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全国首例区块链存证案件在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支持了原告采用区块链作为存证方式并认定了对应的侵权事实。这是我国司法领域首例确认区块链存证法律效力的判决。判决书指出,应当认定由此生成的电子数据具有可靠性,因为整个过程清晰反映了数据的来源、生成及传递路径。
不久前,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一批著作权侵权案件中,被告拒不承认侵权行为,要求线下核实证据。法院通过电子诉讼平台送达了证据材料,而侵权行为的相关证据是在区块链存证平台上进行取证固定的,同时这个存证平台也已经与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发的“天平链”对接,涉案证据的一致性已通过后台验证。这表示该证据在存证后没有被修改,真实度非常高。被告收到证据后,主动联系法院要求调解解决,该效果与区块链技术的增信功能密不可分。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近3年约5000份知识产权民事判决书进行统计,约89%的案件适用电子证据。[4]《2018年中国电子证据应用白皮书》中数据显示,电子证据被认定为法律事实的案件越来越多,涉案保全金额年增长达15%,全国民事案件超73%涉及电子证据。因此,在第一阶段基于区块链的存证广泛地应用于电子合同、电子取证、版权保护、遗嘱存证、公证摇号/抽奖、融资征信、档案存证等场景。
1.电子合同
电子合同存证平台是一个在去信任的环境下由多方共同维护的防篡改的分布式数据库。借助密码学的数学原理,可以确保数据在区块链上的防篡改与追溯。平台应提供“在线签约(电子合同)+全业务流程存证”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在通过区块链实现合同的数字指纹信息分布式存储的同时,还可快速生成可信电子合同签署证据链,无缝对接和处理其中合同涉及的纠纷解决、仲裁机构裁决以及电子证据递送等问题;而联盟参与方,如国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依托此存证联盟链,对鉴定中心保全的电子证据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此外,针对商业环境以及客户需求,实现竞争公司之间的数据隔离需求,兼顾了参与各方的平等以及链上数据的隐私性,提高了数据在流转过程中的透明性和效率,如安心签、法大大、易签宝等电子合同服务平台。
2.电子取证
区块链主要提供的还是取证服务,包括网页、过程、拍照、录音、录像、录屏等。当需要对一个网页进行相应取证的时候,可以通过取证工具把相应的网站上面的数据进行抓取,将网页资源文件、网址,都存在区块链上。有些音频、视频,可能已发布在抖音上,如果涉嫌侵权,需要通过怎样的方式去把这个证据抓取下来?可以采用过程取证的方式。此外,利用安装在手机端的APP,可以建立手机和区块链之间链接,直接把手机也变成一个取证的工具,能拍照、录音录像等,这些采集到的相关数据都是可信的。底层区块链与法院、公证处相互连接的情况下,后期需要使用数据的时候,可以申请相应的一些服务。取证是区块链在司法领域应用的一个相对比较成熟的场景,有许多比较成熟的证据平台产品,例如真相科技、保全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成都市郸都区人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等。
3.版权保护
版权区块链系统通过区块链技术、CA电子签名、国家授时中心授时、hash值校验等对上传的作品进行电子存证,存证信息会同时存入各个互联网法院,保证证据不可篡改,不可伪造,确保了信息可信。
版权区块链系统的侵权取证服务采用网页截屏技术、录屏技术和区块链技术,对侵权内容进行证据固化,并把取证内容信息写入区块链进行存证,信息上链后发放《取证证书》,解决了用户公证取证费用高、网络取证证据无法固定、网络取证后不具有法律效力等多个问题。同时面向全行业提供快照取证、录屏取证、截屏取证、APP取证的接口服务。
版权区块链系统基于FISCO BCOS区块链平台开发,实现了版权确权存证、版权侵权检测、侵权取证,以及基于数字作品的版权交易和跨链服务。核心层使用solidity语言,开发了存证合约、资产合约、交易记账合约。服务层使用web3.js开发,完成对智能合约的交互和调用,并为用户层提供服务接口。
版权区块链系统目前已经开始商用,分别针对上述的确权、交易和侵权维权三个方面形成了解决方案。确权方面,版权区块链系统的版权存证平台已经为数百万有价值的作品进行了版权存证的确权服务。交易方面,数字作品交易平台上线后,目前已入驻十多万用户,数字作品成交数千份,交易额数百万元。已经有多个图库节点加入版权区块链联盟,并已成功上线数百万张图片内容进行确权。音乐、视频等相关内容正在基于交易平台开发中。维权方面,版权区块链系统的大数据维权平台已经在运行过程中,基于数字作品、图片和视频的大数据全网监测服务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2019年4月,北京互联网法院首个“天平链”互联网版权侵权案例判决出炉,原告维权成功并获得2500元赔偿金,其中的关键诉讼证据就由版权区块链系统提供。
4.遗嘱存证
通过专业遗嘱见证系统,借助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密室登记、指纹扫描、现场影像、专业见证、文件存档、保密保管以及司法备案存证等功能,使立遗嘱人订立遗嘱的真实性得到了有力保障。涉及诉讼时,还将依法为当事人出具证明文件,遗嘱存证内容可在法院官方证据核验平台验证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1)对立遗嘱人通过人脸识别检测及指纹扫描等方式对其身份信息进行验证;
(2)有相关职业资质的人员经过授权后对立遗嘱人进行精神评估;
