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从中观上进行中层策划,优化在线庭审运行程序

从中观上进行中层策划,优化在线庭审运行程序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适用在线庭审要坚持法治原则,不能突破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特别是要强调程序的正当性,在线审理不能演化为书面审、语音形式,不得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在启用在线庭审时,应征求当事人意见,符合在线庭审条件后,法官掌握适用决定权,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法官和当事人有意回避使用在线庭审程序。各地情况不同,案件复杂程度不同,条件不成熟、不符合线上办案的不应强求推行在线庭审。

从中观上进行中层策划,优化在线庭审运行程序

适用在线庭审要坚持法治原则,不能突破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特别是要强调程序的正当性,在线审理不能演化为书面审、语音形式,不得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

1.规制启用和运行程序

2020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中第2条第5项的规定“经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均可以采取在线视频方式开庭”。在启用在线庭审时,应征求当事人意见,符合在线庭审条件后,法官掌握适用决定权,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法官和当事人有意回避使用在线庭审程序。[13]

2.规范适用范围

一些程序过于复杂,事实难以查清的案件并不适合在在线庭审发展之初利用在线庭审程序进行审理。笔者建议适用范围如表1所示:(www.daowen.com)

表1 在线庭审适用范围

3.模式试点循序渐进逐步推广

布里格斯大法官认为,“在线法院应当按照分阶段、分步骤的操作理念以及先行先试、逐步推行的试点方案进行”。[14]面对创新庭审方式对传统诉讼文化的挑战和突破,既要以革新和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这种变化,又要从庭审的本质来思考,维护传统庭审的庄严性和正统性。应以这次疫情的暴发对在线庭审庭审模式发展的影响的先行先试为契机,分层次、有步骤地推广适用。各地情况不同,案件复杂程度不同,条件不成熟、不符合线上办案的不应强求推行在线庭审。在线庭审从概念走向应用,是一个探索完善的循环过程,即使初步的在线庭审系统构建成功后,也不必苛责法官一开始就利用在线庭审系统开庭审理案件,应当在云平台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逐步开展审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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