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投资移民:移民管理制度的优化与建设

投资移民:移民管理制度的优化与建设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另一方面,不法人员也是看到了美国政府对“区域中心”监管的相对放松,利用监管漏洞进行移民欺诈。(六)对投资移民欺诈的法律处罚对于通过虚假或不真实申请材料获得投资移民身份的移民者,笔者建议应明确规定对其科以吊销移民身份的处罚。

投资移民:移民管理制度的优化与建设

(一)通过投资移民是否能够直接获得永久居留或护照

事实上,投资移民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推动国家与地区的经济发展。2018年,奥地利政府出台的投资移民政策受到欧盟的点名批评,原因之一在于奥地利政府允许通过投资移民获得永久居民身份,欧盟认为在没有配套严格监管措施的情形下,就对投资移民申请者直接颁发永久居民身份,鉴于欧盟内部的高度流动自由性,可能会给整个欧盟地区带来不良影响。投资移民应当注重投资行为的实效性,在没有进行有效考核就授予永久居民身份或护照的情形下,快速入籍的方式显然是有负面影响的。并且,投资移民制度还应当对申请人在移民目的国的实际居住时间作出明确规定,以保证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在目的国开展商业活动。对此,笔者的建议是在程序上进行优化,突出政府的有效管理,投资移民至少应当是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商业经营活动,并且保证在移民目的国境内进行有效商业活动,将有效商业活动与居留身份完全挂钩。

(二)考察投资移民与本国移民及其他法律制度的衔接程度,是否处在监管真空地带

事实上,尽管美国的法律制度相对完善,但EB-5投资移民中的“区域中心”项目正处于一个监管相对空白的尴尬状态:一方面,美国国内的一些不法人员利用了移民信息的不对称,在美国海外进行EB-5“区域中心”项目的虚假宣传,以骗取投资资金。另一方面,不法人员也是看到了美国政府对“区域中心”监管的相对放松,利用监管漏洞进行移民欺诈。在这类案件中,移民申请者既扮演了受害者的角色又构成了犯罪行为,有些申请者与美国国内的中介实施共谋欺诈以获得绿卡,而有些受害者则完全不知情,最终面临的则是损失了资金又未能获得美国居留权的结局。因此,考察投资移民制度,需要对是否有完整有效的整套监管体制作出判断,投资移民的每一个环节与阶段、每一个配套项目是否都建立了完善的监管制度。

(三)一国基本法治环境

将一国反洗钱指数、反腐败指数、银行信息公开、税收信息协议的签订状况等因素考虑在内,综合判定一国的基本法治环境,有针对性地对向外投资移民加强监管,如阿根廷的房产交易仍常常通过现金交易形式完成。若某国本身法治环境与政府清廉度都不算很高,那么该国的投资移民项目就有很大的可能性被洗钱所利用。对此,笔者建议应考虑对整体法治较落后国家及清廉指数较低的国家进行标注,通过建立动态名单体系对标注的国家予以特别关注;针对投资移民人数、规定的变化,及时更新名单,对各国投资移民及发展作出有区分的一般关注与重点关注。

(四)是否承认双重国籍(www.daowen.com)

尽管双重国籍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投资移民问题,但因不少国家专门通过投资移民渠道建立了能够快速获取国籍的方式,现实中不少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投资移民的便利性,利用多重身份实施犯罪并实现跨境流动,给追踪与抓捕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因此,针对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笔者认为应考虑通过建立相应的信息沟通机制与平台,及时实现信息互通。

(五)投资移民制度是否成为本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推动力

投资移民制度只有与本国经济形成长期良性互动才能够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通过对投资移民项目的考查认为,投资移民资金流入对房地产业发展的带动力最强,如加勒比地区的圣基茨和尼维斯,该国2013年投资移民收入占到GDP的13%,房地产业从四年的衰退期中复苏。[3]根据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统计,2011—2013年,全球被没收的犯罪资产中有30%为房地产。海外高端房产很可能已经沦为部分人的洗钱工具。对于这些经济总量本身较小的国家而言,依靠投资移民资金带来经济繁荣的同时也会包含诸多问题。如果上述国家过度依赖投资移民外来资金,一旦投资移民政策发生变化,或其他国家的投资移民政策或法律制度发生变化,将会面临资金突然断流的局面,致使该国经济结构非常脆弱,反而给经济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投资移民政策应与国家的长期经济效果相结合,不能只注重短期内资金的流入。

(六)对投资移民欺诈的法律处罚

对于通过虚假或不真实申请材料获得投资移民身份的移民者,笔者建议应明确规定对其科以吊销移民身份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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