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泰国侨批业的兴衰历程及优化方案

泰国侨批业的兴衰历程及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883年泰国邮政正式开业,并于1883年发行第一套邮票。侨批业首次用邮政服务是侨批历史的一个转折点。1932年1月31日,泰国批局业成立银信局公所。泰国政府接受了中华总商会的陈情,放弃了对华侨汇款严加管制的政策,泰华社会的批信局也得以度过这一危机。因此,泰国侨批业进入又一个批款数额急剧增长的时期。1942年泰国国家银行成立,侨批业被置于它的管制之下。

泰国侨批业的兴衰历程及优化方案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之前,中泰两国都没有现代邮政服务,侨批大都是通过水客和批局递送。送批人腰缠金条、钱银,头戴斗笠或持雨伞昼夜兼程,正如泰国著名作家司马攻所言:“侨批是特定时期的特殊产物,批馆是特殊时代里最典型的行业,批馆集邮局、银庄、镖局于一体。”[16]实际上,潮汕地区的批款递送很少遭到盗贼鼠辈的拦路抢劫,因此辈亦知批银乃养活乡人之生活费,抢劫批款乃“罪大恶极”也。

批上所书款项皆用暗语示之,如若干大米大豆等代表所托钱银数目,一直沿用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据对侨批实物的考察,一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仍有人在传统的年节,托人寄批回乡。

自1867年开始,英国人开始在曼谷、中国香港、新加坡间开办邮政业务。1883年泰国邮政正式开业,并于1883年发行第一套邮票。1897年,清朝正式设立“大清邮政局”和“中国通商银行”。侨批业者为适应新形势,开始通过邮局寄递。侨批业首次用邮政服务是侨批历史的一个转折点。1891—1894年间,曼谷有批局约20家,到了1911年,增为58家,每年寄批银780万元。回国者随身携带钱款若以40元计算,1911年回国60 797人,总数约达240万元。通过批局、银行寄批,加上返国者随行携带,其总数为1440万元[17]。由于每年汇出境外的款项数字相当庞大,引起了暹罗政府的关注,暹罗政府开始加以必要的管制。

根据泰国国家档案馆之泰文档案资料,发自中国的批信集中打包,由轮船带到泰国,交给本地批局代理分发,19世纪末,约有20家批局从事此项工作。泰国官方邮政成立之后,由于中国尚未成立官方邮政,泰国邮政当局通融,允许批信局将批信按列号集中打包,一般称为“总包”,然后送至邮电厅第二邮局查验、按重量计算邮资并贴足邮票,再交还批信局自行送上客轮发往中国。其后,泰国朱拉隆功国王特别恩准批信局代理此项工作,并于1908年4月1日设立拍帕猜邮政局(华侨称之为第八邮政局,亦称为华人邮政局)专门管理寄往中国的侨批的业务,使用华侨职员(其中大部分会讲潮州话),因此给华侨寄批带来诸多方便。

1911年拉玛六世登基后,对曼谷批局业务有所注意,据当日泰国政府的一份报告,曼谷由潮汕人客家人和海南人所经营的58家批局已向政府注册,广府人和福建人没有批局。当日批局的业务主要通过水客或商号带去,每年汇出金额约为780万元(当时汇率是1铢比0.87元)。

这58家批信局中有11家在石龙军路,2家在孟叻,其余的都集中在曼谷三聘街。可见,在20世纪初,三聘街开始成为泰国华侨汇兑中心。这58家批信局按规模分为四等,一等的每年寄批金额为50万元,排列1~5;二等为40万元,排列6~8;三等30万元,排列9~19;其余为四等,金额在20万元。

1927年至1932年间,从泰国汇出的侨汇平均每年2660万铢。随着中日之间纷争迭起,华侨汇款回国的数字迅速增加。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占东三省,中国局势动荡,侨乡生活更加困难;加上泰国也在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性经济大萧条影响之下,出现经济衰退,因此海外华侨转而投资中国国内。所以在这段时间,海外华侨汇向国内的侨批款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仅仅1932年一年,华侨汇款回国估计有5000万元(暹币3700万铢)以上。暹罗政府为了稳定国内金融、经济,于是再度颁布政策,管控银行和批局汇款回中国[18]

