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和个人之间的合作类似,团队之间的合作也越来越频繁,科研合作的重要性也逐渐被人们所认知和肯定,学科领域中的科研合作程度亦已成为分析该学科领域成熟度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指标。[12]知识图谱中的节点大小代表该机构的发文量,节点越大说明发文量越大,不同的颜色表示不同时间的发文量。通过CiteSpace对样本数据进行机构共线网络分析,最终得出N=221,E=45,Density为0.0019。我国电子诉讼领域研究机构知识图谱如图3所示。
图3 2010—2020年我国电子诉讼领域研究机构知识图谱
综合各子网络内部的合作关系强度(合作次数)的分布来看,国内电子诉讼领域的合作不够密切,呈现出很强的地域特征,以本省、本地区机构之间的合作为主。机构合作呈现“区域集中,整体分散”状态,以“吉林大学法学院”为主的高影响科研机构形成了合作子群。如吉林大学法学院与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有显著的合著网络(2015年),吉林大学法学院与吉林省法学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有显著的合著网络(2017年),吉林大学法学院与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有显著的合著网络(2018年),吉林大学法学院与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有显著的合著网络(2018年),吉林大学法学院与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有显著的合著网络(2019年),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与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有显著的合著网络(2019年)。另外,大部分高产发文机构未和其他机构合作,如四川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南大学法学院等高校院所。(www.daowen.com)
表2 2010—2020年我国电子诉讼领域机构发文量
表2为2010—2020年我国电子诉讼领域机构发文量。在检索范围内,发文量最多的机构为四川大学,发文量为11篇,吉林大学法学院和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排名第二、第三,分别为7篇和5篇。发文量排名前10的机构依次为:四川大学(11篇)、吉林大学法学院(7篇)、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5篇)、山东大学法学院(4篇)、中国政法大学(4篇)、中南大学法学院(4篇)、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3篇)、南昌大学法学院(3篇)、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3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3篇)、海南大学法学院(3篇)、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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