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以本国经济情况的发展为标准。经济较发达国家一般对投资移民要求较高,具体包括对经商活动、申请者本人素质,以及投资资金的要求,而经济次发达国家则是把投资资金的要求放在首位,之后再列明是否对投资者本人及经商活动的要求。
其次,面对全球众多国家都推出投资移民政策的情形,不少国家都意图抢占投资移民市场。经济状况、社会制度相近国家之间的投资移民政策往往会互相影响,以求能够吸引更多更为优质的投资移民前来。比如,希腊饱受欧洲经济危机困扰,为复苏国内经济,刺激本地房地产业发展,希腊政府推出购买房产获得居留权的政策。在希腊推出这一投资移民政策并将投资移民签证命名为“黄金居留”签证后,同样受欧洲经济危机影响,经济处于谷底的一众南欧国家纷纷效仿,推出了各自的投资移民购房项目。“黄金居留”签证给南欧国家带来的资金和影响不容忽视,特别是伊比利亚半岛的两个国家——葡萄牙和西班牙凭借优越的气候条件及相对完善的社会制度和房产价格,成了“黄金居留”签证最受欢迎的国家。“黄金居留”签证所带来的大量资金成为这些国家经济复苏的重要推动力,如葡萄牙通过“黄金居留”签证在2014年获得的资金占据当年外国直接投资额的13%。2017年,葡萄牙的房地产销售量上涨25%~30%。葡萄牙专业经纪人协会主席路易斯·利马(Luís Lima)认为,这波上涨主要得益于外国投资者。[4]放眼国际社会,相近国家间出台同类投资移民政策的情况还包括加勒比地区国家。加勒比地区各国发行的投资移民政策十分类似,如依靠现金捐赠、购买房产等方式就能够直接获得护照。2017年,随着投资移民市场在全球的升温,投资移民政策在加勒比地区国家得到了进一步放开,安提瓜和巴布达、格林纳达等国纷纷推出了投资移民优惠政策。优惠具体表现在降低投资移民资金门槛,扩大家庭附属成员的年龄范围,试图以更为快捷的方式吸引投资移民申请者和投资资金,以推动本国GDP的提升。(www.daowen.com)
最后,投资移民的审核标准和谨慎监管是投资移民政策落实合法审查的核心因素,投资移民是否能够切实推动移民目的国经济的发展,关键在于是否建立了合理科学的审核标准以及谨慎的监管态度。贪腐人员利用投资移民渠道外逃,转移非法资产的案例,正是利用了投资移民政策的监管空白,或是缺乏科学审核标准和谨慎监管程序。
从法律角度来看投资移民政策是否完善,需要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分析:一是是否对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性有说明要求。建立投资移民资金来源合法的强制性说明是防止投资移民被犯罪人员所利用的第一道防线。实践中,缺乏对资金来源合法性的要求使得投资移民项目频频被贪腐人员、恐怖分子或其他非法人员所利用,犯罪人员借投资移民渠道转换身份,漂白资产。二是是否有对投资者本人身份进行背景审核的要求。投资移民政策应当对申请人的身份进行详细的审核,特别是申请人可能涉及公职人员、国有企业人员,或是其直系家属、配偶时,还应当强化审核标准。三是是否具有透明度监管的要求。投资移民程序中的透明度监管是确保社会和公众对投资移民政策进行监管的重要措施。投资移民流入国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投资移民的相关信息,压缩投资移民程序中暗箱操作的空间。四是是否有对投资资金长期监管的要求。现行的主流投资移民政策,在投资移民申请者获得有效居留权或公民身份后,大多无法有效监管投资资金的走向,无法确保投资移民申请者用以申请移民的资金仍然是在移民流入国中实施投资商业活动。五是是否有对投资商业行为的监管要求。投资移民政策的核心目的是投资移民者利用自身的商业技能在投资移民流入国开展商业活动,推动流入国经济发展。有效落实对投资经商活动的监管是实现投资移民推动移民流入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甄别真假投资移民的重要方法。六是是否有对相关行业行为准则的监管要求。投资移民的涉及面十分广泛,如房地产业、金融业都是投资移民中不可或缺的行业。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能否有效履行法定监督与报告义务及相应的惩处措施,也是影响一国投资移民政策是否会被犯罪人员利用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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