1932年1月31日,泰国批局业成立银信局公所。该公所成立的目的主要是统一中国银元和暹币之间的汇兑率。同年泰国发生了历史性的政变,实行了君主立宪制度,人民党开始执政。人民党政府最初有意限制侨批,于是定下重税政策。当时中华总商会会长陈守明不同意政府的政策,他代表华商向泰国政府呈文。列出若干华人批局汇兑的营业和税务情况,而且说明,这些汇兑批局的汇兑业务都是应华人经营各种企业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19]。从1933年泰国中华总商会会长陈守明向泰国政府的呈文中可知,13家从事金融汇兑业务的批局大都兼营大米出口、木材出口,航运业、酿酒业、银行业保险业等行业。泰国政府接受了中华总商会的陈情,放弃了对华侨汇款严加管制的政策,泰华社会的批信局也得以度过这一危机。

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中华民族开始全面抗战。泰国华侨出于爱国热情,社团、个人纷纷捐款抗日救国,运动一浪高似一浪。从1937年10月到1939年4月,华侨团体所捐献的款项达100万元。

1939年潮汕沦陷前,泰国华侨开始意识到,家乡亲人将难以生存,纷纷寄批回家,以维持亲人生计。因此,泰国侨批业进入又一个批款数额急剧增长的时期。据统计,这时期泰国的批信局大约有100家。1939年6月21日,日本侵略军占领汕头,潮汕地区陆续陷落,传统邮路由此中断。汕头沦陷后,唯一可以代理侨批寄递的暹罗华侨银行于1939年9月30日被泰国銮披汶政府下令停办。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登陆泰国,导致批信局相继停业,泰国侨汇基本中断了。

1941年到1945年汕头依然有22家批信局经营泰国侨汇,日本当局规定泰国侨汇必须交由日系正金银行和台湾银行汇至汕头,批信则为邮局寄送。抵达汕头的批信要经过日伪侨务局检查,而且办理侨批以和平区域为限,所谓“和平区”也就是日军占领区。

少数侨批局艰难开辟了新的陆上寄送渠道:或由泰国东北部出发,经老挝、越南到达中越边境的东兴镇;或由泰国北部出发,经缅甸丁敦进入云南;进入中国境内后再境内联号通过未被日军占领的山区邮路送往潮汕地侨乡,往返大约需要长达1个月到3个月的时间。此外,还有少量侨批是通过泰国南部合艾送往马来亚槟城,由槟城华侨银行转汇往中国。

然而,这样的特殊环境也促使了泰国传统国际金融汇兑业务的现代转型。1942年泰国国家银行成立,侨批业被置于它的管制之下。不少传统批信局开始成长为现代商业银行,产生了蒙通银行、汇商银行、盘谷银行、大城银行和泰华农民银行5家由泰人、华人经营的银行[20]

抗日战争结束后的1946年到1948年,邮路重开,批信局倍增,并开辟航空批信款路线,银信局以“来回配机,回批快捷,登门分发,稳当可靠”作为广告,招揽生意。据资料,当年汇回中国的款项每月平均约2500万铢到3000万铢。1947年是侨批量和侨汇额最高的一年,从泰国发出的侨批就有153万封,侨汇高达4亿铢。1948年,中国已成为联合国五大成员国之一,泰国财政部宣布取消货币兑换的大部分规定,批信局业务可自由营业,不受限制。因此,这个时期为泰国批信局发展的黄金期[21]。(www.daowen.com)

根据《中原报》于1949年1月10日刊登的资料,1948年侨汇统计,中国银行仅得26万余美元,不及战前千分之二。战前每年侨汇达1亿美元,平均每月700~800万元。战后各国管制外汇,限制汇兑,致侨批业遭受严重打击,侨汇逐渐减少。从1945年到1949年,泰国批信局大略估计,约有84家。尽管这期间批信局有所增加,但随着形势变化,批信局处境却越发困难,不复往日风光。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泰国政府发觉从批信局汇出去的钱数目相当庞大,开始采取措施。泰国财政部颁布第9号法令,开始控制汇钱出国。第9号法令颁布后,对批信局业造成的影响不大,因为寄批人依然按照老习惯寄批,在法令下的批信局,除正道外,还可以根据情况,通过一定的渠道,进行批银、批信往来,批信局照常生存。

