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电子证据在毒品犯罪中的重要性

电子证据在毒品犯罪中的重要性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施上述这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的过程,离不开互联网,必定会直接或者间接地遗留一些与毒品犯罪行为相关的电子证据。网络涉毒犯罪案件中常见的电子证据类型主要有:1.通话记录通话记录记载了毒品犯罪分子与其上下家及其他与网络涉毒犯罪活动相关人员之间的通话时间、时长。这与有罪供述就能相互印证。

电子证据在毒品犯罪中的重要性

网络涉毒犯罪与传统的毒品犯罪方式不同,其手段、途径更加多样化和智能化,涉案的人数更多,跨区域性也更加明显,毒品犯罪活动从交易方法、支付手段、运输方式等方面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比如,首先通过网络采购和销售毒品、制毒原料、制毒工具,教授制毒方法、配方、工艺,组织、策划、指挥、实施毒品犯罪活动,聚众吸毒并通过网络进行直播等;再使用手机电子银行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平台进行款项的支付;最后通过物流、寄递、送货上门、上门自取等方式运输毒品、制毒原料及制毒工具等。实施上述这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的过程,离不开互联网,必定会直接或者间接地遗留一些与毒品犯罪行为相关的电子证据。网络涉毒犯罪案件中常见的电子证据类型主要有:

1.通话记录

通话记录记载了毒品犯罪分子与其上下家及其他与网络涉毒犯罪活动相关人员之间的通话时间、时长。绝大多数的毒品案件,在进行毒品交易的整个过程中,看货、验货、议价、交易、邮寄、取货等各个节点,毒品犯罪分子上下家和其他参与人员之间的通话会相对频繁。通话记录不能还原通话双方的交谈内容,只能证实持有人有过通话,其证明力不如微信、短信等。但是有一点会被司法机关所忽视,就是通话记录能够还原通话地点。如李某某等十一人制造、贩卖毒品一案,在制毒原料麻黄素的交易环节中,贩卖麻黄素的刘某某否认自己贩卖运输麻黄素给下家,而且通话记录显示,在麻黄素的面交时间点,刘某某和下家派来取麻黄素的马仔没有任何通话记录,只是在该时间点和没有到场的下家有过通话记录。马仔也只和派自己来的下家有过通话记录。此外,下家派来的马仔也否认自己取过麻黄素,见过刘某某。在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公诉人通过比对刘某某和下家派来马仔的手机通话的基站,发现在交易时间段,刘某某和马仔通话使用的基站有多处重合,从而证明二人有见面,再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刘某某贩卖麻黄素的犯罪事实。

2.聊天记录

聊天记录包括手机短信记录,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聊天记录、电子邮件记录等。这一类型的电子证据是实践中毒品犯罪嫌疑人使用最为广泛,也是普通大众最为熟知的一种,聊天记录的具体内容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证实毒品犯罪分子上下家和其他有关人员之间进行沟通、联络以及进行毒品犯罪活动的具体细节和详细内容,对于还原毒品犯罪基础事实提供了强有力的客观性、真实性的证据支撑。

3.通讯录、照片、音视频、电子文档等客观信息

一方面,通讯录的内容记载了犯罪分子和他人的关系,如通讯录里通常会将进行毒品犯罪活动的卖家、买家、同伙等命名为某某哥、某某姐、某某老板或者其他外号;另一方面,照片、音视频、电子文档(包括各种类型的电子文件,如word文档、excel表格)等可能反映手机、计算机等的实际使用者,存储的与毒品犯罪活动相关的其他信息。如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销售毒品,并将所有交易的详细情况采用拍照、编辑和保存电子文档的方式予以记录或者在计算机和手机上保存毒品的生产工艺、制毒配方及其他与毒品犯罪活动相关的照片、音视频、文档等。如在田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中,田某某下家就将准备好的购毒现金拍照发给田某某,证明自己的购毒实力和诚意。这与有罪供述就能相互印证。

4.网络连接记录(www.daowen.com)

网络连接记录包括有线和无线连接记录,目前绝大多数公共区域、办公室、家庭、商场等都设置有线和无线网络。就可移动性而言,应用最为广泛的是无线网络,而通过手机鉴定恢复和其他技术措施,能够准确地显示手机、电脑等曾连接过的无线网络名称、时间、路由器的MAC地址、网络IP地址等,这些信息在一定程度上能定位犯罪嫌疑人的地址,从而还原某些关键节点。

5.网页浏览记录,地图、购票等信息

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浏览器上网时,浏览器往往都会自动生成和保留历史浏览记录和检索记录,并保存在固定的路径中。百度地图、手机轨迹等地理位置信息,购票App购票记录,这些能够证实犯罪分子曾经浏览的信息和到过的地点,从而有可能发现一些与网络涉毒犯罪活动有关的重要信息。

6.交易、转账、物流记录

这包括手机银行、电子银行、微信、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记录、支付宝等转账记录和物流信息等,毒品犯罪嫌疑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毒品、制毒原料、制毒工具等,而在平台的服务器上就会详细地记录下每一笔交易的信息,包含交易双方的信息、交易时间、收发货时间、转账记录、物流信息等。

7.其他信息

这主要是指毒品犯罪分子通过朋友圈、抖音、网页、微博、博客、贴吧、网盘、网络聊天室等发布与毒品犯罪活动有关的信息、注册登录信息等,以上行为均会在网站服务器上留下相应的文字、图片、音视频、注册人身份、登录IP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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