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法定审查优化方法

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法定审查优化方法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加勒比地区国家的做法普遍是政府将申请人材料通过国际组织,如国际刑警组织的数据库进行对比,以确认申请人是否有犯罪记录。当然,这种调查方式与加勒比地区的投资移民政策有很大关系。在加勒比地区,申请者通过购买房产和现金捐赠基本就可以实现投资移民。加勒比地区并未将申请人的经商能力设定为一个必要条件。显然,加勒比地区这种投资移民制度是有所欠缺的,其在实践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法定审查优化方法

投资移民签证的要求中是否对申请人的背景身份提出强制性的审查要求,比如申请者是否具备成功经商背景,应当成为判断投资移民法律制度是否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准。有些国家如日本,将投资移民与技术性移民归为同一类别移民,这说明其对投资移民申请者有一定的技能要求。事实上,投资移民很大程度上也是需要通过发挥自己的经商才能实现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因此,投资移民制度应强调对申请人背景的审核,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强制要求,以排除贪腐人员及其他犯罪人员试图通过满足投资移民的资金要求来掩盖其缺乏商业技能的情形。

对申请人背景身份的审查不仅包括对申请人商业背景的要求,还应当包括对申请人背景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例如,印度尼西亚政府倾向于在一定情形下不仅仅依靠投资移民申请人的签证材料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还考虑对申请人的社交媒体进行查阅,从而能够更为全面地对申请人进行审查。澳大利亚政府尽管有移民计分系统,但是对于持有高额投资资金的移民者,如重大投资者和卓越投资者,不要求其通过计分系统的核查。加勒比地区国家的做法普遍是政府将申请人材料通过国际组织,如国际刑警组织的数据库进行对比,以确认申请人是否有犯罪记录。除此之外,政府没有再组织专业人员参与对申请人的背景调查。从现有案例来看,这种调查只能查到申请人是否有过刑事犯罪,无从对申请人的真实背景进行有效鉴别。当然,这种调查方式与加勒比地区的投资移民政策有很大关系。在加勒比地区,申请者通过购买房产和现金捐赠基本就可以实现投资移民。加勒比地区并未将申请人的经商能力设定为一个必要条件。显然,加勒比地区这种投资移民制度是有所欠缺的,其在实践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美国政府认为圣基茨和尼维斯投资移民项目被金融犯罪组织所利用,对此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调查;中国“百名红通人员”中也有依靠购买房产获得了圣基茨和尼维斯的护照。(www.daowen.com)

政府应当发挥能动性,加强对申请人背景身份的调查核实:一是应当设定一定的硬性要求,即申请人应拥有一定时间段成功的、具体的经商经历。二是应当排除投资移民作为背景调查例外性规定的情形,这也能从另一个角度加强对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性的证明。三是对投资移民申请者身份背景的调查还应作出一项强制性要求,即申请人必须通过移民目的国主管机构的面谈与面签,而不能仅仅依靠提交材料就获得投资移民签证或居留身份,甚至是护照。四是移民接收国在对投资移民申请者进行背景身份调查中,发现申请者可能涉嫌移民欺诈或提交虚假的身份材料时,移民接收国在发出拒绝签证或对申请人进行面谈,进一步核实身份材料真实性的同时,还应向移民来源国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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