据《中原报》1949年6月1日报道:

侨批为潮梅社会经济一大支柱,每年巨额之入超全靠侨批输入以资挹注。金圆券狂烈贬值,侨批收入损失惨重,侨眷生活大受影响。曼谷各批局亦受波及,或告停业,或改行。银信局公会理事长说,目前侨批仅存极少数,批业危机重重。南洋水客联合会表示,水客所得无几,汇水不够旅费,多准备歇手。

这一时期,中国国内经济恶化,严重的通货膨胀影响到泰国批信局的经营,侨批业正处在一个新的变化时期[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49年12月颁布了《华南区侨批业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执行鼓励侨汇的政策。1950年因此成为泰国批信局命运好转的一年。当年从事银信局生意的多为商业银行、金行的老板,其中以陈弼臣、周修武为主要人物。陈弼臣于1950年成立亚洲信托有限公司,经营银信局业、货币兑换业务,由于有军方权势集团支持,亚洲信托有限公司一度垄断了侨批汇兑。

1952年3月19日,泰国政府财政部又颁布统制外汇部令,规定凡从事侨批业者,必须申请营业执照,每份执照需缴足按金15万铢,否则不许经营外汇兑换业务。不少批局无法缴交巨额按金,只好自动停业。

1953年1月,泰国政府在曼谷邮局扣留华侨邮包,并随即逮捕了新华利、南昌隆、振潮兴等批信局的负责人。虽经银信局公会和陈弼臣先生奔走疏通,仍然不予释放被扣留侨批。1953年2月4日,泰国财政部宣布取消私营外汇行业,只批准3家批信局继续营业,这3家是水顺利、永华利和永兴利。这3家银信局都须向亚洲信托有限公司购买外汇,汇回中国。

后来又有17家批信局申请执照,当局不予批准。原有获准买汇的名信、能信、臣信3家公司于是合并成“信联有限公司”,于1955年7月18日获准为经营买汇代理之独家公司,地址设在曼谷披耶是路21号(后迁至叻察旺码头266号),公司属下批局共有63家。由公司向亚洲信托有限公司和大城银行购买外汇。除以上2处可以购买外汇外,后来又增加了兴业银行、京华银行、陈炳春银行、泰华农民银行等。

信联有限公司由于批费高昂而引发社会不满,泰国财政部出面斡旋,邀请泰国银信局公会陈弼臣和中华总商会张兰臣以及五大华文报社等23个社会有关单位会商决策。最后研究决定,批费照港币汇率美元加10士丁,内地可再加8士丁,邮费为7铢。中华总商会建议按方言、籍贯分配批局名额。财政部批准12家批局为合法的“购汇代理商”,必须按规定向亚洲信托、大城银行和京华银行买汇,若违反规定,则立即吊销执照。1959年就有两家银信局被吊销执照,实际仅存9家“购汇代理商”。

根据泰国国家档案馆资料,9家代理购汇批局属下共有44家批信局,一直延至20世纪60年代。至此,泰华银信局分据局面基本敲定,并维持一个短暂的历史时期。

从1958年到1960年,泰国华侨汇往中国的批款,由1.91多亿铢降低到600余万铢,呈逐年递减趋势。由此足以窥见泰华的批信局面临一项严峻考验,即由于持续的华人移民潮在1949年后停止,寄批人逐渐减少,批局收益锐减,加上中泰两国政府对侨批的各种管制,批信局愈来愈趋于没落。

1971年11月8日,泰国邮政厅宣布取消对华人银信局打包的规定与服务,所有侨批都必须经由邮政和银行来办理。1975年中泰建交后,泰国批局业务已江河日下,加上中泰两国邮政、银行体系更为完善,批局亦因寄批人日益减少,生意一落千丈,陆续关张歇业。1979年,中国政府侨批信局全部归入当地国家银行,侨批的汇款功能由银行接替,而其交流情感之渠道则由发达的电信及邮政所替代。中泰侨批业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而泰国银信局公会还一直存在,直到1991年才宣布结束侨汇业务。百年的泰国批信局和存留下来的侨批文物为华侨历史、邮政史和金融史留下珍贵的历史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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