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一文中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执法司法体系,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保障。”[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上讲话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同时要求,要进一步深化智慧法院建设,突出司法数据中台、智慧法院大脑的智慧引擎作用,推动知识产权司法大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和深度应用。区块链作为可应用于司法工作的基础技术,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具有天然的高度契合性。推动区块链司法平台建设,有利于数字时代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数字时代,知识产权是紧联最前沿技术阵地的权利。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呈现明显的数字化倾向,知识产权也呈现出数字化、网络化的趋势与特征。如文字、音乐、电影作品等多种载体均呈现出数字化、网络化趋势,专利、工业设计、新型设计等形成产品也会有相当部分进入以电子数字为基础技术的商业载体,很多侵权行为也以互联网为载体;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通过黑客或代码窃取知识产权的难度大幅度降低;而且,互联网上信息的传播快速迅捷、篡改删减数据非常容易,侵权的广泛性、造成的损害后果相较非数字时代呈指数级放大趋势。以上整体会导致数字时代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难度空前。(www.daowen.com)
区块链技术能在确保数据高效流转的同时,还能通过原始数据追踪与溯源、防篡改等方面保障数据安全。这就意味着,从知识产权的权属登记、被侵权后的取证、侵权承载体之间的比对到最终的司法判决都能够大大的缩减流程与成本,对知识产权的确权、追踪与保护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可以使数字时代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难点与痛点迎刃而解,这极其有利于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中的司法保护工作的开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