(3)在密室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全程上链;(www.daowen.com)
(4)见证人签署保密协议,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自书遗嘱内容全程见证;
(5)遗嘱存证保全证书生成并可在法院官方证据核验平台进行查验追溯。
2018年10月4日,中华遗嘱库“遗嘱司法证据备案查询系统”正式上线,该系统将中华遗嘱库登记系统对接到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下属的司法电子证据云平台,从遗嘱库上传的数据信息与证据文件,通过电子签名,系统自动和国家授时中心授权的可信认证时间绑定,通过第三方云储存、司法鉴定与备份、区块链防篡改等技术保障手段进行电子取证、存证,是我国首次通过区块链技术为遗嘱提供司法存证服务。
5.公证摇号/抽奖
系统采用随机数原理,对所有参选号码进行随机分组排序,每组结果实时显示在大屏并进行全网直播,直观地显示摇号结果,通过智能合约,将整个摇号/抽奖的过程、每个结果产生的过程在区块链上进行记录(结果实时更新到区块链链上),即在区块链进行存证,保证结果无法被人为篡改,提高摇号/抽奖的公证性、透明性、可追溯性,从技术上对公平公正性作进一步保障,公证处如果需要进行公证服务,可以直接查询区块链记录。
2019年3月25日,全国首家区块链公证摇号系统在苏州上线。在相城公证处公证员的现场监督公证下,现场的工作人员通过点击摇号操作。2019年11月,杭州趣链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合作,研发出一款“区块链公证摇号平台”。目前,这一平台已服务于天猫、中国移动等大型企业,累计服务人数超过2亿人次。区块链技术的介入,使得公众对摇号应用从原本的政府信任背书转变为技术信任背书。通过智能合约保障摇号过程的公平公正性,通过节点共识保证摇号结果真实且不可篡改,实现摇号流程中各节点实时查询、追溯、监管的职能。杜绝人为因素干预,提高摇号应用的公信力,赢得公众的认可与信任。
6.融资征信
对于个人征信,央行的个人征信报告会体现银行贷款、信用卡等负债情况,无法同步P2P平台等网络贷款等信息。对于企业征信,央行的征信报告也只体现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情况,小额担保公司,P2P等渠道的信息也无法同步。各家机构通常把个人信息看成核心私产,不愿共享或共享信息数据失真,导致各平台、各机构之间存在“信息孤岛”。数据不共享导致信息不对称,数据集中保存容易受到攻击,数据匿名性保护不够,数据的隐私保护不到位,个人多头借贷、过度借贷、骗贷等行为不断。
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分布式、去信任、时间戳、非对称加密和智能合约等特征,能在技术上保证在保护数据隐私的前提下,实现有限度可管控的信用数据共享服务。利用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特性,可以实现征信机构数据提供方之间的点对点联通,有助于打破数据孤岛实现各节点征信信息的共享,拓宽征信机构掌握的客户信用信息维度,提升我国征信信息的人群覆盖率。另外,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分布式结构不存在中心机构,区块链的点对点互联实现了对业务流程的简化,使得共享征信模式具有更高的运行效率。区块链在征信方面还可解决:一是征信机构与征信机构共享部分用户信用数据;二是征信机构从其他机构获取用户信用数据并形成相应信用产品;三是数据可以分散保存避免传统数据存在中心化服务器上面容易受到黑客攻击的情况。
2019年11月中旬,广州民间金融街征信将利用区块链底层技术在小贷行业率先试点,建立地方金融区块链征信共享平台,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的问题。
7.档案存证
随着互联网技术、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档案管理业务逐渐普及政府机构、社会组织机构、各大央企、国企、大型互联网公司、跨国集团日常运营工作中。电子档案的出现,为各个组织机构以及企业降低了人力成本,减轻了人力负荷;更便于保存与使用;同时也带来更加灵活的管理方式。但电子档案并不是一本万利,也存在以下诸多弊端。
第一,在保存管理过程中,因篡改成本低,难以追溯,管理风险剧增,其真实性以及档案数据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
第二,在一些大型集团中,对于档案管理普遍使用“双套制”导致了档案归档和校验成本过高,并没有充分发挥电子档案带来的便利性,相反却增加了工作量。
第三,项目性电子档案管理涉及众多单位,跨单位的电子档案可信性问题成为阻碍电子档案数据共享的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年修订版)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五章档案信息化建设对电子档案的约定与要求提供了法律依据。区块链技术虽然为电子档案的存证、追溯、管理带来了新的转机,但如果缺乏司法背书的区块链,只能形成小规模的共识,难以形成行业或者整个产业链条的共识,其深层次的价值共享交换就难以实现。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相继成立,并不约而同地以区块链技术作为司法存证、验证的重要手段,为解决电子档案管理中一线业务中的困境也带来了新的解决方式。
将电子档案管理实际场景中的相关电子数据均上链存证,实现对电子文件的起草、审批、归档、共享、应用等全过程重要环节的全程管控,并以单套体制促进电子文件归档,为实际业务部门的档案管理开启数字化管控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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