据判例数仅占总涉电子证据判例数的1/10,同时考虑数字经济和在线诉讼等因素的不断增强,作为新兴的区块链电子证据形态还有巨大的空间发挥更广泛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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