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守护閩省治安,发布全閩公告

守护閩省治安,发布全閩公告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閩省自光復以來,表面秩序似較各省爲優,此皆孫都督與在事諸君子并社會維持之力。而一二讒慝之便其私圖,難免煽惑,當途爲之利用,此近來之惡,或爲識者所明知。本鎮撫使此行,專爲保全閩省治安而來,事竣之後,即當率隊離閩,决不留此食指,以重閩人擔負。見《香港華字日報》1912年10月1日。

守护閩省治安,发布全閩公告

民國元年九月二十四日(1912年9月24日)報載

肇造之初,内訌外侮,同心救死,猶懼不給,若再積毀交構,豈有國利民福之日。閩省自光復以來,表面秩序似較各省爲優,此皆孫都督與在事諸君子并社會維持之力。然聖功一簣,佛力合尖,則在士民之善體此意、完全終始者也。同是國民,何分疆界。但有良莠之别,豈有主客之分。而一二讒慝之便其私圖,難免煽惑,當途爲之利用,此近來之惡,或爲識者所明知。官民兩方紛紛聚訟,倉皇閭左,一日數驚,長此蜩螗,終成禍亂,特命鎮撫起作調人。自維揚歷中外二十餘年,頗信用於軍隊,不見惡於地方,一片愚誠,平情善惡,差以自信,豈有他長。而邦人敦念先德,過相責望,不得不勉扶衰病,提集海陸,綏靖巖疆。冀伸理冤沈,懾伏宵小,不虚衆望,始慰鄙懷。苟非抗我戎行,斷不過爲己甚。

竊維海濱貧瘠,兵燹之後,不堪再爲蹂躪。第數功者,旗當鐘鼎。國有典章,罰罪者,根據法律,義無假借,不得有挾而間,亦不忍不教而誅,總期市肆不驚,軍民無擾。本鎮撫使此行,專爲保全閩省治安而來,事竣之後,即當率隊離閩,决不留此食指,以重閩人擔負。誠恐不逞之徒造言惑衆,經兹剴切曉諭,凡屬軍民人等,自當安分守法,上和下睦,倘有乘機暴動,即是亂民,本鎮撫使惟有認定除暴安良宗旨,嚴厲進行,不少寬縱。

我父老子弟、游宦戍役者,皆屬平等,不當妄生畛域,猜嫌紛擾,庶幾愛勸惡懼,覘國者知難而退,則大造共和,盛業不朽,豈獨本鎮撫使一人受賜已哉。(www.daowen.com)

《來件·福建鎮撫使岑春煊布告閩中文》,上海《申報》1912年9月24日,第7版,第6欄,《申報(影印本)》(118),上海:上海書店,1983年,第857頁

[1]此告示《香港華字日報》有録,題作《京省新聞·福建鎮撫使岑春煊布告閩中文》。見《香港華字日報》1912年10月1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